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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女孩因全身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死亡

编辑:生活网      来源:生活网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法律   医疗   社会万象

2023-06-30 00:07:23 

3岁女孩小宇(化名)被送往福建省儿童医院救治106天后,被宣告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失去独生女的小宇父母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多次失误,遂向法院起诉医院。

2022年12月1日,福州市晋安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福建省儿童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存在“未履行告知义务、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等诊疗过错。 “按说明用药、延误诊断疾病”,该过错与小宇死亡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参与率在45%至55%之间。

司法鉴定意见认为,小宇的病因是全身性幼年特发性关节炎。 诊治过程中服用过量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后,病情迅速恶化,最终合并巨噬细胞活化综合征。 、肝肾等多脏器衰竭死亡。

最终,法院认定,福建省儿童医院承担小宇损失50%的责任,需支付小宇父母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救助金、鉴定费共计78万余元。 后,福建省儿童医院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小宇的父亲安平(化名)告诉澎湃新闻,他已收到医院的赔偿,但目前尚未收到医院的道歉。 他还要求医院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6月26日,福建省儿童医院医疗科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承认,医院在医疗救治过程中存在过错,并对小宇的死亡向家属表示遗憾和歉意。 目前,医院已开展内部问责。 吸取教训,管理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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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106天的治疗后去世

法院查明,小宇出生于2018年7月,是安平和林芸(化名)的女儿。 2021年11月,小宇因病前往福州儿童医院就诊。 在福州儿童医院治疗12天后,病情不见好转。 2021年12月2日晚,小宇被转诊至福建省儿童医院发热门诊急诊科,后在该院血液肿瘤科住院治疗。

2022年1月1日,医院诊断小宇的病为系统性幼年特发性关节炎。 2022年1月3日凌晨2点左右,小宇病情恶化,被转入医院PICU进一步治疗。 2022年3月18日,小宇因多脏器衰竭在医院去世。

随后,安平夫妇将福建省儿童医院诉至福州市晋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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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在诉状中称,被告医院(福建省儿童医院)在诊治小宇的过程中,在检查、诊断、医嘱、治疗、用药、护理等方面存在诸多严重过错,上述过错共同造成了原告的根本利益。疾病是系统性的。 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应在未确诊的情况下进行诊断。 由于被告人治疗、用药失误,直接诱发巨噬细胞活化综合征,导致小宇病情急剧恶化,肝肾功能严重受损,脑部缺血缺氧、脑细胞死亡、多脏器功能衰竭,导致小宇病情严重恶化。最终导致治疗无效。 严重伤害导致死亡。

受福州市晋安区法院委托,福建康泰司法鉴定所出具了《2022年7月29日司法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意见认为,小宇的病因是全身性幼年特发性关节炎。 诊治过程中服用过量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后,病情迅速恶化,最终合并巨噬细胞活化综合征。 、肝肾等多脏器衰竭死亡。

医疗错误与死亡原因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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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缺乏医疗处方的问题,《司法鉴定意见》特别提到,布洛芬和双氯芬酸钠均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两者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均写有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混合使用的情况。类固醇类抗炎药。 一起服药。 医生属于三级医院,对“全身性幼年特发性关节炎”的诊治存在延误,属于医院的紧缺。

关于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司法鉴定意见》分析,医生在使用双氯芬酸钠时未告知小宇的监护人; 两种非甾体类抗炎药联合用药不符合常规用药; 另参考庭审过程,中医患者和医生当时的供述均认为,“2022年1月1日,医护人员给患者小宇配药时,一次性配发了多剂量的双氯芬酸钠” ,并且没有按照处方告知患者服药方法和剂量。” 事实。

过量服用以及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所产生的不良反应和副作用,会在正常剂量的基础上产生累加效应,严重损害小宇的重要脏器。 小宇于2022年1月1日至2日服用“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后,先后出现体温过低、持续性腹痛、呕吐等症状。 持续昏迷。

综上所述,医生的医疗失误与死亡原因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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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意见也认为,损害后果与医疗过失和患者病情特点、自身健康状况、体质特殊性密切相关。 发生。

《司法鉴定意见》指出,参照相关规定和指引,医生的过错与小宇的损害后果(死亡原因)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且医疗过错和医疗过错所起的作用也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患者自身因素基本相同生活网资讯,很难区分主次。 ,其医疗过失对损害后果的因果力(参与度)在45%~55%之间。

福州市晋安区法院采纳了上述司法鉴定意见。 法院认为,被告所在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存在“未尽到告知义务、未遵医嘱用药、延误诊断疾病”等诊疗过错,与被告的病情存在因果关系。萧御死亡造成的伤害,参与率为45%。 至 55%。 考虑到小宇自身的危险情况、被告是三级甲等儿童医院的事实以及被告在诊疗过程中的具体过错,被告应对小宇的损害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死亡赔偿金共计人民币(0.96元×50%); 另确定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鉴定费12500元,由侵权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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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流程有误,向家属道歉

6月26日,针对小宇的死亡事件,曾参与事件处理的福建省儿童医院医务部唐姓负责人向澎湃坦言:“我们承认,我们医疗过程中有过错。”

他表示,在这起事件中,医院用药失误。 “剂量不对,应该是1/3,但是我们的护士没有检查,而是给了她一整粒。这是我们的药。错了。” “我们在诊疗上可能没有什么大问题,但发错药确实是低级错误。”

“其实孩子来我们医院治疗,他确实对福建省儿童医院非常信任。我们觉得在这一点上我们没有做好,没有辜负他的期望。” 他说,这个孩子不仅仅是福建本地人。 上海的医生在关心她,上海的专家也在努力。 这种病在上海也是一个疑难杂症。 此外,她还有一定的遗传背景。 “孩子体质特殊,病情也很严重,情况复杂,最后法院判决了,我们就不再纠缠这件事情了。”

对于家属反映医院至今未就此事道歉,该负责人表示,在与家属的整个沟通过程中,医院都表达了极大的歉意和诚意。

“我们在配药时犯了一个错误。我们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个错误,我们已经告诉家人这件事,我们已经道歉了。” 该负责人表示,家属将走司法程序,医院也将完成法律程序。 并尊重法院判决,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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