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抚养、子女教育、和支持老年人。 了解更多 → 每项增加1000元!个税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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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本站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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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解释,以前多缴的税款可以在当年以后月份的应纳税额中自动扣除。 若未完成扣除,可在办理2023年综合收益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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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解释,尚未填写申报的人员,可在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用人单位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 自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纳税人可以由用人单位按照新改进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网友“天空晴朗生活网资讯,阳光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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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解释,已填报享受2023年“一老一小”扣除的,无需再次填报。 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自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调整约定或指定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数额的,可在个人所得税移动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写新的分配数额。
网友“高山一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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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解释,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赡养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年人(赡养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父母、60周岁以上的祖父母老了,孩子也死了。 配偶的父母不包括在内。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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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解释,已填报享受2023年“一老一小”加计扣除的纳税人,无需再次填报。 信息系统将自动适用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但纳税人调整了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老年人专项附加扣除金额的,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移动APP上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写新的分摊金额。
网友“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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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解释,无需重新填报,信息系统将自动适用增加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自9月份报告期起,信息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 以前缴纳的税款可以自动从当年以后月份的应纳税款中扣除。 若无法完成扣除,可在办理2023年综合收益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网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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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解释,纳税人已填报2023年3岁以下婴儿抚养、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再次填报。 信息系统将自动适用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网友“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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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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