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察院网站7月28日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9起案件
依法惩处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
侵犯军人合法权益
典型犯罪案件
这9起案件分别是冯某某买卖武装部队证件案、董某某买卖武装部队证件及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案、苏某某等三人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服案、马某某案某某、杨某某破坏军事设施案、史某某诈骗案、龚某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江某某侵犯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钱某某破坏军婚案、韩某某破坏军婚案。
其中,两人因破坏军婚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
来源:最高检察院网站
钱某破坏军婚案
2013年,钱某与陈某在结婚期间发展为恋人关系,后两人因钱某无法离婚而分手。
2014年9月,陈某与现役军人张某登记结婚。
2015年至2018年,钱某明知陈某的丈夫张某是现役军人,多次在陈某的出租屋、钱某的办公室与陈某发生性关系,导致陈某分别于2016年6月、2018年12月自杀。 当月生下两个儿子。
2022年3月,现役军人张某怀疑二儿子不是自己亲生,遂向警方报案,并于同年6月2日与陈某离婚。
在办案过程中,钱某声称自己与陈某只是通奸,并未同居。 针对钱某是否可以认定为“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这一关键问题,检察机关指导侦查机关进行全面走访,询问了两人的家属、朋友、邻居、同事等。 ,并获取了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 确定三个关键事实:
陈某亲戚出事生活网消息,儿子住院,这一切都由钱某处理,钱某与陈某家人关系密切,经常出差;
陈某经常去钱某的办公室送餐,并带钱某参加家庭聚餐,钱某则经常与陈某一起出去购物;
陈某参与了钱某车队的运营,并为钱某购车提供了资金帮助。
检察机关认为,通过整理案内证据,可以证明两人在生活上关系密切,并在经济上互相帮助长达三年,是长期、持续、稳定的关系。同居行为。 分手,属于“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同居”。
2022年8月8日,检察机关以破坏军婚罪对钱某提起公诉。 同年11月18日,法院以破坏军婚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钱某没有上诉。
韩销毁军婚案
案情显示,赵某于2005年参军,2022年4月退役。
2015年1月,赵某与石某结婚。
2020年8月,韩某与施某在结婚期间发生关系,两人多次在酒店开房并发生性关系。
2021年5月,赵某得知上述情况后,约见韩某,并发生肢体冲突。 随后,赵所在单位指派人员两次向韩某告知解除军婚的后果,韩某均不听劝阻。
同年9月23日,施某离家出走。 次日,韩某与石某同居于某城市的出租屋内,两人约定将离婚推迟至赵某退休,从而逃避法律责任。
2022年4月至2022年7月,赵某换工作等待安置期间,韩某与妻子离婚并继续与施某同居,导致施某于2022年11月流产。
检察院认为,韩某与施某虽未自称夫妻关系,但两人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经济、生活上联系密切。 韩某的行为应认定为破坏军婚罪中的“同居”。 韩某明知石某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仍与石某多次发生性关系并长期同居,已构成犯罪,韩某无视法律威严,不听劝阻,犯罪情节严重。 检察机关依法听取了被害人赵某及军队法律顾问的意见,以破坏军婚罪对韩某提起公诉。
今年6月7日,法院以破坏军婚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一年。 韩某不服,提起上诉。 7月3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现役军人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现役军人保卫国家
远离家乡,辛苦工作
军事婚姻和家庭的破坏
严重伤害了军人及其家属的感情
影响部队安全稳定和战斗力
处理此类案件
检察官应主动行动
用司法手段稳定“小家庭”为“大家”
彰显拥军护军检察责任
综合|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电视台军事、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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