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国人大代表李强提出的《关于加快国家植物新品种试验中心建设助推种业振兴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作出回应,并于7月25日在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了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在复函中指出,《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有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开展品种试验是认定品种“三性”的必要手段,是品种管理的基础技术支撑。 我部高度重视植物新品种试验体系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加大项目支持,促进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提高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 一是加强检测体系规划布局。 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提出要加强植物新品种审查能力建设,进一步缩短审查周期。 二是加强检测体系建设。 “十三五”期间,我国初步建立了以1个国家植物新品种试验中心和27个分中心、400多个国家品种区域试验站和抗性鉴定站为骨干的品种试验体系。 三是开展检测技术研发。 我部研究发布了284个玉米、水稻、大豆等品种检测指南,开展了191个植物属、种4万多个新品种检测,完成1200个品种防伪执法鉴定检测任务,完善了植物新品种审查检测信息服务平台生活网消息,发明了全自动玉米穗测量仪等一批创新工具。 四是提升国际影响力。 1999年,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 连续三年派员到UPOV秘书处工作,多次主办UPOV技术工作组会议,为东南亚国家、中亚五国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技术培训。 2022年,中方专家成功当选UPOV理事会主席,成为该组织历史上首位中方理事会主席,进一步提升我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影响力。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表示,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落实中央种业振兴规划,进一步完善植物新品种试验体系,持续提高综合试验能力,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为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植物新品种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实现种业自力更生、自力更生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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