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莲澎湃影像资料图
8月31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江歌母亲)私人上诉林某侮辱诽谤一案二审作出公开判决。 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林在此前的一次审判中被判犯有侮辱和诽谤罪。 他因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
江秋莲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二审的判决结果在她的预料之中。
对于此次终审判决的意义,江秋莲表示:“林某以‘正义’的名义侮辱诽谤我和江歌四年半,并煽动一群人在网上实施网络暴力,我需要利用法律来做到这一点。” 一个证明”。
对于其他网络霸凌者,她表示多年来已经多次警告过他们,今后也会维护他们的权利。 “我不想再对他们说什么了。 我只会采取法律行动。”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在江秋莲诉林某案中,一审法院认定,2016年11月3日,江歌(江秋莲之女)被室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而她则被杀害。在日本留学。 案件宣判后,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独狼独语4”发表了一系列与江歌案相关的博文。 江秋莲认为,上述博文对江歌及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以林某侮辱、诽谤罪向建瓯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一审法院认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相关言行应受法律规范。 被告人林某多次在微博上发表侮辱、诽谤他人的言论,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情节严重,其他行为已构成侮辱、诽谤罪,应当依法惩处。 综合其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林某犯侮辱诽谤罪,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 一审宣判后,林某不服生活网资讯,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上诉人林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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