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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官员上访被收干部五千多元路费被判刑

编辑:生活网      来源:生活网      法院   信访   申诉   上访   审判

2023-08-15 05:04:51 

8月13日,湖南永州祁阳市农民刘美枝收到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 此前,刘美志因向镇上访被劝回并收取路费5000余元,被祁阳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出狱后,刘美芝提出申诉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刘美芝的部分上诉理由符合应当再审的情节,并指定祁阳市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称,祁阳市梅溪镇大坞村村民刘梅志等人多次举报该村党支部书记李占刚违纪违规。 对结果不满意请愿。

2022年7月26日,刘美芝等三人飞往北京上访。 当晚,祁阳市梅溪乡政府官员邓振华、付建设来京劝刘梅芝回国。 祁阳市法院原判认为:“被告人刘美芝在劝返过程中,向邓振华、付建设索要三人的往返路费和费用,否则就留在北京,不会回去。 转给刘美芝5342元,刘美芝收到钱后与邓振华等人一起返回祁阳。”

信访判刑_村民收过路费被撞死_

7月28日返回湖南后,三名村民没有回家,被车送到了祁阳市公安局。 45岁的刘美芝随后被拘留,另外两名老年村民被允许回家。 2022年10月21日,祁阳市法院认定刘美志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审判决后,小学文化刘美芝未上诉。 出狱后,2023年7月18日,他向祁阳市法院提交了上诉材料。

刘美芝在诉状中表示,梅溪乡政府在答复投诉时回避重大问题,一步步向纪委汇报未果,才协商去北京上访。 信访、信访是国家赋予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人民群众监督权的行使。 梅溪镇政府工作人员极力劝返,限制群众正常上访。 三人凑钱去北京上访,但事情没有成功。 邓振华选择了付出代价。 双方之间并没有发生冲突,他本人也没有使用任何胁迫或威胁手段。 综上,刘美芝请求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其寻衅滋事案。

村民收过路费被撞死__信访判刑

刘美芝介绍,7月20日,澎湃新闻报道此案后,湖南省纪委工作人员专程前往祁阳找到他,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调查。 随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生活网报道,法院决定对该案启动再审。 8月14日上午,刘美芝正式收到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

再审决定书称,经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认为申诉人刘美芝的上诉理由部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53条第2项、第3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应当再审。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责令湖南省祁阳市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本案。

上述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是:定罪量刑的证据不准确、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或者证明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案件;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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