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永正(右)周丽娜(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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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新闻传播法教程》(简称《教程》)第一版至今已过去20年,已出版7版。 我们粗略估计每个版本都改动了全书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 为什么这么频繁? 修订版怎么样?
答:《教程》是本世纪初为新闻专业师生编写的,教授新闻传播领域的法律和其他行为规范。 书中将新闻传播法定义为在新闻传播领域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群体。 。
我们知道,随着世纪之交以来传播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网络传播的发展,新闻传播的形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被认为是颠覆性的。 与此同时,国家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推进法制建设。 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正在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迈进。 每年都会颁布新的法律,其中许多与新闻传播有关; 还经常发布或修改与新闻传播有关的行政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第一版《新闻传播法教程》,2002年出版
因此,新闻传播法的解释必须与时俱进,随着新闻传播行业和法律体系的发展而不断更新。 在我们的视野中,及时、反复修改也是许多国家新闻传播法、大众传播法工作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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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教程》如何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传播规律?
答:我们知道,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我国新闻媒体历来被称为党的喉舌(即党的宣传思想战线),党对媒体的管理历来是我国新闻管理制度的核心原则。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党不仅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而且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 就是党领导立法、保障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在《教程》的编写和修改过程中,我们努力学习党的有关文件,贯彻和体现党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此后,《教程》陆续修订,力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及时反映和解释新闻传播领域相关新的法律规范和案例,适应最新情况。新闻传播行业的变化。
具体方法之一是尽量将党的有关指示精神与法律规定结合起来。 例如,宪法第35条、第41条关于言论出版自由和公民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在新闻传播领域具有根本法地位,而党的历次代表大会和中央文件本世纪以来的历届全体会议都明确了相关权利,即“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我们理解,中央的这一表态,是领导人民贯彻落实宪法有关规定的具体体现,使宪法的有关原则更加清晰、合理。 第一章“宪法原则”按照表达权、知情权和舆论监督的结构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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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新闻传播活动需要遵循的规范除了法律之外,还包括政策、纪律、职业道德等,这份“教程”能否包括在内?
答:是的。 当我第一次写“教程”时,我真的只想到“法”。 但在写作过程中,我感到如果仅限于“法”,很难解释《新闻传播法》的具体规范。 “教程”供教育用途,而不是严格的学术专着。
在学科方面,法律、政策、伦理属于不同学科,必须进行独立、深入的研究和阐述; 但从应用层面来看,这些规范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 政策和道德往往是法律规范的来源。 法律的实施离不开政策的引导和细化。 道德可视为法律在社会意识层面的延伸,法律规范只有得到社会意识的认可才能得到充分实施。 毋庸讳言,各组织、机构制定的纪律,始终是根据法律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 《教程》在《引言》中解释了新闻领域这些不同行为准则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各章还结合法律的具体情况阐述了相关政策、道德规范等规范。
比如,在新闻政策方面,除了很多章节经常将法律与党的政策结合起来外,还存在法律未涵盖的问题,因此主要对相关政策进行解释。 比如第九章“新闻信息产业”,因为新闻传播产业具有意识形态属性,主要受党的政策调整。 进入世纪以来,相关政策不断丰富和发展。 描述了提议和开发的内容。
在新闻职业道德方面,《引言》介绍了我国新闻行业的基本规范性文件《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媒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并在部分章节专门论述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例如,第一章“宪法原则”有一节专门讲“记者的权利和责任”。 为了说明如何落实相关宪法原则,有必要对多项重大新闻职业道德进行阐述。 其他章节中也结合了相关的伦理规范。 我国新闻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包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新闻真实性、反对“付费新闻”、避免“媒体审判”和业界关注的隐性采访等。 等(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新闻真实性、反对“付费新闻”、避免“媒体审判”等我国新闻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性采访等也进行了说明)。
总之,《教程》以国家认可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框架,以论述新闻传播活动法律规范为主体,同时解读相关政策、职业道德等规范。 。 全书的“引言”具有提纲的作用。 这种安排的缺点是没有介绍新闻伦理和新闻政策的基本理论。 我们还看到,一些同类著作在不同的章节中解释法律、道德和政策。 这当然也是一种结构安排,但相同主题的重复可能存在缺陷。 相关作品的不同安排可以并存,由教师和学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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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第七版的主要修订内容是什么?
答:自2019年第六版出版以来的三年里,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引起全社会和行业关注的是2020年《民法典》(法定名称略,下同)的制定,并将于2021年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以民法典命名的基本法。新中国《典》。 《总则》、《人格权》和《侵权责任》的相关内容直接关系到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调整; 《人格权》编者对民事主体的人格权益及其保护和限制作出了系统规定,特别是对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行为作出了专门规定,确立了过去没有规定的法律但仅通过司法解释或仅在司法案例中予以明确。 法律体现的诸多规则,实现了调整新闻报道、舆论监督行为、人格权益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体系化。
根据《民法典》,本次修订重写了书中最长的章节“新闻传播活动与人格权”,力求全面体现法典的相关内容。
2020年,与新闻传播密切相关的《著作权法》进行了颁布30年来的第三次修订。 针对传媒业和社会生活的发展,新法的修改范围涉及著作权的界定、权利的保护、侵权责任原则等多项内容。 第七章“新闻传播活动与版权”进行了较大修改。
当前通信产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网络领域。 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成为新闻传播的主要渠道,互联网法治建设持续推进。 除了《民法典》、《著作权法》中大量与互联网相关的内容外,近三年还出台了多部与互联网相关的专门法律法规。 例如,补充《网络安全法》及相应制定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数据安全法》、以保护个人信息为目的规范个人信息处理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同时,随着音视频、直播等各种新型传播方式的兴起,主管部门不断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规范,近年来制定了以个体管理为基础的全面、系统的规定。 标准化,如2019年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条例》、2021年的《关于进一步夯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见》等,相关章节对这些内容进行了介绍和阐述。 如前所述,“媒体融合”政策的制定在本次修订中也占据了相当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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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法教程》试读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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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回顾近20年来的历版《教程》,虽然有多次修改,但基本的结构框架似乎没有改变。 您对此有何看法?
