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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巨资找工作诈骗案79人人均被骗近45万

编辑:生活网      来源:生活网      烟草   法院   判决   诈骗   被骗

2023-08-02 16:15:43 

近日,教育主播张雪峰关于想进入烟草系统工作“连考试机会都没有”的言论刷屏网络。 热议的背后,很多人争先恐后地想在烟草行业找到一份稳定高薪的工作,甚至迷信“关系和能量”,所以上当的人不在少数。

澎湃新闻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今年以来,人民法院判决至少8起花巨资到烟草系统找工作受骗的案件。 又投入了45万元,最后却不了了之。

澎湃新闻粗略统计了2022年以来公布的裁判案件,发现25起案件中,有79人为了在烟草系统谋得一份工作,被诈骗每人近13.5万元。 其中一些案件是刑事诈骗案件,大多数是民事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当受害人把找工作的希望寄托在“关系和精力”上时,有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请,并表示人民法院不支持这种行为。 法院认为,原告没有遵守正常的用工秩序,扰乱了正常的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对其追偿请求不予支持。

固始市公安局查处的求职诈骗案

有人声称安排30万给烟草局,也有人愿意出价45万

今年3月18日,河南省固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通报了一起案件。 陈和刘是在考研培训班认识的。 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陈某可以帮助安排刘某及其弟弟在北京市某区烟草局、中央电视台正式工作,同时将户籍迁往北京为借口,骗取刘某更多的钱财。 33万元以上。 3月5日,警方将陈某抓获,随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案例显示,近两年,不少人陷入了“拿钱到烟草系统打工”的套路。

从这些已公布的案件来看,今年以来,人民法院已对至少8起涉案巨额烟草行业求职纠纷案件作出裁决,但未获结果。 其中辽宁5起,吉林2起,陕西1起。

这8起案件中有一些涉及与人力资源或咨询公司签订雇佣合同以进入烟草局但未能成功。 例如,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法院今年4月审理了两起相关委托合同纠纷案。 1996年出生的张某某、1997年出生的高某某均于2020年10月与吉林置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就业保障协议》,同意公司安排其到吉林市烟草局工作。 为此,两人分别向公司法定代表人陶晓燕转账9.5万元、8.5万元。 然而,截至2023年两人起诉时,两名原告均未被分配到烟草局工作,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

另一种情况是,通过熟人、朋友,甚至微信朋友圈,听到“可以去烟草局应聘,但不能退费、退款”的广告。 结果工作没有完成,钱也没有退还。

辽宁省盘锦市辽河法院案件中,原告谢出生于1995年,其父亲听同学邻居被告张某说,可以给国家烟草总局安排工作,但需要费用。 35万元。 谢母随后从银行取出35万元交给张某。 为此,对方还开具了收据:“今天收到XX给谢某的烟草现金30万元,30万元,合同将于10月底签订,如果没有完成,全额退款就会退款。” (五险一金,正式合同,三年首签,三年跟进,办公岗位)。”然而,2022年春节过后,谢某被告知工作无法完成,但张某仅退还了4万元。

在这些情况下,烟草系统工作的最高薪酬为 450,000 美元。

辽宁省沉阳市皇姑区法院审理的一案中,张某承诺2021年至2022年为薛指定的人安排国家电网等央企工作,并向薛收取共计131万元。 。 但张某的承诺并没有兑现,115万元也没有归还。

花钱进烟草被骗_烟草安排工作骗局_

2023年2月1日,案外人刘某某向法院出具《证人证言》称,为了替侄子王某某办理烟草局工作,通过薛某某找到了张某某,他和王某某分别是2021年。 2021年4月10日,共计45万元于2021年4月16日转入薛某某名下。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介绍烟局工作的情况并不少见。 近五年来相关判决书200多份。 澎湃新闻仅统计了2022年以来已宣判并公开的案件,发现共有25起案件,涉及79人被骗,总金额超过1072万元,平均13.5万元。被骗了。 主要分布:辽宁省12例、江苏省4例、陕西省3例、吉林省2例、河南省2例、山东省1例、上海省1例。

烟草公司求职受骗纠纷统计(部分)

一句“烟局有关系”骗了55人

25起案件中,有3起被列为诈骗罪立案侦查。 其中,河南鹿邑县法院审理的胡志业诈骗案中,被告人以给烟草局安排工作为由,诈骗679万余元,55人受骗。

据鹿邑县法院判决,胡志业案最大诈骗金额为143.3万元,涉及被诈骗人8人。 该案受害人贾某称,2013年,胡志业表示可以安排儿子王某到郑州烟草厂上班,但需要花钱避免发生关系。 贾某给了胡志业19.5万元。 2014年,胡志业称郑州烟厂、许昌烟厂有内部指标,贾某让他安排好侄女赵、刘、周。 胡志业分别收取16万元、30万元、13万元。 。 2015年6月,胡志业表示贾的儿子可以调到漯河市烟草局,贾又给了胡志业10万元。 2016年1月,此事未办结前,贾某又向胡志业汇了2万元。 2015年10月,胡志业以安排到漯河卷烟厂工作为由,诈骗贾同事陈某的两名亲戚马某、严某27万元。 2016年底,胡志业又安排贾同学杨某、杨某、刘某两名亲戚分别到漯河卷烟厂、安阳卷烟厂骗取26万元。

