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澎湃新闻从相关权威人士处证实,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再审决定书显示,黄德义于2023年6月26日向本院提出申诉,理由是:构成犯罪。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确实有错误,本案符合再审条件,决定将本案提请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再审决定书将于2023年9月27日签署。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生活网报道,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镇林村村民黄德义原是当地一所小学的教师。 为了方便儿子到对岸种田,也方便其他人,他计划修建一座桥。
用来建造浮桥的铁船现在闲置了。
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查明,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黄德义伙同黄德军、黄德友,从洮南市瓦房镇镇林村秘密前往平县洮儿河。白城市洮北区平安镇安村。 建造一座船体浮桥,拦截过往车辆并收取过桥费。 黄刚、黄勇帮助黄德义收取过路费。
2018年,黄德义因违法建桥,被当地水利局处罚并强制拆除浮桥。
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德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其余17名被告人均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的刑罚,均缓刑。
一审判决宣判后,黄德义等人未上诉。 但黄德义随后提出投诉,理由是不构成寻衅滋事。
2023年3月31日,洮南市法院以黄德义诉状不符合再审条件为由,驳回黄德义诉状。
2023年6月26日,黄德义继续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洮南市瓦房镇镇林村18名村民因私建浮桥引发争吵、滋事引发舆论关注。
2023年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程序立案。 本案由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何兵律师、卢毅杰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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