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演出还有两个月生活网报道,门票尚未发行。 消费者申请退款却遭拒绝
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指导等权力,强化监管
“距离演出还有两个月,票还没开,为什么不能退票?” 近日,浙江金华的王女士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她在某票务平台购买了一张合肥音乐节的门票。 我想退票但多次被拒绝。
据王女士介绍,音乐节的演出分为10月28日和29日两天,每天都有不同的阵容。 “我登记缺货时,选择了10月28日199元的早鸟票,但后来系统抢到了299元的预售票。” 王女士表示,为了顺利观看演出,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了交票价,却没有注意到我拿到了10月29日的票。
由于买不到自己喜欢的阵容的门票,王女士立即申请退款。 几经周折,她联系人工客服,却得到回复:“由于演出门票的特殊性和时效性,购票成功后不支持退换货。” 音乐节实名制购票入场方案中也表示:“门票是有价的门票,不是普通的商品,其背后的文化服务具有时效性、稀缺性的特点,一旦售出,将不会被抢购。”退货或换货。”
王女士的经历并非孤例。 今年以来,演出市场持续升温,“一票难求”的场景屡屡出现。 与此同时,因演出票务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领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无论是由于行程变化,还是由于演出阵容变化、平台跳票等原因,消费者的退款要求通常会被拒绝。 消费者只能在二手平台转让演出门票,或者希望通过投诉实现退款。
门票售出后为什么不能退票? 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允许退票可能会影响二次销售,影响演出主办方和当地场馆的收入; 倒票行为。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如果演出前还有足够的时间,即使允许退款,也可以将损失降到最低。 此外,目前不少演出所需的门票、身份证、人脸识别“三合一”方式,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打击黄牛的作用,防止以黄牛名义退票,损害了利益。消费者的合法性。 权益。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银江认为,“门票一经售出,不予退换”,相当于将所有风险转嫁给了消费者,平台涉嫌滥用承包优势实施霸王条款。
陈银江建议,可以借鉴火车票、机票等退票规则,制定合理的退票和改签制度,根据演出时长设定阶梯式退票率,而不是让消费者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刘俊海表示,推动演出市场发展繁荣,需要进一步营造亲民的演出市场生态环境。 “主办方和平台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地披露履约信息。消费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解除合同权利的,应当及时同意退款请求;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指导权力,强化监督。”
本网站转载其他媒体之作品,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权利所有人拒绝在本网站发布其作品,可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视情况予以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