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大力推进“廉洁网络”专项行动
累计破获案件3.6万起,查获网络黑账户超3亿个
本报北京8月10日电 记者董凡超从今日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安部党委已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2020年起每年发布“互联网大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公民和个人违法行为。 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累计破获案件3.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4万人,查获手机黑卡3000万余张,查获互联网黑账户3亿余个。 袭击的强度和后果是前所未有的。
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按照“打击源头、摧毁平台、断链”的工作思路,锚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科技犯罪源头,开展开展打击黑客犯罪集群行动,查获一批利用木马病毒、钓鱼网站、渗透工具、网络爬虫等黑客手段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客组织。 锚定行业内漏源头,严厉打击行业“内鬼”。 2020年以来,电信运营商、医院、保险公司、房地产、物业、快递公司等行业内共有2300多家“内鬼”; 锚定公民个人信息买卖的关键网络平台,捕获一批数据中间商和材料供应商; 密切关注云计算、区块链、“AI换脸”等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在研究打击的同时,破获一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侵害公民的新案件' 个人信息; 沿线深挖下游犯罪线索,共同破获一大批电信诈骗、套路贷款、网络盗窃、网络洗钱等违法犯罪案件,形成了“点到点、点到点”的打击态势。全面绽放”。
针对因快递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问题,各地公安机关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邮政局联合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治理专项行动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泄露问题。 共查处盗窃、倒卖快递信息案件206起。 截至目前,抓获犯罪嫌疑人844人,其中快递公司内部人员240人。 针对“人工智能换脸”诈骗群众问题,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破获相关案件7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5名。 针对装修、贷款骚扰电话问题,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一批非法买卖公民的金融公司、装修公司、物业公司、房地产公司”的个人信息,并打掉了多个宣传犯罪团伙的电话。
在压实企业平台责任方面,公安部立足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积极参与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出台,会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制定下发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认定办法、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所需个人信息的范围等,明确了标准识别个人信息、行业规范、企业责任,同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检查互联网企业5.5万家,办理行政案件1.3万余起生活网报道,一批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移动应用运营企业对超范围行为进行处罚,修复安全漏洞3000余个,督促互联网龙头企业完善用户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制度。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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