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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抢注之风屡禁不止2021年7月31日宣判

编辑:生活网      来源:生活网      商标   恶意   山河   产权   热点

2023-07-28 18:04:13 

核心阅读

恶意注册、囤积商标,严重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坚持严厉打击。

□本报记者 张伟

没有商标抢注不能抓住的热点

7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诉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开庭审理。 该案将依法宣判。 这起轰动全国的案件当事人杜美珠曾建议吴亦凡改名为“吴征”,使“吴征”一度成为多方申请注册商标的最爱。

连日来,“山河大学”、“淄博烧烤”等热点事件引发的商标抢注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商标抢注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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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廖涛就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改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沟通并听取地方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和知识产权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此前有报道称,商标法第五次修改将对恶意抢注、商标侵权等问题进行系统规范。 商标法最终草案将如何规定,无疑值得期待。

蹲坑风屡禁不止

2021年7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在其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加拿大艺人吴亦凡涉嫌强奸罪,被朝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 目前,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此前,网络上关于是非的争论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

有人吃瓜,有人讨伐,也有人另辟蹊径——从他们身上嗅到商机,抢先注册与事件相关的“独美竹”、“简艺思智”等商标。 就连“吴征”这个更具侮辱性的称号也没有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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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25日,《法治日报》记者搜索中国商标网发现,“吴标”商标注册申请共有31件(其中“吴标串串香”1件)。 申请人包括医疗器械、文化传媒、广告等。策划、物资贸易、企业管理等公司及多个自然人,申请时间基本集中在2021年7月(仅“武签传传祥”的申请时间) ”是 2021 年 8 月)。

如今吴亦凡二审开庭,商标抢注问题也再次被媒体提起。 但从中国商标网的查询结果来看,大部分申请均显示无效,申请已被驳回。

哪里有热点,哪里就有商标(商机)。 就连网友开的一个玩笑,也因为成为网络热门话题而成为商标抢注者的“猎物”。 这就是最近火爆的“山河大学”。

高考招生时,有网友建议,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四省的343万考生每人缴纳1000元,合计超过30亿元。 边境综合性大学,招收“山水四省”学生。 随后生活网报道,“山河大学”的官网、校训、校徽、院系、招生简章等相继被网友设计,掀起了新的网络热潮。 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这场严肃的“办学大讨论”中,畅所欲言地畅谈自己的教育理想。

在这股热潮中,教育部也做出了回应。 教育部副部长吴岩表示,他们也关注“山河大学”的问题。 面对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新阶段的新形势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新问题,教育部将围绕增强国家竞争力、服务经济社会的重大战略围绕发展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断优化高等教育资源布局和结构,支持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人口大省,扩大高等教育资源规模,优化类型结构和区域结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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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大学”走红,不少企业开始争相注册“山河大学”商标,有的企业甚至一口气抢注了5个分类商标。 此前,有媒体查询发现,“山河大学”商标查询页面上出现了10个注册号,均处于“等待受理”状态。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7月25日查询时发现,注册号仅剩6个,分别由安徽、河南、上海3家企业申请。

商标营商环境恶化

这类个体企业、个人通过抢注的方式,将与自己无关的热点事件的商标据为己有,只注册不使用,高价出售,逼迫真实用户高价购买,严重恶化商标营商环境。

正如有评论人士在“山河大学被抢注”事件中指出的那样,“客观地说,在流量经济时代,抢占热点、赚取流量无可厚非,但商标抢注绝不能随意进行,必须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做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要知道“山河大学”不仅仅是“山河四省”学子的自嘲,也承载着四省学子对优化教育布局的期盼,也体现了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新阶段的新形势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新问题这本身就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抢注“山河大学”商标不仅会带来不少“噪音”,这条新闻的“失焦”还会伤害舆论,产生不良影响。 ”

舆论对这种商标抢注行为持批评态度,法律也对此说“不”。

近日,山东威海一家企业因抢注“淄博烧烤”商标,被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00元,引发网友热议。

作为2023年现象级热点,“淄博烧烤”成为众多企业争相报名的目标。 据中华商标网了解,威海某公司、贵州遵义某公司等申请人已提交“淄博烧烤”商标申请,但所提交商标目前状态为正在申请或已被驳回。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董丙河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恶意抢注商标是一种典型的投机行为,抢注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追求“利润”。 显然,恶意抢注者无意将被抢注的商标使用在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上,而是为了“出售”。 否则,被抢注的商标反而会成为一种负担。

董秉河认为,治理恶意商标抢注有两个关键点:一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抢注者可利用的机会,让抢注者没有可乘之机; 二是大力压缩抢注者的盈利空间,让他们无利可图。 前者是“源”控制,后者是“出口”控制。 “在商标注册专有权制度下,完全杜绝商标抢注行为不太现实,但通过适当的策略和措施,可以控制商标抢注行为,将其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健全制度,严厉打击

“恶意抢注、囤积商标行为,严重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坚持严厉打击。”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表示。 。

胡文辉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连续三年出台政策文件,释放出从严治理的信号,会同有关部门从法律制度、商标代理、审查控制、保护等方面全面落实政策。和使用,实现了对恶意商标注册行为的治理。 协同联动。 不断完善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打击囤积居奇的壁垒,最终限制非法转让牟利。 我们构建了全流程治理工作体系,从源头上遏制大部分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使它们无法获得注册授权,最大程度地避开生产、经营活动、消费市场等社会公共领域,有效保护创新主体、经营主体和消费者权益,提振市场信心。

仅今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共查处商标恶意注册24.9万件,其中在商标注册申请、异议等授权过程中未经授权的19.2万件,占77.1%; 确认书目5.6万种,占22.5%。 同时,在上述案件中,申请人因法律政策威严而主动终止违法违规行为、撤回申请、撤销商标的案件共计20.4万件,占比81.9%。

今年6月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不良影响较大的商标申请、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关注热点、网络热词、名人姓名商标等恶意申请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等,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与此同时,商标法的修改也令人期待。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相关负责人此前透露,商标法修改明确了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情形和法律责任,引入了商标强制转让和公益诉讼制度,系统规范恶意商标抢注行为。 规定了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增加了恶意诉讼的反赔偿制度,明确了商标权的边界。 加强商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捏造、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开展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专题调研中,廖涛强调,完善商标法律体系需要用系统思维加强协调,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用性,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要有前瞻性,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节作用,力争形成成熟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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