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者 | 东鑫
据大湾区之声7月20日报道,司法部部长何蓉近日率团访问香港特别行政区,并会见行政长官李家超。
政界注意到,据公开报道,这是今年新一届国务院全面履职以来,首次有组成部门部长访港,也是贺荣与李家超4月份的第二次会面。
今年3月全国两会闭幕后,李家超首次以香港行政长官身份访问北京。 他与香港特区政府8位局长一起,7天内访问了外交部、公安部、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央行等11个部门。 访问的最后一站是司法部。
香港与内地司法交流“加速”
内地与香港的司法制度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五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全国其他地区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接触、相互协助。
香港回归以来,内地与香港共签署9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涵盖仲裁裁决相互执行、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取证、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相互认可和执行、破产程序相互承认和协助等,基本实现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全覆盖。
近年来,内地与香港在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跨地区司法协助体系逐步形成。
今年年初香港与内地通关后,司法交流明显“提速”。
3月18日,何蓉在北京会见李家超一行。
4月14日,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京会见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杜干坤。
4月26日,何蓉在北京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率领的香港纪律部队文化交流团。 会后,中央司法警察学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惩教署签署了相关合作安排。
5月23日,何蓉在北京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巨能。
5月31日,何蓉在北京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一行。
7月18日至20日,林定国作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领导小组“一带一路”发展小组组长,率团出席支持香港全面参与贡献“一带一路”建设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并会见多家机构和组织。
深化人才培养和法律服务
今年3月,何蓉在北京会见李家超时表示,下一步将深化与香港法律界的务实交流。
接下来是务实交流。
7月17日,何荣率团访问香港特别行政区,分别会见李家超、林定国,并与各界人士会见交流。
会见林定国时,双方签署了《司法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培训和法律服务合作的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内地与香港法治人才双向培养机制,继续落实《律政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关于法治人才交流合作框架安排》,共同探索更多形式的合作培养法治人才。
二是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和在内地执业的香港居民律师的服务保障,探索扩大大湾区律师和取得内地律师资格的香港居民律师的业务范围。
三是推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交流合作,支持建立大湾区争议解决机构合作机制。
探索拓展大湾区律师业务范围
聚焦“二”。
所谓“大湾区律师”,是指在大湾区九个内陆城市(广州、佛山、肇庆、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取得执业资格的港澳律师。
由于内地与香港、澳门实行的法律制度不同,港澳律师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才能取得内地执业资格,相当于从头开始学习内地法律知识。
据媒体报道,自2004年起,港澳居民开始参加考试,但通过率并不理想。 2018年,有5164名香港居民报名参加司法考试,440人通过考试并经审核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通过率仅为8.5%。
202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生活网资讯,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格、执业律师试点。
2021年7月,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将在深圳、珠海和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举行。
△2022年7月,香港知名“大律师”何君尧荣获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照(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照)。
截至2023年6月底,粤港澳大湾区已有300余名律师“领证”。
但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的律师资格相比,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的地域范围仅限于大湾区九个城市,业务范围也仅限于民商事案件。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业务范围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劲的地区之一。 经济社会活动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越来越多。
香港律政司前司长郑若骅曾呼吁,如果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成绩合格,希望能够进一步扩大执业范围。
现在,这个“范围”有望扩大!
在港期间,何蓉表示,司法部将务实支持香港法律界,为大湾区建设和“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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