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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公布985奖金30万元,被学生起诉,被判支付5万元”。 这个消息让人心情复杂。 为什么会有如此复杂的情绪? 一方面,十堰高中“不算”,最后陷入官司; 因此,综合案件情况,判决中学应给予小王5万元奖励。”
学生在学校和老师的教育下考上理想的大学本是一件好事,但现在双方却告上了法庭,着实令人唏嘘。 学校因失信被起诉,仅仅是钱的问题吗? 不是全部。
首先是法治意识问题。 据悉,为吸引生源,十堰市高中在其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其中写明“如果高考考入985、211、‘双一流’院校,学校将奖励5万至30万元。” 2022年6月,该校学生小王考入985大学。 小王要求中学支付报酬未果,遂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小王被985大学录取。 根据该中学的招生简章,小王遵守了招生简章规定的奖励对象。
公开承诺、并作为项目实施的,如招生简章中约定的,必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这一点,学校负责人不会理解。 当然,他们也辩称奖励的承诺是“印刷错误”。 但这一说法并未被法院采纳。 可见,如果学校在承诺的奖励问题上有更强的法治意识,并且事后不以低级“印刷错误”为借口,试图否认承诺的奖励,不给公众留下痕迹。 给人的印象是法律是儿戏。
坏账人为何要“以身作则”? 这是第二个问题。 中学印发的招生简章,其做出的各种宣传或承诺,公众都会将其视为学校声誉和形象的一部分。 当然,“以身作则”的标准有很多,包括老师应该说什么、做什么。 诚实守信显然应该是一方面。 这种用奖金来促进招生、吸引生源的做法,并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摆在台面上,事后的“赖账”更会降低学校的社会形象。
学校如何提高竞争力? 这是第三个问题。 花钱吸引优质生源并非不可能,但更重要的是着力提高教学育人质量。 当然生活网消息,民办学校有“经济独立”的优势,但也不能任性。 在学校的营销宣传中,不能出格,不能说大话而不数数。 既然做出了承诺,就必须向学生兑现。 最终,涉事学校“聪明反被聪明误”,道德败北,官司败诉,最后只得赔款。
承诺录取985奖励30万元未兑现,被起诉。 这应该是一个教训和警告。 学校不仅要教书育人,更要依法办事。 只有在各方面真正做到“以身作则”,才能真正赢得公众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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