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转训”的套路再次出现。 这次,他们把矛头瞄准了本来就面临就业困难、现金很少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甚至给他们设置了“贷款就业”的陷阱。
近日,多位应届大学毕业生向中国经济周刊反映,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了用人单位中科锐通与万事教育联合设置的“招聘到培训”套路。 用于教育和培训。 在涉事公司的怂恿下,求职毕业生通过参与过戴恩“培训贷”的融易分期APP向银行借到巨额贷款,其中包括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贫困学生。
从天而降的工作变成了贷款培训
大学毕业已经失业半年的李宇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第一份“从天而降的工作”却以苦涩而悲惨的结局告终。
李钰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今年3月,她接到陌生人电话,称是一家名为“中科锐通”的公司(全称“北京中科锐通科技有限公司”)。中科锐通(简称“北京中科锐通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北京的网络科技公司,在山西太原设立了新的分公司,他们从智联招聘上看到了李钰的求职信息,邀请她参加参加公司实习生招聘面试。
因为这家公司“不仅不需要项目经验、工作经验,甚至不需要专业,只要有兴趣就可以加入”,当时没有工作的李宇欣然去了。 “入职试用”后,李宇接受了对方提出的“实习工资每月2000元,转正至少5000元”的条件,并签订了《北京中科锐通实习培训协议》(以下简称“实习培训协议”)。作为《实习工资》《培训协议书》),正式“加入”公司。
根据培训协议内容信息,“甲方(指中科锐通公司)是一家从事互联网软件产品开发和外包服务的科技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招聘和培养软件技术方向的实习生储备技能型人才。” 但引起记者注意的是,所谓的“实习工资”在这里也变成了“生活补贴”,每月2000元,3个月总共发放6000元。
在培训协议中,中科锐通承诺为实习生“提供正式的工作机会”,“薪资在5000元至12000元之间”。 这样的承诺对于像李宇这样渴望获得工作机会的毕业生来说自然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但所谓的“实习培训”并不是免费的。 协议规定“人员培训费用共计24800元”,需由乙方支付。
巨额贷款用于劣质培训
对于“人才培训费用”,中科瑞通为李宇等人提供贷款,实际支付。
与李宇同时进入中科瑞通的林曦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讲述了贷款流程:
“他们让我提供一张银行卡,实际上是用来在‘融易分期’APP上申请贷款的。”林夕说道。 “公司工作人员指导我去申请,还有很多合同我没有时间看,对方直接让我跳过,几分钟就完成了整个贷款流程。”
林曦向记者展示的贷款合同长达15页,显示该贷款本质上是消费贷款,贷款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用途为“其他消费贷款”。 分期付款为两年多20期,年利率7.5%。 收款人为开户银行,名称为“石家庄万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石教育’)”。
至于还款,林夕说道,“人员说转正后工资至少有五千,分期还款可以从工资中扣除。” 这笔贷款是和林夕等人绑在一起的。
随后,上述收款人万石教育公司也很快进入了几人的视线。
同时参加实战培训的梁安妮告诉记者,办完手续后,“中科锐通安排我们去河北石家庄参加培训,负责培训的公司是这种顽固的石头教育。”
据培训学员描述生活网报道,培训地点位于石家庄精英华唐艺术职业高中,教学质量和环境并不理想。 李宇说:“训练质量太差了,大家很快就打算离开。一周之内,他们都选择了离开。”
涉事中科锐通受访者提供照片
北京中科锐通有限公司实收出资、社保信息均为“0”
以招聘实习生为幌子索取培训费等费用,涉嫌诈骗
由于贷款是自己负责,而且贷款的钱是直接转入培训公司账户的,所以几人的“辞职”手续并不顺利。
“公司要求辞职时必须全额缴纳班费、贷款取消分期费、平台费等,才能处置贷款。” 林曦告诉记者,有人提议报警。
梁安妮说:“公司态度很不好,声称:‘你报警吧,我已经去过派出所好几次了,你还怕你报警吗?’”
