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非座和二等座价格一样? 9月3日,铁路票价话题受到广泛关注。 12306客服表示会记录问题,这让话题变得更加激烈。
这是一个持续的争论。 舆论长期以来对“站票、坐票一价”提出质疑,铁路部门也多次回应。 相关解释包括票价主要根据里程确定、技术操作难度大、中途有人乘坐如何计算空座等。
多人起诉铁路部门
2006年,一家软件开发公司经理丁昌祥认为,火车票有座与无座车票同价的规定不合理,遂将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并要求退回多收的5元。
丁昌祥说,年初他花了108元购买了北京西至郑州的无座号无座票,但价格与有座票相同。 当时车厢里的环境不好,他觉得是否卖无座票还有待商榷。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后来认定,铁路部门公布的硬座票价没有区分有座票和无座票生活网报道,也没有公布非座位票价格低于有座票价格的规定。 被告本身无权制定、变更票价; 双方在平等、自愿等基础上签订了铁路旅客运输合同,驳回原告的请求。 丁昌祥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当时,一位铁路代理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有人想便宜,在有座票的情况下购买站票,就会出现座位过剩的情况。 这样发展下去,就会出现买站票也能享受座位的情况,这就造成了另一种不公平。 此外,乘客的体重无论是坐着还是站着都不会改变。 因此,每位乘客乘坐火车或公共汽车的运营成本是相同的。 有座无座价格一样也很合理。 沿途上下车都有乘客,如果没有座位也很容易换座。 站票与坐票价格相同,可以起到分流旅客、减少客流高峰时拥挤的作用。 非座票降价不仅操作困难,而且也违背了铁路部门提供非座票的初衷。
2014年初,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4年春运情况和工作安排。 时任铁路总公司副总经理胡亚东表示,铁路是大众化的交通工具,目前铁路客运的基准票价是运价,旅客票价相关政策仍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管理体制。 铁路部门出售无座车票,也是让更多旅客回家的一种方式。 乘客可以自愿选择购买,火车上的座位也是可移动的。 当乘客在车站下车时,站立的乘客可以入座。 。
胡亚东还提到,无论有座还是无座,铁路部门支付的运力成本都是一样的。 同时,火车票的站票可以说在历史上形成了这样一个漫长的过程。 目前,很多城市的基础交通设施都没有区分站票和座位票的系统。 如果我们也考虑实施的话,会有比较大的技术操作难度。 因此,目前不考虑不调整座位票价。
同样是在今年春运期间,两名青年因购买火车票与登机票价格相同,将广深铁路有限公司告至广州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中级法院,要求判令但没有享受相应的座位服务。 为他们购买的无座票提供 50% 的折扣。
广州铁路运输中院随后对该案作出判决,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原告自愿、自愿购买非座票,签订合同时不存在“明显不公平”; 从合同履行情况看,被告将原告安全送达目的地,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
类似的案件也发生在2016年,四川人邓江虎在12306网站上购买了下午3点50分从眉山站到汉源站的K145次列车无座车票。 票价28.5元。 经查询,该趟列车在该运行区间的硬座票价也是28.5元。 邓江湖认为,他支付与同车硬座票相同的票价显然不合理,但他却无法享受座位服务。 当年2月18日,邓江湖将昆明铁路局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对无座车票给予50%的折扣,并退还多收的票价14.25元。
火车站票和座位票应该一样价吗?
对于旅客列车无座的背景,原成都铁路局在回复网友时表示,铁路运输公司出售无座车票是为了满足旅客的紧急需求,旅客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购买。 1995年以来,铁路客运基准票价未曾调整。 与公路、民航等其他交通方式相比,铁路客运的票价明显较低,座位票价也是列车各座位票价中最低的。 。 因此,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在火车硬座票价定价中不区分有座与无座,仅要求具备“硬座车厢”的基本乘坐环境。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3年春运拉开帷幕后,一条呼吁“火车票无座半价”的微博很快得到了众多网友的响应。
铁路当时表示,火车票的价格主要由其位移距离的长短决定,座位环境只是票价的一部分; 打折或半价销售的无座票仍然存在计算乘车范围的问题——如果购买站票持票人趁有人下车坐空座,所以很难统计真正的乘车范围站立和“蹭座”乘客购买非座票,给售票带来困难。
对此,《西安晚报》文章指出,公众对这一答复自然不满意。 直观上,铁路票价有软卧、硬卧、软座、硬座等不同等级,不同价格享受不同服务。 那么,有席位和无席位占用的资源不同,成本肯定是不同的。 票价不同应该是很自然的。 至于“免费座位”的问题,只是管理问题,根本不是拒绝“半价站票”的理由。
文章认为,公众不一定要求“站票半价”,而只要求“站票价格”,即可以支付任何价格享受任何一种服务。 这一要求公平合理,符合市场本质。
此前,也有观点认为,由于春运期间客流大幅增加,铁路无法为每位旅客提供座位,部分急于出行的旅客确实会站着乘坐火车。 但除了没有座位外,服务都是一样的。 铁道部原新闻发言人王永平在回答车站票同价问题时表示:“如果车站票价格降低,就会吸引更多人购买车站票,这无疑对车站票的定价是不利的。”铁路客流分流。”包括我国各个领域的交通运输、水运、服务等行业,看来“立票”就是符合要求的“立票价格”。极少数人,但结果却是有害无益的。
2016年,在火车票和座位票是否应同价的问题上,《检察日报》援引专家指出,车票售完后,消费者无奈选择支付同额、不得不接受折扣。 服务,不得不接受这样不公平的合同。 因此,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利。
专家表示,有限的交通资源和铁路部门的垄断地位迫使消费者接受站票和坐票同价的现实,但这并不能掩盖定价过程中暴露出的行政程序缺陷。 铁路领域正在进行市场化改革,但我国铁路运输本质上仍然是重要的公共产品。 监管机构和运营商需要平衡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来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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