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生活网

中炬高新股东混战局面远未结束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吗?

编辑:生活网      来源:生活网      股东   大会   临时   监事   召开

2023-07-24 22:08:57 

中炬高科股东间的混战还远未结束。

7月24日,中炬高新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炬高新”)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股东提交的议案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前四项议案,其中罢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何华、黄伟、曹建军、周艳梅等议案并获得通过。 这四人都有“宝能系”背景。

然而,就在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同时,7月24日下午,宝能集团官网突然发布了《中炬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23/7/24)》,称董事会已于当天召开,并通过了取消7月24日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_董事会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_董事会为何无效

7月24日晚间,宝能再次发布声明称,火炬集团7月24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违反法律法规,会议无效。

双方各执一词,也让“吃瓜群众”感到困惑。 宝能董事会决议是否有效?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否有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志斌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持股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持股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王志斌表示,股东大会的审议过程就是解决股东之间分歧的过程。 宝能集团可以表明态度,对相关议案投反对票,但不应阻止或拖延相关议案的审议。

_董事会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_董事会为何无效

上海严一鸣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严一鸣律师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指出,任何一方都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但双方不应该用“说话”来解决问题。 “抱货之争”事件主要涉及《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章程等,共同构成了上市公司运作的主要法律依据。

严一鸣认为,如果宝能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违法,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解决办法有两种。 一是提起诉讼要求对方不召开会议; 另一种方式是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请求撤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或者宣告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无效。

此外生活网消息,宝能在上述决议中还提到,“应在诉讼相关事项解决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严一鸣表示,这个理由并不成立,只要符合公司章程,符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就可以召开。

他解释说,假设另一起案件的审理结果与这起事件有关,就不应该发生“口水战”。 有两种补救措施。 一是向法院申请要求当事人不得采取任何行动,包括不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如果宝能有权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他也可以提出;如果他无权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那么他似乎也没有权利要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不能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中炬高新公告显示,截至目前,中山火炬持有中炬高新85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8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惠俊宇与鼎晖桉共同持有公司1.2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2%。 此外,宝能旗下中山润天持有中炬高新9%以上股份。

中山火炬此前曾表示,中山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开股东大会,程序合法合规。

根据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经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决议通过后,监事会将在收到上述股东向监事会提出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件之日起5日内,依法发出《监事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网站转载其他媒体之作品,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权利所有人拒绝在本网站发布其作品,可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视情况予以撤除。

发表我的评论 共有条评论
    名字: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