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30万,两次30万,三次30万,很划算!” 随着拍卖主持人的落槌,齐先生终于赢得了自己心爱已久的作品——草间弥生(日本艺术家)的南瓜版画。
齐先生喜欢收藏现当代艺术家的创作,尤其是草间弥生的作品。 很多年前,齐先生听朋友说,上海一家拍卖行要举办一场拍卖会。 其中拍品中有一幅草间弥生在20世纪80年代创作的南瓜版画,而这幅画有草间弥生的签名,于是他亲自赶到拍卖现场,先在现场拍了几张这幅画的照片,然后在网上买下了它。现货价格为30万元。
随后,齐先生通过朋友与草间弥生的工作室建立了联系生活网资讯,并告知工作室自己拍摄了草间弥生的南瓜印花,但对方的回复却犹如晴天霹雳:齐先生手中的印花不是正品。
他花了30万元换来了假货? 齐先生勃然大怒,将拍卖行告上法庭,要求拍卖行退回拍卖价款并赔偿成交金额10倍的损失。 庭审过程中,齐先生展示了自己在拍卖现场拍摄的南瓜版画照片,试图证明实际版画与照片中的版画的一致性、拍卖行和弥生的照片的真实性。草间弥生工作室的实体印刷品。 对真伪鉴定表示认可,但认为仅凭照片无法说明两人的身份,也无法证明齐先生手中的画是从拍卖行获得的。
法院认为,本案存在两个争议点:一是齐先生手中的草间弥生南瓜印花是否为真品;二是齐先生手中的草间弥生南瓜印花是否为真品; 二是齐先生手中的打印件与齐先生手机拍摄的照片中的打印件是否相同。 为了澄清这两个问题,法院将南瓜印迹实物和印有打印照片的手机送至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四鉴院),并提出了实物鉴定申请。
负责本案的卢启猛是四建院视听与电子数据鉴定实验室的助理研究员。 近十年来,她完成了3000余起视听、电子数据鉴定案件。
“与文件检验、鉴定等传统学科相比,声音、图像、电子数据的司法鉴定近十年才开始发展,但已迅速成为各类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证据。 ”。 卢启蒙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陆启蒙首先用显微镜对实物印刷品的图片进行了观察和分析。 此版画高约 64 厘米,宽约 54 厘米。 纸张周围有空白。 画面主体由红色锯齿形、黄底黑圆点、黑底黄色不规则网格线组成。 通过显微镜观察,陆启猛发现画面周围的留白处以及画面主体不同颜色的交界处都有泼溅状的墨点。 例如,黄色南瓜与黑色背景的交界处,有黑色和黄色的墨点相互泼洒。 在该区域中,由于这些墨点非常小,所以肉眼无法察觉。
“版画是用刀具或化学药品在木版、石板等上雕刻或蚀刻图画,最后像印章一样将图画在纸上摩擦的绘画形式。这种方法不会在纸上留下痕迹。但是,现代喷墨打印机很容易留下类似的痕迹。” 卢启蒙表示,这一发现基本可以排除所鉴定的实物画是采用版画技法创作的可能性。
似乎已经找到了决定性的依据,但陆启蒙立刻又遇到了另一个问题——这幅画的空白部分有草间弥生的亲笔签名,而根据草间弥生的工作室透露,草间弥生在创作并出版版画后,确实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每张印刷品上都有一支铅笔,那么这个签名是否可以消除鉴定主体的赝品嫌疑呢?
经过仔细观察,陆启猛发现打印签名上附着着微小的碳颗粒。 用铅笔书写时,由于纸张的摩擦和书写力的影响,铅笔会在纸上留下碳粒。 这一发现也表明,印刷品上的签名确实是作品成型后用铅笔书写的,但在铅笔碳纹下,陆启蒙还发现了非常浅灰色的墨点。
“签名位于刻字下方的空白处,这里没有任何图片内容,按理来说,不应该有墨点。这个签名位置有极浅的签名状连续墨点,上面布满了痕迹。”铅笔,说明签名是提前用很浅的黑色打印出来的,然后用铅笔画出来的。” 陆启蒙说道。
综合上述认定,陆启蒙认为,齐先生拥有的实物版画应为喷墨印刷而成,铅笔书写是通过描述形成的,与拍卖所声称的“艺术家签名版画”不同房子。
南瓜版画的真伪已被鉴定,那么这幅赝品画与齐先生手机拍到的拍卖画是一样的吗?
“我们将照片中的签名与实物、南瓜茎等重要部位上的铅笔签名放大观察对比,发现整体内容、布局一致,对应的形状、比例、笔画也一致。色块一致,在形状、相互关系等细节特征上有很好的匹配,同时发现两者在笔迹中铅笔书写形成的墨色也有很好的匹配,附件的位置和形状,可以确定照片是拍的,应该是东西。” 陆启蒙说道。
最终,四建院认定,齐先生所有实物南瓜印都是喷墨打印机打印的,照片来源于实物。 齐先生从拍卖会上买到的南瓜印花确实是赝品,“真假南瓜”之谜终于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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