答:我认为你的意思是《引言》+全书10章的结构基本没有变化,章节以下的修改幅度还是比较大; 这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首先,所谓“新闻传播法”,是指规范新闻传播活动中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行为人必须保护自己行使新闻传播的权利,相关权利的行使必须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司法审判等方面妥善处理。 以及与自然人和法人权益的关系,这一原则不仅体现在我国宪法中,也为国际人权公约所承认。 但新闻传播活动通常需要通过机构来进行,因此也有必要详细阐述这些机构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规范。 这就是10章结构的用武之地。随着社会和通信技术的发展,法律规范将会有很多变化和发展来调整这些关系。 例如,根据网络传播和法治建设的进步,第五版在第三章“保障社会正常秩序”中增加了“严厉惩治散布谣言犯罪”;第六版在第二章“维护国家安全”中增加了“严厉惩治传播谣言犯罪”。 》,增加“保障网络安全”,置于第一栏目。 其他章节也有类似的情况。 也就是说,上述法律关系的内容会发生变化,但主题本身保持不变。
其次,虽然新闻传播的形式,包括新闻的生产、传播和接受方式,以及“新闻”的学术定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国家“党管媒体”的核心原则是新闻产业和媒体新闻系统对媒体机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定位和要求没有变化。 报刊监办制度、广播电视政府站制度、记者证行政许可制度一直延续至今; 在互联网领域,只有上述新闻机构才能获得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资格,而商业网站只能申请转载新闻。 信息资质“两类资质”制度。 近年来,还通过整合广播、电视、报刊原有资源,建立了县级综合媒体中心。 《教程》的任务是向大学生、研究生普及国家新闻传播领域的法律制度,应把真实介绍和解释国家有效规范放在首位。 因此,有关新闻传播的权利义务、机构设置、行业管理、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法律和政策规范历来按照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的顺序进行阐述。 当然,教学时可以根据专业要求进行调整。
第三,新闻传播法学和传播法学属于法学、新闻学和传播学的交叉学科研究,新闻传播学研究一直是大众传播学研究的主体。 如今,网络传播包含了以前所有的传播形式,而且新的传播形式也将不断出现。 大众传播理论很难全面描述其形态特征。 国际国内传播学界也有不少学者试图建立新的概念来解释新媒体条件下的传播理论,但目前还没有公认的、合适的系统框架或专着。 但无论如何变化,开放性仍然是各种形式新闻传播的基本特征。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只有具有公共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传播才需要对其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纯粹的人与人之间的通信,即“点对点”的通信生活网资讯,属于“通信”的范畴,其秘密受宪法保护。 而用户通过社交媒体多次转发进行病毒式复制传播,可以在传播学中研究它是一种什么样的新形式,如果造成后果损害,需要追究法律责任,这也是有条件的。关于披露。 《教程》借用了国际版权公约中沿用了近百年的“向公众传播”(to the)概念,专门针对互联网出现后的网络传播,涵盖了需要的传播行为。由法律来规制,这样既不改变全书的结构,又拓宽了视野,从特定的机构传播扩展到大众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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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刚才您提到《教程》是针对大学生和研究生的,那么这本教材适合什么样的学生?
答:原则上两者都适用。 《教程》纯文字40万条,涵盖新闻传播法的主要问题,引用200余份党内文件、法律文件,解读200余个案例,均来自判决书或官方公告,以法律为依据,进行解读笔者在学术上不做过多的阐述,以给老师、学生和其他读者留下足够的思考和讨论的空间。 这样,教学主要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分为简单和复杂。 本书作者为研究生使用本书,一些新闻传播学教授也将本书列入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推荐书目中。
然而,对于传播法研究方向的新闻传播学专业研究生来说,“教程”还不够。 《教程》主要阐释国家在新闻传播领域现有的法律制度和规范,不讨论尚未正式制定的规定。 相关研究不仅要讨论现有法律的实施,还要对通信技术最新发展提出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进行前瞻性讨论。 传播法方向的研究生可以通过《教程》了解国内现行的法律体系,并应进一步收集和学习更多的相关学术专着来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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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问:第七版的修订是学术界期待已久的。 随着国家法治建设和传播模式的发展,未来还会有第八版、第九版吗?
答:《教程》感谢各位读者。 2021年,有读者问第七版什么时候出版。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本版发布较晚,非常抱歉。 借此机会我想说明一下,策划编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人文分社副社长翟江红、主编王红霞和她的丈夫李学伟先生给予了我们很大的支持和支持。帮助过去出版多个版本。 ,王和李都重新检查了手稿和最终附录中引用的法律条款,以确保其准确。 我们深表感激。 《教程》原作者魏永正年纪大了,所以从第六版开始就邀请周丽娜参加。 本版周丽娜负责修改工作量最大的第六章和第七章。 今后,只要社会继续需要,我们就会不断修订《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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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法课程(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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