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2007年至2022年“9.1”滑坡事故发生期间,山西代县京城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城铁矿)矿区隐瞒了多起矿山事故,涉及至少17人。 矿工。 其中,仅在“9.1”山体滑坡事故发生前两个月,至少有3名矿工死亡被隐瞒。 目前,山西省忻州市回应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立即对媒体报道的相关情况深入调查,并一一严肃核实。
↑正在关停整顿的京城铁矿一角。据《中国新闻周刊》
过去15年来,某公司矿区隐瞒了多起矿难事故,涉及至少17名矿工的生命,其中仅一年内就发生了7起。 如此连续发生、涉及人数众多的隐瞒事件,令人发指。 现在,媒体的深度调查报道已经揭开面纱。 这件事更完整的真相,比如是否只有17人被曝光,以及谁应该承担责任,需要当地政府公开、公正的决定。 调查到底、问责到底。
除了彻查个案之外,更值得反思的是如何从根本上铲除隐瞒的土壤? 近年来,有关部门围绕安全生产建立了不太严格的责任机制。 漏报问责的相关制度和法律也在不断完善。 但正如本次事件所表明的那样,漏报现象并没有真正消失。 这背后不得不正视的一个治理困境是,当安全事故责任越来越严时,如果没有相应的后续安全事故监管查处机制的落实,只会“强行” “这起事故的责任人就更大了。 实行一定程度的隐蔽。
事实上,瞒报现象频发,不仅仅是矿业企业的“逐利”,其实际投射的是一个地方的安全监管生态。 大量事实也表明生活网报道,安全事故的隐瞒很少是完全由矿业企业单方面完成的。 例如,这篇报道提到,京城矿业相关负责人被捕后,被起诉的涉嫌犯罪之一是“上下相互勾结,谋取利益,隐瞒山体滑坡事故”。 ”。 “上下勾结”的细节值得细细品味。 在以往的一些隐瞒案件中,“主管”与企业合谋隐瞒报告的情况并不少见。 例如,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的调查结果,2022年5月,山西煤炭太钢能源有限公司三角煤矿三天内发生两起死亡事故。 应急管理主任也直接参与了漏报事件。
此次曝光涉及的矿区,从2007年到2022年的持续隐瞒,不得不让人反思当地的安全生产管理生态。 其实,我们在看待这件事情的时候,不能忽视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隐瞒现象的高发实际上对应着安全事故的高发,也就是安全生产形势的混乱。 要弄清楚这一点,瞒报查处必须更进一步——当地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是否到位? 这样一家屡屡造成人员伤亡的矿山企业,是如何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呢? 您通常不会发现安全风险吗? 只有从监管的角度扎紧安全生产的栅栏,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标准、杜绝矿区开发分包乱象等,才能真正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才能得出结论:隐瞒举报的底线。
事实上,安全事件是问题,但也可能是变革的机会。 一次又一次的瞒报轻易得手,实际上让当地失去了很多提升安全生产的机会。 这也指向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杜绝隐瞒,不仅仅是为了依法追究责任,更是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生态的不断完善。 因为隐瞒就是对安全生产问题的掩盖。 “大事化小”本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但却进一步积累和放大了安全生产隐患,可谓后患无穷。 认识到这一点,漏报治理首先应在地方意识层面引起更多重视,消除侥幸心理和短视心理,投入更多精力,运用更多创新机制来预防和查处漏报。 特别是在一些矿业开发相对集中的地方,更需要在这方面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和治理观。
比如,安全生产监管理念要从事后严厉处罚转向激励预防事故。 比如,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是否可以给予奖励? 有关部门的评价不妨更多地倾向于对预防事故的贡献。 另外,能否建立安全事件举报奖励机制,更好地保护举报人权益? 二是用好科技手段,预防和发现漏报情况。 例如,矿山作业的实时监控画面能否与安监平台共享? 应该说,杜绝隐瞒,今天能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关键还是人的努力。
归根结底,隐瞒报告违背了公共利益,是安全生产中必须拔除的“毒瘤”。 它的发现不能仅仅依靠记者的调查和家属的“偶然”报道。 日常安全监管机制和事故调查机制必须提高警惕,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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