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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闻|女子从楼上往下扔罐装可乐落到桌子上

编辑:生活网      来源:生活网      高空抛物   法律   社会万象   违法犯罪

2023-07-22 08:15:22 

生活中很多行为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比如过马路。 但至少过马路的时候可以看到红绿灯,而且还有一些危险不是那么容易避免的。 毕竟,正常人一般都不会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前段时间,有网友发帖称,姐姐6月22日去长春探望朋友,入住万达广场2号公寓的民宿。 晚上,姐姐去公寓楼下的夜市买菜。 不料,3块砖头突然从楼上掉下来,2块砖落在受害人身后,第三块砖头正好击中受害人的额头。

由于是夜市,很多购物者和摊主目睹了惨剧,“距离有半步远,如果她不转头,可能就打不到她。砖头掉下来的时候我们正在走,她也在走,只是慢了半步,她回头看了看,并没有躲闪。”

也许受害者多走半步就可以逃脱,但这不是问题的重点,因为这三块砖头本来就不应该掉下来,更不应该砸到人。

据目击者称,嫌疑人在扔砖块前几个小时就已经从楼上扔东西了。 事发前6月17日,同一人从楼上扔下罐装可乐。 幸运的是,可乐掉在桌子上后击中了一位顾客的额头。

被撞的顾客报警后,警方并没有找到嫌疑人,但楼下不少商家已经把外面的桌子搬走了。 “因为当时没有找到扔物体的人,所以我们非常警惕,生怕再次出现这样的问题。”

五天后,28岁的受害者被从33楼扔下的砖头砸死。

案发后,嫌疑人家属尚未与受害人家属取得联系。 他们只是向警方提供了之前的精神疾病证明,并要求对嫌疑人进行精神评估。 另一方面,小区物业也表示不负责,但受害人的姐姐在30楼的走廊里看到了很多砖瓦。

事实上,不光是这件事,只要涉及到高空抛物线事件,总能闹出乱子。 更麻烦的是,近十年来高空抛物的行为急剧增加。

根据网站筛查结果,2009年之前,每年高空抛物病例数不超过10例,2013年以来,病例数持续增加,2019年直接达到39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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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统计刑事案件,2013年裁判文书网只有一份判决书,但到2021年,高空抛物线刑事判决书数量已增至93份。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案件的增加只能说明一种趋势,但并不意味着全社会抛物线事件的发生就这么多,因为很大一部分事件还没有到达法律诉讼的阶段。

毕竟统计数据太抽象了。 如果你稍微了解一下高空抛物线的具体细节,你就会发现这些人一个比一个更加离谱。 堪称“人类群星闪耀之时”。

仅就今年而言,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就出现了很多高空抛物线的消息。

5月,三亚某酒店一名女子不断向楼下扔床单、花盆甚至床头柜,楼下是一条街道生活网报道,行人众多。

同样是5月,安徽滁州有人直接往楼下扔粪便。 真不知道这个人是怎么做到的。 总不能用手扔吧? 至于为什么要扔粪便,那就更让人费解了。

扔粪便并不是最重要的。 5月初,杭州一小区居民突然听到外面有巨响,以为有人跳楼。 当他们出去查看时,发现楼下躺着一只萨摩耶。 据知情人透露,是两个恋人吵架,将狗摔倒了。

随后,警方拘留了一名40多岁的男子。

说实话,这件事几乎很难评价,因为似乎有很多东西可以谈,无论是情绪稳定、动物保护还是危害公共安全。 幸好当时楼下没有人,不然谁会想到有一天会被狗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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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幸运。

2023年4月,扬州高邮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王女士头部被小区楼上抛掷垃圾直接砸伤的案件。 此外,她还有五处肋骨骨折。 警方通过垃圾箱里的外卖信息锁定了一家人。 经审讯,他们发现是父母要求13岁的孩子扔垃圾。 他觉得麻烦,直接从楼上扔了下去。

这起事件不能完全归咎于肇事者年少无知。 今年2月,扬州一名80多岁的男子也为了省事,从三楼扔下桌板,正好砸中一名男孩,导致其面部骨折。

为了方便直接把垃圾扔出窗外已经够抽象了,勉强可以算是动机,但还有更抽象的行为。 2022年8月,成都一小区直接掉落4把菜刀。 “菜刀是从楼上掉下来的,掉落的地点就在小区业主活动室附近。

这总不能为了省事就扔掉吧?

