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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学杂费择校费捐资助学费等2500多万元理财

编辑:生活网      来源:生活网      挪用   获利   存款   理财   学期

2023-07-28 04:00:42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郭龙龙顾三伟记者葛小林)七年间挪用学杂费、择校费、学费捐款等超过2500万元,却只获利6400多元。 7月27日下午,常州金坛一中出纳徐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提起公诉。 徐某认罪认罚,合议庭讨论后择日宣判。

现代快报记者从金坛法院获悉,2010年2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徐某在金坛市某中学担任出纳、会计时,利用其收取、保管、缴纳学杂费和择校费。常州市区。 1、捐赠学费为其职务便利,先将上述费用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后多次挪用这些费用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贪污数额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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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金坛法院院长于立峰担任审判长,金坛市检察院检察长钟军担任检察官。 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主体的身份、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等问题进行了质证和辩论。 公诉内容显示,徐某利用公款购买“一日通知存款”、“七日通知存款”等短期理财产品。 例如,2013年2月,徐某将2013年春季学期学费及杂费存入其账户,后又从中挪用189万余元购买“七日通知存款”和“一日通知存款”,非法获利139.77元。 2014年8月至9月,其非法收取的2014年秋季学期学杂费111.1元用于购买“七日通知存款”和“一日通知存款”。

公诉人表示,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多达16次。 记者注意到,徐某将这些公款用于短期投资,收益较低。 例如,2014年3月,徐某挪用2014年春季学期学杂费169万余元购买金融产品生活网消息,获利63.32元; 2017年8月至9月,挪用2017年秋季学期学杂费131万元,仅获利59.81元。 理财获利最多的是2010年7月至9月,徐某收取2010年秋季学期学费、择校费、学费捐赠等333万余元,非法获利2926.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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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据悉,该案将经合议庭讨论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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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庭审中,法定检察院“两长”同庭履职,是常州全面推行司法负责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 “两长”联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腐败的决心。 下一步,法制巡视将继续加强以案释法,切实筑牢公职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维护公权力廉洁。

(通讯员张红霞供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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