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于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杨牛花等这一天已经太久了。
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龚某良(已故)自1993年至1996年,为谋取非法利益,流落贵州省、重庆市等地,寻找合适的儿童进行拐卖。 他们被带到河北省邯郸市,经王某福(另名)介绍,寻找买家出售牟利,期间共11名儿童被拐卖。
当日上午10时00分,听证会开始。 庭审前,法庭门口聚集了许多寻找失去孩子亲人的家长。 他们一方面希望引起媒体关注,另一方面也关注“人贩子”余华英的审判。 本次庭审中,只有一名受害人杨牛花出庭,另有2名受害人委托律师旁听庭审。 其余8名受害者中,1人仍下落不明,另外7人未出席庭审。
澎湃新闻与受害者家属以及一些正在寻找亲人的家长一起参加了整个听证会。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本案。 成员包括审判长一名、审判员两名、人民陪审员四名。
庭审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和追加起诉决定,控辩双方进行证据质证。 庭审中,余华英经常表示,自己“记不起”当年犯罪的很多细节。 她承认拐卖11名儿童的犯罪事实,但否认在拐骗过程中对被拐儿童进行恐吓、虐待。 公诉机关认为,于华英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建议判处于华英死刑。 在最后陈述阶段,余华英向受害人及其家属致歉,并希望合议庭能够从轻处罚。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宣判。
27年后的审判:被绑架者遇见人贩子,心情复杂
7月14日上午10时05分左右,余华英从杨牛华旁边的入口进入法庭。 当再次见到“敌人”的那一刻,杨牛花的泪水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几乎同时,坐在礼堂里的杨牛花姐姐也哭了。
据检方指控,杨牛花是于华英自1993年1月以来拐卖的第七个孩子,也是他拐卖的第一个女孩。 1995年冬天,5岁的杨牛花在贵州省贵阳市被余华英绑架。 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余华英。 但27年过去了,余华英的样子却始终深深地印在杨牛花的脑海里。
即将年满60岁的余华英,头发花白,脸长,颧骨高,脸颊凹陷。 余华英在回答审判长提问时,全程用方言说话。 她说,自己是云南白族人,但到重庆重新办理身份证时,她把民族改为汉族。
当审判长在审讯中提到她的女儿时,于华英哽咽了。 1987年1月,刚满23岁的余华英与丈夫王某文生下女儿王美华。 几年后,于华英在外打工时认识了比她大20岁的龚某良。 从此,她走上了贩卖人口的犯罪道路。 据余华英供述,第一个被拐卖的孩子是他们同居期间所生的私生子。
对于出售与龚某良的私生子一事,于华英在法庭上表示,她和龚某良当时都有家庭,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所以他们把孩子卖到了河北邯郸。
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审判长、被害人及其辩护人、于华英的辩护人分别对于华英进行了讯问。
在回答每起案件的案发时间、出租屋具体地点、房东姓名、被拐儿童家长身份、买家信息等问题时,余华英几乎总是说“我不记得了”和“我不知道”。 但余华英的一些情节却记得很清楚。 比如,当检察官询问余华英在遵义卖掉两个兄弟多少钱时,余华英明确回答,一个卖了3800元,另一个卖了4200元。 公诉人询问余华英是否给被绑架的孩子买了糖果、冰棍等食物,余华英回答“是”。 公诉人询问这些食品中是否混入了其他物质,余华英回答“没有”。 公诉人询问孩子被拐后是否在路上哭,余华英回答:“没有哭”。
在举证质证阶段,余华英及其辩护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基本没有异议。 杨牛花和她的经纪人提出,杨牛花被绑架时,因杨牛花不听话,于华英威胁要把杨牛花扔下车,踢杨牛花十几脚,并向她泼开水。 余华英否认烧毁杨牛花的头,并表示自己从未虐待过被拐儿童。 杨牛花的代理律师认为,如果没有于华英给被拐儿童服用安眠药,11名被拐儿童不可能没有一个不哭不哭几天甚至十多天。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余华英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
迟来的道歉:检察官建议死刑,被告请求减刑
庭审中,余华英两次向受害人及家属表达歉意:一次为自己辩护时,余华英双手合十说“对不起”;一次是余华英在为自己辩解时双手合十地说“对不起”;一次是在为自己辩护时,余华英双手合十地说“对不起”;一次是在为自己辩护时,余华英双手合十地说“对不起”。 认罪悔罪,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法庭辩论中,公诉人称,于华英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11名儿童。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由于于华英犯罪情节严重,公诉人当庭建议合议庭判处于华英死刑。
于华英的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于华英拐卖儿童罪没有异议,但在量刑方面,他希望合议庭充分考虑于华英在每个案件中的身份和作用,以及于华英的身份和地位。 2009年出狱后,不再发生拐卖儿童等违法行为,判决自由裁量。
随后,公诉人回应了于华英辩护人的辩护意见,重申合议庭判处于华英死刑的建议。
本案中,三名被害人代表均同意公诉机关出具的定罪量刑建议,并重申于华英的行为给被害人及其家人造成了巨大伤害,不会取代于华英的“我”对不起”,一句“没关系”。 ”。杨牛花的经纪人还表示,于华英于2004年被判刑。从本次法庭审理的情况来看,于华英的良心不允许于华英主动认罪。公诉机关指控的多项犯罪事实警方审问余华英后才承认了这一点,这表明余华英之前并没有认罪。
轮到杨牛花发言时,她突然站起来,当场跪下,哭着请求法庭再次对余华英宣判。
该案刑事部分审理完毕后,合议庭审理了该案附带民事部分。 本案三名刑事原告和民事原告分别提出赔偿请求40万余元、40万余元、881万余元。 余华英表示,她愿意赔偿受害人,但没有能力这样做。 于华英说,她在家乡还有一栋砖瓦房一直空置,但她还没有办理产权证。
庭审前夕生活网消息,澎湃新闻前往余华英提到的那栋房子。 这是她和丈夫王某文结婚后修建的。 如今因长期无人居住,已被废弃。 院子前面的杂草还没清理干净,已经长到两米多高了。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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