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他仍然没有弄清楚14岁儿子身上莫名其妙的额外“犯罪记录”是否已被清除。 此外,他还因为孩子莫名其妙的诸多“犯罪记录”,要求警方赔偿。
奇怪的“案例”——
家长为孩子转学被拒 因“班生过多”
经多方询问,校方称孩子名下有“犯罪记录”
焦先生是陕西咸阳人。 2023年前,儿子在滨州市上学。 今年2月,他打算将儿子调到长武县。 他可以向很多学校申请入学,但学校都以班级学生人数超标为由拒绝了他。 但在自己的孩子被拒绝后,他听说其他孩子也被转学到了学校。
焦先生表示,他感到很困惑,期间联系了当地教育部门。 后来,学校负责人告诉他,他的孩子之所以不被录取,是因为他在公安系统有犯罪记录。 他对此感到不解:“我儿子十几年来在学校从来没有表现不好,怎么可能有犯罪记录呢?”
经过焦先生多次询问,今年3月7日,他到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服务大厅进行询问。 2022年9月16日上午9时53分,其儿子在长武县西十字附近副驾驶座上因未系安全带被警告。
对此,焦先生表示,2022年9月16日是周五,儿子上午9点53分要到滨州市上学,所以不可能出现在长武县,而且还坐在副驾驶座上。
撤销记录——
《情况说明》:工作人员输入的人员信息有误
家长:“警方说撤回了,但我通过朋友了解到,内部系统还有记录”
焦先生称,今年3月8日下午5点左右,他到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 了解情况后,市区交警中队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工作人员怀疑身份证最后一位数字被误输入为7。
据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今年4月7日向长武县公安局稽查室出具的《情况说明》,经核实,2022年9月17日,我单位工作人员在录入交通违法简易处罚决定书时,录入人员信息有误,导致系统核查中记录了焦先生的儿子。 针对这一情况,我队已申请撤销并更正焦先生儿子错误录入的交通违法记录。 通过公安交通综合管理平台无法查到交通违法记录。
焦先生表示,4月7日,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删除了错误录入的信息。 4月16日,他通过朋友发现,有关部门内部系统中仍然存在儿子的“犯罪记录”。 他再次联系长武县交警部门,对方表示全部删除需要一个过程。
5月16日,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焦先生的录音,工作人员表示,交通管理系统中的误录信息已被删除,但另一个内部系统中的信息还需要一个流程……此外,焦先生要求提供误录信息已被注销的证明,但对方表示无法开具证明。
行政复议--
警方:多次道歉,对方却坚持经济赔偿、报纸声明等无理要求
政府:驳回焦先生行政复议申请
今年4月23日,焦先生向长武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7日,长武县政府受理其复议申请,并要求提供撤销备案证明。
今年4月27日,长武县政府受理焦先生的复议申请
据长武县政府6月14日下发的《关于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书》,县交警大队认为,焦先生曾多次要求他们将儿子转学、支付经济补偿,并在报纸上发表声明。 他们多次与焦先生沟通道歉,但对方始终不接受……他们多次主动与焦先生沟通,但焦先生始终坚持提出无理要求,要求解决办法。 事件发生后,他们已责令市区中队对该大队进行深入书面检查,并向全队通报批评,并劝说负责辅警退休(该辅警已辞职)。
经调查核实,2022年9月17日,市区范姓中队负责人安排辅警使用自己的数字证书统一录入当日简易处罚决定书。 今年3月7日,焦先生举报了违规信息问题。 县交警大队认为是误入,并及时启动交通违法纠错机制。
2023年3月8日,该录入错误信息将被更正并删除。
4月23日,焦先生认为县交警大队2022年9月17日录入系统的行政决定有错误,并没有真正撤销其录入系统的错误信息,遂申请行政复议。 据2023年5月10日在公安交警管理综合平台查询,尚未查到焦先生儿子的违法记录。
2023年5月10日,公安交警管理综合平台查询显示,尚未查到焦先生儿子的违法记录。
该机构认为,由于被申请人已按照交通违法纠错机制撤销了焦先生儿子录入系统的行政决定,在公安交警综合管理平台上已查不到该违法行为的信息,县交警大队已提供了撤销的说明。
问题 -
当事人:行政复议被驳回后,我去交警大队查询,发现信息还在,“县公安局无权删除”
市公安局法制部:须逐级举报删除错误信息
焦先生说,收到行政复议结果后,他去了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科。 现场调查发现,儿子输入的错误信息还在,“时间、地点、姓名、车牌号等。我问他们信息是否被撤销了?”
焦先生说,后来,他联系了陕西省公安厅、咸阳市公安局等单位,得知长武县公安局无权处理错录信息,必须逐级上报才能删除。
据7月21日焦先生与咸阳市公安局法制科的电话录音显示,工作人员得知焦先生的遭遇后很不解,“你家宝宝在副驾驶,怎么能录未成年宝宝的警告呢?” 随后,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出现问题,警方需要将上传的错误信息逐级上报。
关于焦先生通过朋友找到的某系统中的信息。 该工作人员不解地表示,他提到的系统一般不会记录交通违法信息,因为系统记录的是违法犯罪信息。 “他们必须将这种问题逐级报告,然后才能删除相关信息。”
录音显示——
警方表示“交通管制系统已经撤掉,其他系统还需要一个过程”
当事人要求证明“错误信息已撤销”被驳回
对此,焦先生表示,他在与警方的多次交谈中也反映,输入错误的信息并没有被删除。
据5月16日录音,警方工作人员表示,交管系统中的错误信息已被取消,但其他系统中可能存在错误信息,删除需要一个过程。 焦先生提出出具撤销错误信息的证明,但对方表示无法出具证明,“公安部已经取消了违法证明的出具,不需要出具撤销错误信息的证明。”
据焦先生和长武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5月17日的录音显示,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3月7日焦先生报告相关问题后生活网消息,他们已于3月8日取消了交管平台上的错误信息,但焦先生表示,在外网系统上仍然可以看到该记录。 随后,焦先生解释了他通过朋友询问找到的信息平台,警方相关负责人回复称,这是公安内部人口系统,是派出所使用的系统。 基本上,他们已经将错误输入的信息从交通管制平台上删除了,公安网络任何时候都不会拥有。 焦先生提出当场去派出所询问……
警方已于3月8日取消交管平台上的错误信息
对此,焦先生表示,既然警方都说撤回了错误信息,为什么还说其他系统需要一个流程呢? “我请求警方撤回所有错误和非法信息,出具撤回所有信息证明,并赔偿我因这起事件造成的一系列损失。”
长武县交警大队——
办公室和公用电话均可与对方联系
市中队长:只进了交通管理系统,不清楚是否还有其他系统
那么,焦先生儿子错误输入的违法信息是否被撤销了呢? 除了交通管理系统之外,是否上传到其他内部系统? 7月21日,根据焦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华商报大丰讯记者联系上了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李姓负责人。
华商报大风报记者拨打了长武县交警大队的公共电话,工作人员表示,问题需要联系交警大队办公室来解答。 记者联系县交警大队办公室,李姓负责人提供了市区交警中队范姓负责人的电话,“你联系他。”
随后,华商报大丰记者联系上市区交警中队范姓负责人。 他说,焦先生提到的系统是陕西省公安厅的信息系统。 范说:“我不知道。他说的制度是省里维护的,权限不在县一级。”
对于其他问题,范先生表示需要联系县交警大队办公室。
对此,焦先生表示,范某、李某5月16日与他沟通时,都提到了另一个内部制度,并表示取消该制度需要时间。
华商报大风报记者 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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