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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法院拍卖的车又被碑林法院查封了73万元法拍车迟迟无法过户

编辑:生活网      来源:生活网      法院   查封   拍卖   先生   财产

2023-07-04 11:11:41 

诡异!莲湖法院拍卖的汽车被碑林法院扣押

73万元合法拍卖车长期无法过户

本想通过司法拍卖“捡漏”,结果却一路“踩坑”。 西安市莲湖法院拍卖的汽车被碑林法院扣押。 如今两个月过去了,73万元买的车依然无法过户。

73万元路虎“止赎”

法院拍卖的查封车能买吗__拍卖查封车辆

6月25日,家住山西的陈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报报道称,4月3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在淘宝上拍卖了陕西路虎揽胜小型越野车。 ,沟通提车并办理提车手续,4月11日提车。

陈先生说,当他来到莲湖区法院时,驻地拍卖师告诉他,当天无法取车,只能拿到交易确认书。 陈先生要求见主审法官,但没有见到。 后来他见到了店员,店员表示没时间陪他看车,与车站工作人员沟通后同意取车。 让陈先生意外的是,这辆“止赎”车并不在法院,而是存放在申请人处。 没办法,陈先生在没有法庭工作人员陪同的情况下联系申请人取车。 提车后,他返回山西,等待法院下达过户手续后,才过户。

山西西安一辆汽车怎么会违法?

陈先生说,这期间他一直催促程序的出台,并打电话给刘法官来负责这个案件。 一个月内他打了10、20个电话,但没有人接听。 陈先生表示,自己从事二手车生意,近十年来在全国各地多次购买过“洋拍卖车”。 一般来说,“法证拍卖”的法院前期都会“处理”干净。 对于买家来说,手续非常简单,几天之内就可以完成。 但莲湖法院一再拖延时间,直到5月20日,驻场拍卖师告诉陈先生,手续已经完成。

据陈先生介绍,5月22日,他再次来到莲湖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到车辆管理所申领驾驶证并放行驾驶证。抵押。 当时法庭无人陪同,因车辆存在违法信息且逾期审理,无法办理移交。

5月29日,陈先生收到陕西交警发来的违法短信后,大吃一惊——自己的车已经抵达山西了,他怎么在西安违法呢? 认为这可能是一个甲板。 6月2日,陈先生向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诉。

该车在过户前被碑林法院扣押

6月20日,陈先生第三次来西安办理过户,车管所告知其该车于2023年5月25日被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扣押。

拍卖查封车辆__法院拍卖的查封车能买吗

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法院有自己的扣押系统,可以直接查封车辆。 无奈之下,陈先生再次联系负责拍卖的法官,但未能联系上。 在莲湖区法院,当时的书记员陪同陈先生来到车辆管理所。 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封印只能由封印法庭解除。 莲湖区法院书记员表示,按照程序,他们的事情已经处理完毕,陈先生要么等待,要么去碑林区法院协调解封,要么与车管所沟通。 陈先生到碑林区法院执行局时,工作人员表示,该车的车主涉及20多起案件,无法查明是哪位法官扣押的。

我跑了一圈,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6月26日,华商报大风报记者和陈先生来到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室。 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该车确实被碑林法院扣押。

记者跟随陈先生来到碑林地方法院。 法官询问后表示,这辆车的车主卢某某在西安打官司多达21起,在碑林法院打官司也多达十几起,因为法官背靠背办案而且相互看不到信息,所以不知道是哪个法官扣押了车辆。

拍卖查封车辆_法院拍卖的查封车能买吗_

记者和陈先生来到莲湖法院执行局负责车辆止赎的刘法官办公室。 刘法官表示,这么多年来,他还是第一次遇到类似的情况。 陈先生这几次汇报的情况他已经了解了。 目前,他们需要向碑林法院致函说明情况,看能否及时处理。 刘法官让陈先生回山西老家等电话。

律师观点:后续扣押不应成为车辆登记的障碍

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张海星表示,陈先生的遭遇也是大多数想要通过司法拍卖程序“一探究竟”的买家真正关心的问题。 陈先生遇到的问题基本符合买家在司法拍卖过程中可能“踏入陷阱”的所有特征。

陈先生通过法院司法拍卖程序购买的车辆的原车主可能涉及多起诉讼或仲裁案件,因此多个债权人可能向不同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明确规定,对已扣押的财产,法院扣押的财产可以扣押。由其他法院审理。

拍卖查封车辆_法院拍卖的查封车能买吗_

该车于4月被莲湖区人民法院网上拍卖。 由此可见,莲湖区人民法院为首次扣押法院,碑林区人民法院为等待扣押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封法院处分全部标的物等待扣押效力的批复》,法院在处分查封财产时,无需先解除查封、扣押。 ,并冻结财产,可以直接处分。 协助办理相关产权证书的过户手续; 这样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导致首查封处置法院处置查封财产时,候补法院很难了解财产处置情况以及是否还有剩余款项。 。 这应该是陈先生在办理已经拍到的路虎车辆登记手续时遇到“重复扣押”障碍的原因。

在被扣押的财物尚未被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司法处置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碑林区法院等待扣押是先查封后“排队”的强制措施经莲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生活网报道,查封、扣押、冻结前置登记解除后,待查封、扣押、冻结后续登记生效。 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处理的,等待查封财产的强制措施不能再实施,等待查封的效力最多只能延续到第一次法庭拍卖时所支付的财产价格。

因此,本次事件中提到的碑林区人民法院5月25日扣押的路虎汽车,不应成为陈先生办理车辆登记的障碍。 《强制执行通知书》是办理所有权登记的有效法律文件,车辆管理所不得以碑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扣押文件为由拒绝办理登记。

华商报大风报记者 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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