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木新闻记者 张万军
深圳一家公司的一名男员工拿着钢锯,爬到厂区的一棵荔枝树上采摘荔枝。 公司解除了其劳动合同。 6月30日,该人士向积木新闻记者表示,认为该公司的做法违法,已向相关部门提起仲裁。
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视频截图)
“你擅自拿着现场改造专用钢锯,爬到厂区食堂边上的荔枝树上采摘荔枝,并用钢锯或光着身子锯断了荔枝树的许多枝条。手……你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决定自2023年6月7日起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6月28日,一名网友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视频,讲述了自己因在工厂采摘荔枝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历。 视频显示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人事处分书》。 两份文件均提到该网友用钢锯采摘荔枝。
荔枝树被采摘(视频截图)
6月30日,当事人董先生告诉积木新闻记者,他是四川人,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一家公司做操作员。 6月2日晚,他和几个同伴爬上厂区的一棵荔枝树摘荔枝,以便能吃上一顿好饭。 采摘过程中,他用钢锯锯断了一根树枝,方便采摘。 清洁工发现荔枝树受损,向公司投诉。 公司管理人员查看监控,发现是他和几名同伴所为。
据董先生介绍,公司以“恶意损坏公司财产”为名解除了他的劳动合同,并且没有给予他任何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生活网报道,实际上就是解雇。” 他说,厂区有很多荔枝树。 尽管现场贴有禁止采摘的告示,但仍有不少员工偷偷采摘。
董先生认为,公司以前从未说过要解雇锯掉荔枝树的员工,这次以此为由解雇他是违法的。 即使公司自行解雇,也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得到相应的赔偿。 这些天,他多次到公司要求赔偿,并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6月30日,董先生所在公司的招聘热线工作人员告诉积木新闻记者,董先生的劳动仲裁程序已经启动,具体情况她也不是很清楚。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向积木新闻记者证实,已收到董先生的仲裁申请,仲裁开庭时间已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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