4月底,部分人向警方求助,但未能解决问题。 据报警人士透露,辖区派出所民警称此类事件不在他们掌控范围内,建议他们向经侦部门举报情况。
上述人士最终选择与中科锐通“和解”。 根据受访者提供的两方退款协议,有几人最终实际支付了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费用。 中科瑞通承诺为他们取消融益分期的贷款手续,此前的实习培训协议也随之作废。
天眼查信息显示,《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前往中科锐通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注册地进行实地探访。 营业地址实际上是一所专科学校。 经过多方打听,几位当地人告诉记者,他们从未听说过“中科瑞通”这家公司。
天眼查信息显示,中科锐通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主要从事技术推广和应用服务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 2018年至2022年年报中,该公司仅有的两名股东实收出资均为0,连续数年参保人数也为0,疑似空壳公司。
此外,如上所述,负责培训的万事教育公司与中科锐通的股东名单高度重合,中科锐通双方股东均持有万事教育股份。 此外,万事教育法定代表人、大股东于某某拥有6家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这6家企业中,有5家企业名称中含有“教育科技”、“技术”、“培训”。 关键词。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咨询了北京和宏伟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韦景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新东等律师,他们的观点较为一致。
他们认为,如果企业本身无法提供相关就业岗位,而是打着招聘实习生的幌子,其真实目的是通过实习来获取培训费等费用,这样求职者就会陷入错误的认识并进一步陷入困境。属于网络借贷套路的,涉嫌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魏景峰分析,通过事件中求职者提供的协议书和合同,可以看出事件双方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实质上是通过“招聘、调岗”的方式骗取求职者培训费。训练”。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此类诈骗行为下,违背求职者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相关协议可以撤销,并由过错方赔偿相关损失。 受害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一纸协议并不足以掩盖其背后可能存在的犯罪行为。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涉嫌犯罪的,终止审理,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或者受害人可以直接报警并向警方提供线索、证据等,积极配合警方立案调查。
吴新东表示,此类事件如果构成诈骗等刑事犯罪,根据我国“惩治先民”的司法政策,一般来说,应优先通过刑事诉讼寻求救济。 受害人可以通过刑事诉讼附带的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寻求损害权益的救济。 刑事起诉程序后,公安机关审查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入职后需谨慎接受高额培训费的“就业机会”
申请融益分期贷款的毕业生中,有一部分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这往往是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大学教育的一项资助措施。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贷款用途、还款能力、还款方式等; 严格审查质押财产的权属、价值以及抵押权、质权实现的可行性。
据此,南京银行通过融易分期网贷平台向此类毕业生提供消费贷款是否合理值得怀疑。
记者拨打了南京银行的客服电话,接线员表示,融易分期是该行的合作伙伴,主要在教育贷款领域。 借款人通过融意分期向南京银行申请贷款时,融意分期将进行初步审核,然后由南京银行进行进一步审核。 至于是否应该向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发放此类贷款,该工作人员表示,南京银行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 从贷款用途来看,作为收款人的教育培训公司的经营情况是否已通过合规审核? 南京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南京银行仅与融易分期合作,融易分期与教育培训公司合作,其合规性应由融易分期判断和审核。
记者致电融易分期了解情况,但无人接听。 各个社交平台上,关于融易分期的“黑料”实在太多。 以黑猫投诉为例。 截至5月底,融易分期已被投诉1407次。 投诉原因包括暴力催收、滞纳金高、利息高、结算困难、诱导贷款等。 天眼查信息显示,融易分期的经营者、管理者融联世纪也曾多次被起诉。 案件起因包括小额贷款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考虑到目前正值毕业生就业高峰期,魏景峰提醒毕业生,入职前一定要充分了解用人单位,入职后谨慎对待需要较高培训费用的“就业机会”,以免陷入犯罪分子利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设置的诈骗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同时,呼吁高校和政府相关部门对尚未深入涉猎此事的求职者提供相应培训,提高其筛选能力。 需要在全社会倡导,可以通过法律予以细化和明确,重点事项应在合同中予以突出和说明。
(文中李宇、林兮、梁安妮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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