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辽源8月15日电 (谭伟琪)8月15日生活网消息,我国迎来第一个国家生态日。 如今,刘毅仍在忙于推动生态保护。 一年来,他和同事们用司法力量守护辖区绿水青山。
刘毅,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人民法院法官。 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自2022年9月26日起,刘毅所在的东辽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重点审理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其他环境公益诉讼。辽源市基层法院管辖资源案。
刘毅(左二)正在调解环境资源案。受访者提供
辽源市地处长白山余脉与松辽平原之间的过渡丘陵地带。 当地的东辽县是东辽河水系的发源地。 为了保护这片绿水青山,刘毅和同事们奋战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普法第一线。
“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人民群众福祉,司法保护离不开绿水青山。” 刘毅表示,法律法规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基础和保障。 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护可以在司法机关治理环境犯罪中发挥作用。 司法职能在案件中的作用。
“存在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性要求高、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如何有效衔接、判决结果执行困难、缺乏恢复性司法机制等问题。” 刘毅表示,集中管辖之初,法官需要注重“专业”。 审判、跨区审判、协同保障”能力,将司法审判与“协同、预防、修复、公益”有效结合起来。
刘毅介绍,鉴于当地涉林案件比例较高,东辽法院探索在辖区内建立“森林法官”机制,在各国有林区设立“法官联络点”农场。 对于刘毅来说,作为“森林法官”,他的担子更加沉重。
此外,东辽法院还建立了“技术调查员”机制,并向三名“技术调查员”颁发了聘书。 “技术调查员将提供试验过程中遇到的环境破坏程度、生态恢复计划和维护费用等专业知识的技术支持。” 刘毅说道。
“用正义保护生态环境,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惩治犯罪与恢复生态的融合。” 刘毅介绍,为此,东辽法院与各方共同建立了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基地。 目前,两起破坏林地刑事扣押公益诉讼案件已通过受理方式,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已完成。 (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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