“实习生的工资是每月300元。” 近日,广西南宁一家企业发布的实习生招聘公告引起关注。 有评论称:“每天给10块钱,连饭都吃不饱。” 暑假到了,很多同学为了完成学校实践课程或者丰富自己的简历,都要去企事业单位实习。 用人单位与实习生之间是什么雇佣关系? 实习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每月300元的实习工资合理吗? 对此,南宁当地社会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如果未毕业学生以学习为目的进行实习,“报酬方面没有明确规定”。
“司法界普遍的观点是,无论全日制学生假期打工还是兼职,都不属于‘就业型’劳动。” 河南久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一全告诉《工人日报》记者。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此类实习的学生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之间仅存在雇佣劳动关系。派对。 “劳动关系中没有最低工资限制,劳务报酬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郑义全表示,实践中,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劳动仲裁部门并不承认大学生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学生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一些雇主利用这一规定以低价雇用在校学生。
校内实习生尚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生活网消息,这意味着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但这是否意味着他们不享有相关权益?
记者查阅相关案例发现,学校涉及实习生的劳动争议中多次出现“拖欠工资”、“因伤维权困难”等问题。 今年3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拖欠工资案件。 涉案公司被判支付实习生李欠款12950元。 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学校实习生受伤案件中,法院判决实习生单位承担80%的责任,学校承担20%的责任。
上述两案法官在庭审中均指出,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劳动关系已经成立,民法典是审判过程中判断的重要依据。 记者在案件判决书中看到,实习协议等证据在事实认定过程中也发挥了关键作用。
2007年对大学生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0.0%的大学生在暑假期间参加了实习,38.1%的实习生表示遇到过“沦为廉价劳动力”、“效率低下”的情况。实习”和“带薪实习”。 “实习”、“中介诈骗”、“扣押证件”、“不开证”等“坑”也时有出现。
教育部2019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院校实习管理的意见》指出,“实习是高等学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 那么,实习生如何“避坑”呢? 如何从制度层面解决现实困境,保护其合法权益?
“除了认真审查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用人资格外,还应要求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明确约定就业期限、工作内容、工伤赔偿、劳动条件、劳动报酬、 ETC。” 郑一全告诉记者,如果实习生无法签订聘用协议,还应注意保留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工资单、工作卡、聊天记录等,以便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法律政策层面,有专家指出,应明确学校实习生的地位、与用人单位的特殊关系、学校与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完善与实习相关的配套政策。
郑义全认为,应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建立校内申诉制度。 完善勤工俭学制度,遴选优质企业,开拓优质助学渠道。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对学校实习生的保护,增加企业违法行为成本。
陈丹丹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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