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李茂佳
8月18日下午,四川鼎驰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状告中国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西南局)未披露西藏航空事故调查报告时间。 审判。
庭审中,民航西南局表示,事故调查报告是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而不是经过申请,调查报告最终会向社会公开。
法院没有对此案当庭宣判。
大火被扑灭后客机的状态。资料图
西藏航空一号航班
重庆江北机场冲出跑道起火
2022年5月12日上午,西藏航空航班从重庆江北机场起飞,执行飞往林芝的客运任务。
飞机在起飞滑跑时突然偏离跑道,机身起火。 事故发生后,封面新闻记者赶赴现场采访获悉,机上113名乘客和9名机组人员中的122人全部安全撤离,其中36名受伤乘客被送往重庆多家医院救治。 治愈。
飞机机舱左前部已被烧焦。资料图
从发现现场的视频和图片可以看到,飞机整个机身“瘫倒”在跑道旁的草坪上。 明显的过热迹象。
据飞常准App显示,涉事航班型号为空客A319-115,编号为B-6425,机龄为9.5年。 原计划于7点45分从重庆江北机场起飞,10点30分抵达林芝米林机场。 事故发生后,拥有3条跑道的江北机场关闭了其中一条跑道。
西藏航空也通过官方微博宣布,该公司已第一时间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应对和善后工作。 民航西南局、重庆监管局也已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随后,根据机组人员报告,飞机在起飞过程中出现异常,按照程序中断起飞。 偏离跑道后,发动机擦地起火,消防人员将火扑灭。
飞机起火现场。简介视频截图
民航西南局:
事故调查报告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
安全事故发生一年后,即2023年5月,四川鼎驰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向民航西南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事故调查报告。 如果事故调查尚未完成,请披露报告。 事故年度调查进展(年度报告)。
6月6日,民航西南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复函称,“本次事件调查已结束,报告发布正在进行中,局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报告。” ”
对于这个答案,胡磊不肯接受。 遂向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胡雷表示,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无论是民航行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还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都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 《民用航空器事故技术调查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事故及严重症状的最终调查报告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二个月内及时向社会公布,但不属于事故原因的除外”。依法予以披露。” 对12个月内公布最终调查报告的事故或者严重症状的,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应当在事件周年纪念日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情况。
据胡雷6月6日书面回复生活网消息,民航西南局认为事故调查已结束,调查报告已完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一般规定,或根据《民用航空器事故技术调查条例》等民航系统法律法规的规定,西藏航空的调查报告及年度报告发生不安全事件的,应当按照自愿或者申请及时公开。 方式向公众公布。”
对于胡雷提起的行政诉讼,民航西南局在答辩状中表示,“正在准备公布调查报告,并告知当事人,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将主动公开”。近期,将根据工作流程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请主动公开。”
民航西南管理局行政诉讼应诉。
8月4日,中国民航局官网发布《关于2022年5月12日西藏航空航班冲出跑道事故调查进展的通知》称,民航西南局按照《关于根据《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技术调查》(CCAR-395))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了深入的技术调查包括勘察事故现场、查阅相关记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对机组人员资质和能力、飞行运行、飞机适航维修、航空公司组织管理、空管服务、机场保障等进行调查.,并利用飞行模拟器进行了模拟验证。 截至目前,技术调查已完成,事故原因已查明,最终调查报告将向社会公布。
案件听证会
民航西南局表示正在准备最终公布
18日下午,胡雷诉民航西南局一案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开庭审理。
胡雷介绍,本案按照简易程序审理,民航西南局相关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胡雷表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自愿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此外,胡雷表示,民航西南局并未于2023年5月12日公布该航班的年度事故调查报告,直到8月4日,他提起行政诉讼并与民政部联系后,才在其官网发布。航空西南局作出辩护。 该报告远远超出了相关规定,而且还存在程序违规的情况。
对此,出庭的民航西南局辩称,西藏航空的事故调查报告是自愿向社会公开的,而不是根据申请公开的。 目前该局正在做发布前的最后准备工作。
民航西南局法院工作人员在最后陈述中再次表示,事故调查报告将向社会公开。
经过原、被告双方质证、辩论等程序后,法官宣布休庭,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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