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以上中年人”遭到不少青年旅舍的拒绝。
有青年旅游商家表示,自家旅舍的床位大多是双层床,下铺满了的情况下,对于住在上铺的老年人来说存在安全隐患。 特别是,有些人还可能患有高血压等疾病,晚上上厕所尤其不安全。
青年旅舍的另一位负责人表示,宿舍里基本都是学生住的。 40多岁、50多岁的人普遍生活作息与年轻人不同,长期停留很容易发生冲突。 如果35岁以上人员不多,或者居住时间较短,可以灵活处理,但总体年龄限制仍定为35岁。
7月13日,澎湃新闻(举报邮箱)随机拨打了多个北京青年旅游预订号码。 有商户表示,现在没有年龄限制,有商户明确表示:“只要有身份证就可以入住。”
对于上述青旅拒绝接收“35岁以上中年人”的行为,有网友表示理解,也有网友认为被冒犯了。 有网友评论道生活网消息,“真正对青旅有感情的人一定是30多岁、40多岁的人,青旅的规定只会让他们的路越走越窄。”
那么,青旅拒绝接收“35岁以上中年人”是否属于年龄歧视呢? “生活习惯不同、管理不便”等理由合理吗? 青年旅舍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
河南泽金律师事务所主任傅健认为,由于不同年龄段的人工作、作息时间、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为了减少生活过程中的冲突,通常会将年龄相近的客户安排在不同的区域。同一个房间。 这种安排设计也属于商家独立经营的范围,相应的年龄限制也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能视为违反法律法规。
付坚认为,商户有独立经营的权利,对租户的年龄区分和限制并不超出其权利范围。 按年龄段划分租户,可以减少不同年龄段容易引发的冲突和纠纷。 由于商家只是对合租做出了相应的限制,有正当理由,不能视为年龄歧视。
上海德和汉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悦也认为,商家有权拒绝为达到一定年龄的人群提供服务。 商户有独立经营权。 为了保证其服务质量和安全,他们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制定限制。 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曾悦表示,青年旅社对顾客设置了年龄限制,不属于年龄歧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家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歧视消费者,但是商家考虑管理、安全等合理因素,属于合理限制,不足以构成歧视。
不过,也有律师对此有不同看法。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山认为,商家限制顾客年龄,涉及年龄歧视,违反公序良俗。
赵良山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强制性规定并不宣告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共秩序和良好的风俗都是无效的。” 像这样限制顾客年龄的条款也是无效的。
赵良山表示,商家声称上下铺对超龄顾客不安全。 这个理由是不成立的,因为如果商家担心超龄顾客睡上铺不安全,可以安排超龄顾客睡下铺。 下铺对于超龄顾客来说是安全的,并不是“一刀切”禁止超龄顾客入住。
那么,超过年龄限制的顾客是否可以要求青年旅舍提供服务呢?
傅建律师认为,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尽量安排年龄相仿的租户一起租房。 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整体出租,或者选择其他平台寻找合适的房源。
曾悦律师认为,消费者不能与商家协商提供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青旅与客户是平等主体。 在服务合同关系中,双方均有权做出自己的选择。 法律不允许中青旅强行销售,也不支持客户强行购买。 如果顾客认为自己受到歧视,可以向消保协会、市场监管局举报,维权。
赵良山表示,青旅可以有自己的定位和目标群体,但不应以年龄作为硬性前提,不宜采取“一刀切”的做法。 顾客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局举报这种现象,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局将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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