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知名网络博主走访大连多个市场,称在个别商户遇到“鬼秤”,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9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4起案件通报。
案例一:沙河口区富之源生鲜超市涉嫌故意使用损害准确度的计量器具。 2023年11月5日,沙河口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在沙河口区富之源生鲜超市购买了一只7.2斤的活鸡,但实际重量仅为5.2公斤。
经初步调查,该商户故意使用损害其经营活动准确性的计量器具,涉嫌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九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并将按照法律。
案例二:沙河口区兆轩海鲜酒楼涉嫌故意使用计量器具,损害经营精度。 2023年11月5日,沙河口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沙河口区兆轩海鲜店采购活鱼时,发现商户缺斤。
经初步调查,该商户故意使用损害其经营活动准确性的计量器具,涉嫌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九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并将按照法律。 该商户所在的大连新智联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已责令其停业整顿。
案例三:中山区讯味来餐厅在经营中涉嫌使用计量器具,未按规定进行检查。 2023年11月5日,中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他们在中山区迅未来餐厅采购6只海蟹时,发现该商户重量不足。
经初步调查,该商户使用的电子秤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对于商家使用的电子秤是否存在损害精度的问题,该秤已送国内权威机构检测,并将根据检测调查,依法依规处理。
案例四:郑某涉嫌在经营活动中故意使用损害准确性的计量器具。 2023年11月7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宝骏水产海鲜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者郑某使用的电子秤存在称重不准确问题。
经初步调查,该商户故意使用损害其经营活动准确性的计量器具生活网资讯,涉嫌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九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并将按照法律。 (超过)
本网站转载其他媒体之作品,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权利所有人拒绝在本网站发布其作品,可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视情况予以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