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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买小产权房准备结婚钱了,原房主妻子称不知情将门焊住

编辑:生活网      来源:生活网      法律   法院   社会万象   违法犯罪

2023-08-19 03:01:02 

来自四川巴中的于女士没想到,她和男友欣喜若狂买下的婚房却被别人拒之门外,直到现在……

今年年初,25岁的于女士和男友打算买房装修,年底结婚,于是在恩阳区华丛镇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巴中市. 然而,在装修房子的过程中,他们接到了陌生人的电话,称“女主人不知道房主什么时候卖房子”,随后原房主的妻子就让人把门焊了。

如今,卖房人孙某已失去联系。 于女士和男友满心悲伤:一方面连自己花钱买的房子的门都进不去; 无奈之下,于女士在网上发帖求助。

▲涉事房屋门被焊死 红星新闻记者 张洋 摄

对于此事,8月16日,华丛派出所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事属于民事纠纷,建议于女士等人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华丛镇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已对于女士的网上帖子进行了回复,此事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华丛镇党委书记马书记,他表示目前正在想办法处理此事。

——购房风暴——

夫妻买了小产权房准备结婚

钱还清了,原主老婆却说是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焊了门的

8月16日,于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她和男友即将结婚。 她原本打算回男友老家巴中市恩阳区华丛镇买房居住,年底结婚。

今年年初,一家人在男朋友叔叔的店里聊起这件事,一位男顾客偶然听到,说他的同学孙某有房子出售。

于女士一家人高兴极了,随后联系孙某看房。 不久,孙某带着一名杨姓女子,自称是他的妻子,两人商定卖掉房子。

▲商务合同

由于担心二手房引发纠纷,于女士在看房时还特意询问了孙某这套房子“是否存在纠纷”。 孙某表示,房子归他一个人所有,没有任何问题。 当时,于女士男友一家安顿下来,房价14.8万元,他们给孙某支付了2万元押金。 随后,他们与Sun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余款。

于女士说,他们当时就知道该房子是小产权房,也没有房产证。

没想到,事情急转直下。 今年2月、3月,男友家人连续接到自称是孙某妻子曹某华弟弟的陌生人电话,称曹某华不同意卖房子,让他们要求孙某归还房产。房屋付款。 后来对方说:“我买了房子(你),你不能住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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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于女士很不解。 但由于她和男友及家人当时都在江苏常州打工,所以她就委托巴中当地的亲戚来看房子。 原来他们买的房子的防盗门已经被电焊焊死了……

- “随便走走” -

警方建议走法律程序

法院表示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

家门被焊后,于女士和男友立即报警,华丛派出所民警随后联系上曹某华的弟弟。 警方发现,曹某华还有一份投资证明,证明该房子是她买的。 鉴于此事属于民事纠纷,警方建议他们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后来我请律师向法院咨询,法院​​回复称“因该房屋属于小产权房,不能受理”。 于女士认为,房子是通过交易买来的,她应该有使用权,希望以“侵犯私有财产罪”起诉女子曹某华。 他们再次咨询法院工作人员,但对方再次表示不受理此案,并要求他们去派出所。

由于孙某没有提前告知妻子自己不同意卖房子的事实,派出所民警要求余女士去恩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并“起诉Sun欺诈”。 经侦大队民警解释,孙某不构成诈骗,只能认定为隐瞒事实,不能立案……^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回复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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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了一大圈,结果还是解决不了问题。 无奈之下,于女士在网上发帖寻求帮助,随后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回复称:“经核实生活网资讯,您举报的情况属于购买小产权房引发的纠纷。其性质、建设审批等问题还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问题,应由房屋所在地行政机关处理,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向我院起诉后,我院工作人员多次向原告解释。”

8月16日,红星新闻前往巴中市恩阳区华丛镇华丛派出所。 警方介绍,此事属于纠纷,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孙某退还房款。 华丛镇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已对于女士的网上帖子进行了回复。 工作人员介绍,此事涉及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的买卖不受法律保护。 针对此事,他们还向恩阳区人民法院和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举报,“最后他们都不予受理”。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华丛镇党委书记马书记,他表示目前正在想办法处理此事。

——陷入僵局——

卖家不接电话玩“失踪”

如果买家住不上房子,就不会回购房款……

于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孙某已经不再接听他们的电话,已经玩起了“失踪”。

8月16日,于女士男友的叔叔介绍,6月8日后,他们给孙某打电话,但对方一直没有接听。

于女士称,今年5月,孙某起诉妻子曹某华离婚,涉及房屋管理问题。 法院通知她和男友家人回家听听。

因为房子,孙某与曹某协商:如果想要房子,就退还于女士及其男友的购房款;如果想要房子,就退还于女士及其男友的购房款;如果想要房子,就退还于女士及其男友的购房款;如果想要房子,就退还于女士及其男友的购房款;如果想要房子,就退还于女士及其男友的购房款;如果想要房子,就退还于女士及其男友的购房款;如果想要房子,就退还于女士及其男友的购房款。

据华丛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孙某当天一直无法支付这笔钱。 后因涉案被视为失信人,孙某被行政拘留15日。 孙某从看守所出来后,就拉黑了于女士的电话和微信。

▲孙某被处决信息

于女士通过网上查询发现,孙某于2022年2月10日被恩阳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执行标的为14.35万元。

现在,家门被孙某的妻子曹某华焊死,余女士还在家门口安装了监控。 双方陷入僵局。

曹某华的弟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的妹妹曹某华与孙某已经分居多年,孙某卖掉的房子是他用自己的钱买的。 到现在为止,姐姐和孙都没有把钱还给我,并说我还有当时买房的相关手续。

8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联系孙某,孙某承认房子已被出售,与他无关。

曹某华的哥哥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现在妹妹和于女士都很尴尬,“(妹妹)只有一套房子是孙某卖的,还有两个孩子,他很生气”被提及。”

于女士也无奈表示,现在他们已经被孙某拉黑了,无法联系,也无法住进房子,也不会退还货款。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律师的观点——

购房者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提起诉讼

如果涉嫌民事诈骗,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对于此事,北京东伟(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晓虎介绍,全国范围内涉及小产权房的纠纷较多,可以通过起诉法院的方式解决。 房子能否买卖取决于合同的有效性。 既然当事人已经签了合同并付了钱,但拿不到房子,购房者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提起诉讼。 “如果无法获得房屋,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应退还购房款。”

陈晓虎律师还表示,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在网上回应“有值得商榷的事情”:此事不涉及土地权属问题,但现在涉及土地权属问题。房屋买卖合同。 这是两件不同的事情。 如果法院驳回案件,余女士及其男友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可以凭不予受理通知书提起上诉。

四川省律师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秘书长王健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涉嫌民事诈骗案件,合同的合法与违法需要法院审理认定。 如果法院不予受理,于女士及其男友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向上级法院报案。 王健认为,如果孙某无权处分该房屋,则卖方单方面处理该房屋的行为属于民事欺诈。 由于房子无法入住,于女士和男友可以要求退房。 根据相关规定,卖方必须赔偿买方的损失。

王健表示,民事诈骗属于法院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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