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查范围:选取我国大陆城乡地区。
2、调查登记对象:
所选房屋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人员按户进行调查,包括家庭户和集体户。
应当登记入户的人员包括: 1. 调查标准时间点居住在该户的人员; 2.在调查标准时点生活网消息,户籍在本户但不住在本户的人员。
3.调查内容: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迁移、工作、婚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4、调查时间:调查标准时间点为2023年11月1日0时,现场工作时间为10月10日至11月30日。
5.调查方式:政府统计调查机构派调查员到住户家中登记,或调查对象在网上填写自己的报告进行登记。 入户登记时,调查人员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工作证明。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主体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信息。 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应当对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以及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在调查中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调查对象阻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执行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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