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生活网

青海藏族自治州中院对罪犯孙康林执行死刑的刑事裁定

编辑:生活网      来源:生活网      法院   罪犯   死刑   二人   王国

2023-07-21 01:02:19 

2023年7月2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程序对罪犯孙康林执行死刑,检察院派员依法现场监督。

抢劫犯判死刑_抢劫罪死刑案例_

2021年9月2日,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孙康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 孙康林上诉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核准对孙康林死刑的刑事裁定。

_抢劫犯判死刑_抢劫罪死刑案例

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死刑执行前,安排罪犯孙康林会见其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死刑罪犯的合法权利。

案件回顾:2021年春节期间,犯罪分子孙康林、王国仓(同案被告人生活网资讯,已判刑)在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串谋抢劫,购买电线、手套等作案工具,伺机作案。 侯万国仓提出向大同县斜沟乡大叶坝村被害人侯某某(48岁,视力障碍)家借钱,但两人多次去借钱却未能成功。 同年2月26日,两人约定抢劫并杀害侯某,但因侯某不在家而未能实施。 3月1日晚,通过电话确认侯某某在家后,两人带着上述作案工具和胶带驾车前往侯某某家。 当日22时许,当侯某某躺在卧室的床上准备睡觉时,王国仓将膝盖压在其背上,并将双手扭向背后。 5元)等东西,然后带他到银行ATM取款,但因银行卡被注销,密码错误,两人决定将侯某某扔进黄河里。 途中,王国仓用车上的铁钳等物品多次殴打侯某某。 侯某某被迫告诉他,家里还有一张银行卡,卡里还有钱。 5时许,当车行驶至贵德县加朗乡阿什贡黄河大桥时,两人将侯某某抛入黄河中,导致侯某某溺水身亡。

抢劫罪死刑案例__抢劫犯判死刑

本网站转载其他媒体之作品,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权利所有人拒绝在本网站发布其作品,可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视情况予以撤除。

发表我的评论 共有条评论
    名字: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