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记者从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活动生活网报道,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部署,我市建立“企业平安日”制度,并从本月起开始实施。
昨天,记者从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活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建立了“企业安宁日”制度,自本月起实施。
据介绍,我市确定每月1日至20日为“企业宁静日”。 除重大突发事件需要行政执法外,行政执法机构不得进入企业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活动。 行政执法机构在“企业平安日”以外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活动时,需提前3天将拟行政执法情况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填写《企业行政执法报告表》。
同时,我市严格执行企业入境行政执法检查扫码登记制度。 依托各县(市、区)“监管码,立即服务”制度,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在进入企业执法检查前,扫描“监管码”检查企业登记信息,并主动出示《企业行政执法报告表》和行政执法证件。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企业行政执法报告表》所列内容实施行政执法,不得随意扩大执法范围、延长执法时间。 执法结束后,执法结果须在3日内上传至企业所在地县(市、区)“监管码、立即服务”系统。
为确保“企业平安日”真正让企业安心发展,我市将加强对入园企业行政执法的检查、督促和监督。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督促落实“企业平安日”制度,对进入企业的企业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将按程序进行查处。 以及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并对执法单位进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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