花钱进烟草被骗_烟草安排工作骗局_

类似“全家被骗”的情况在胡志业案中并不少见。 比如李某,被骗金额超过40万元。 李说,胡志业说他和郑州烟草局的领导很熟悉,可以安排人员到烟草局工作。 每个配额需要10万元。 胡志业有40万多元。

然而,一些受骗者发现,胡志业所谓的内部招聘“五险一金、工人配额、合同编制”,实际上无非是烟草公司通过第三方担保公司向社会招收劳动力。

受害人张某证实,2016年7月15日,胡志业带他到郑州市烟草局签订保安招聘合同,随后在荥阳市烟草检查队工作生活网资讯,工资2500元。 而他的父亲一共给了胡志业16万元。

一些受害者发现,这份“烟局工作”就像一个无底洞。 2017年2月,胡志业安排姜某、马某、屠某到郑州烟草局工作,诈骗高某35.6万元。 胡志业在工作安排期间,以建立关系、办理审核证、办理注册证、送礼、请人吃饭、参加考试、调整工作。 ,3万元。

更多受害者发现,交了几十万元后,烟草局的饭碗几年都没保住,胡志业因诈骗被抓的消息终于传来。

2017年5月,胡志业最后一次出轨。 受害人介绍,战友的女儿已经通过了漯河烟厂的笔试。 为了采访安全,她托人询问她是否认识河南省烟草局的人。 找到胡志业后,收取8.4万元和8支中华软烟。 最终没有成功。

多份判决书显示,胡志业案经历了两次判决。 2018年,鹿邑县法院判决胡志业以安排工作、申领驾驶证为由诈骗357.9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然而,就在案件即将宣判时,公安机关又补充了新的证据,称胡志业仍有遗漏。 鹿邑县法院于2022年1月18日再次宣判胡志业,认定其以安排工作、承担车辆维修权等为由,向被害人邢某骗取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82.81万元及茅台酒8件。 ,以及购买车辆运输。 阮中华香烟20支,受害人张某的阮中华香烟8支。 最终,法院判处胡志业有期徒刑十八年。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胡志业案两份判决书中,以安排烟草局工作为由诈骗金额669万余元,55人被骗。

相信关系和能量?法院:扰乱公平竞争正常秩序

受害人怎么相信自己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就能在烟草局找到一份工作?

澎湃新闻梳理了25起案件,发现不少受害者提到了两个关键词:关系和能量。

例如,在胡志业案中,受害人李某声称,他是通过朋友认识胡志业的。 胡志业表示,他和漯河市政协主席邓某某关系很好,可以给他提供一个项目。 胡锦涛还把他带到邓小平办公室,中午一起吃午饭。 通过这件事,“我感觉他更有活力了”。 一两个月后,胡志业表示自己与郑州烟草局的领导比较熟悉,可以安排工作人员到烟草局工作。 他先后给胡志业40万多元,为儿子、儿媳、侄子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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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受害者都提到,胡志业告诉他们,漯河市烟草局局长和郑州烟草局局长是他们的堂兄弟,所以他们相信他可以通过关系安排工作。

被骗42.69万元的邢某介绍,2014年,他从胡志业口中得知,其亲戚李某某是漯河市烟草局局长,有内部正式员工名额,于是就转了15万元给他办理。儿子的工作。 2015年,胡志业声称李某某调任郑州市烟草局局长,并又给了他3万元。 万毅布置了河南省烟草研究所的工作。 期间,胡志业获赠毛酒8支、中华香烟20条软包。

判决书中,胡志业自称的“亲戚”李某某作证称,胡志业在担任漯河市烟草局局长时,曾到办公室找到他,询问其一名亲戚是否已大学毕业,是否可以安排在烟草局工作。 后来,他调到郑州烟草局工作。 胡志业来找他,询问能否安排自己的孩子去当巡视员。 其请检查组长孙某过来,孙某表示,由于招收的人员不够,不能仅限于郑州市。 听到这句话,胡志业介绍了一些人申请加入烟草检查组。

另一位证人岳某的证言显示,他是胡志业的老表弟,李某某是他的朋友。 岳某提到了李某与胡志业之间的“经济往来”——由于李某无法与胡志业取得联系,他通过他将4万元现金退还给胡志业,而李某则称胡志业将钱寄到了自己家中,当时他不在家,回来后就联系不上胡志业了。 判决结果并未表明李某某是否被追究责任。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烟草局求职受骗刑事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将违法所得退还受害人。 然而,在民事案件中,受害者的退款请求并不总是得到支持。

在江苏徐州云龙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当原告索赔45万元介绍工作时,被告吴某令人信服地说,“涉案委托事项的目的是希望被告能够找到他们是有关系、有能量的人,通过政府机构的设立为他们安排工作,其付费行为实质上是为了谋取关系,实现自身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对社会秩序造成扰乱和挑战。我国政府机关和企业工作人员招聘制度公平、公正、公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所涉及的职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严重破坏了秩序因此,其委托行为和支付行为依法应当无效,而该无效行为所产生的债权也违法、不当,不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法律。”

一审法院采纳了被告的观点,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外,在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法院的上述两份判决书中,法院认为“原告利用非正常渠道寻找关系、帮助其找工作,支付款项的目的违法,违反社会规定”。扰乱公平竞争的正常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涉案款额属于违法所得,基于违法原因产生的债务属于违法债权。通过民事诉讼返还,就会鼓励和宣扬这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也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违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本案不属于范围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

在河南尉氏县法院审理的一起类似案件中,法院也以“原告不遵守正常劳动秩序,违反公序良俗,不应受到法律保护”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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