总之,如果你在网上随便搜索一下,你就可以找到大量高空抛物线物体的案例。 从裁判文书统计,2003年至2020年的17年间,有85人被高空抛物物击伤或死亡,遇难者中年龄最大的69岁,最小的仅4岁。

显然,这个数据也被低估了。 2016年11月11日,遂宁油坊中街,一颗健身铁球从天而降,楼下婴儿车内一名不满一周岁的女婴被砸死。 这件事直接毁掉了一个家庭。 “我们中年有了孩子,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被破坏了,孩子还不到一岁,我们感觉天塌下来了。”

显然,这个小受害者并没有出现在统计数据中。

当然,高空抛物线的发生并不是完全随机的,在时间和地理上都有一定的趋势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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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裁判文件的增多也可以看出,高空抛物线物体逐渐成为影响正常生活的问题,而且也不过短短十年的时间。 这一时期,中国城市人口超过农村人口,城市化率显着提高。 高空抛物线物体基本上是城市独有的。 毕竟农村的房子最多也就两三层高,不存在“高海拔”之说。

从统计来看,南方地区相关诉讼较多,这与经济发展不无关系。 据《工人报》报道,重庆地区是高处坠落物伤害高发区。 在九龙坡区,相关部门平均每三天就会受理一次抛物线警报。

与其他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相比,高空抛物最麻烦的是,很多情况下根本找不到嫌疑人。

2023年5月9日晚上7点左右,江西南昌的张女士被从天而降的半个梨子打成轻伤。 现场既没有监控,也没有目击者。

幸运的是,那是半个梨。 警方从咬痕中提取了女性DNA样本,并立即对事发大楼(15层)内的女性进行排查,最终发现邱女士与梨上的DNA样本有关。

经过50天的调查,事情终于真相大白:5月9日,邱女士的女儿将剩下的半个梨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家务。 邱女士6岁的侄子从楼上扔梨,正好砸到了张女士。

如果没有DNA,这将是困难的。

在上述女婴被铁球砸死的案件中,警方成立调查组后,调取事发地点附近的监控录像,前往事发地点2至8层住户一一排查,核实了7户16人的身份信息,制作了约谈笔录,提取了指纹和DNA,并开展了技术比对工作。

不仅如此,警方还敦促事件责任人尽快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希望知情人士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 花了这么多精力,还是没有找到抛物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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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嫌疑人,这就引出了一个更麻烦的问题:谁该负责? 你不能告诉受害者你活该倒霉,对吧?

由于找不到嫌疑人,女婴的父母将楼内所有住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铁球击中女婴并导致女婴死亡所造成的损失。 直到事发四年后的2020年,法院最终宣布,除房屋确实无人居住的,不承担责任,其余121名业主每人赔偿原告3000元。

在这121位房主中,至少有120位确实不是抛物线型的。

类似的判断可以追溯到2000年。

2000年5月11日凌晨1点,来自重庆的郝跃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熟人。 两人站在路边聊天。 十多分钟过去了,皓月只听见头上传来一声闷响,随后他的眼眸中满是金星。 他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由于找不到真正的罪魁祸首,浩跃将附近所有可能对法庭造成伤害的居民告上了法庭。

最终,法院认为,除了搬出的两名住户外,其他住户均不能排除乱扔烟灰缸的可能。 根据过错推定原则,22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此案也被称为全国首例“无人看管高空坠物赔偿案”。

这一判决不仅引起了社会的热议,也引起了法律从业者的诸多争议。

十年后,《侵权责任法》生效,其中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抛掷物、从建筑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且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由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这一规定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利明表示:“第八十七条,其初衷是应该以预防和救助不幸的受害人为主。也就是说,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找不到真正的肇事者,那么可能造成伤害的财产使用者会给受害人适当的赔偿……但现在看这个规定,还是有一些遗漏,有些地方不是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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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教授认为,这一规定很容易被误解,“因为这个规定以前让人感觉很难找到肇事者,就好像受害人自己找到了肇事者一样,如果受害人找不到肇事者,那么最后就会由可能造成损害的各个业主共同承担。这是一个误解……首先应该由公安机关调查。为什么?因为高楼投掷物造成的损害不仅是侵权行为,但高层建筑造成的大部分损害都构成犯罪。”

因此,《民法典》第1254条中专门明确,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追究责任。

这一变化当然是一种改进,但仍然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应当对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者进行赔偿。 很多居民最直接的理解是,这是“连续坐着”,不仅不能震慑那些乱扔物品的人,还让其他人替他们承担过错。

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很多被判定为“可能违法者”的居民不愿意赔偿。 以中国首例此类案例为例。 12年来,只有3人履行了这一判决。 “但大家都不愿意付钱,主要是觉得委屈。”

如上所述,与其他违规行为相比,高空抛物是一种快速出现的新现象,如何应对确实需要不断改进。

首先,高空抛物线物体几乎都出现在城市地区。 与农村相比,城市的优势之一就是安防监控设施更加发达,更容易进一步完善。 事实上,越来越多的公司正在开发针对这一需求的系统。 只要大多数居民同意,就可以提前安装监控,避免无证死亡。

对于找不到犯罪嫌疑人的赔偿问题,不少法律学者建议增加更多的赔偿方式,包括设立社会救助基金、引入商业保险等。

当然,这些只是建议,但至少比直接赔偿整栋楼的住户更容易被接受、更容易实施,而不是让事件相关人员陷入新的纠纷。

但最直接有效的措施还是严厉加大处罚力度,大力宣传。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处投掷、坠落物品案件的意见》,规定故意从高处投掷物品,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应当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第十一条)》增设了高空投掷物品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投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正如中国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王志远所言:“只有对犯罪分子从重处罚,才能更好发挥刑法惩治犯罪的功能,法治才能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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