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香港车北上”政策将正式实施。 符合条件的香港机动车车主,经预约通关后,可经港珠澳大桥驶入广东。 关于如何监管“香港车北上”、“澳门车北上”的进出境,海关近日发布了《拱北海关对香港、澳门机动车辆进出内地监管规定(试行)》 )”,要点如下:
首先,车辆所有人应在车辆进入内地前,凭内地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批准文件向海关办理车辆备案登记手续。
二、车辆本身或其所有权、机动车号牌等需要变更、注销的,车主应当离开内地返回香港、澳门后再向所在地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大陆政府。 上述变更或者注销经内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车主应当凭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相应的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车主办理完海关备案变更手续后,车辆方可再次进出内地。
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车辆进出境口岸时,视为车主以车辆备案数据和通关时间为依据向海关申报车辆为临时进出境货物。 ,且无需拆车验放。 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但如有违反规定、逾期未回国等特殊情况,需要征税生活网消息,并按海关要求办理纳税手续。
四是车辆进出内地时,不得携带进出境货物。 车辆备用物资仅限于保证车辆当前进出所必需的。
五、车辆进入内地后,不得在境内转让、抵押、质押或者移作他用。 除正常使用造成的折旧或磨损外,车辆应按原状退回香港、澳门。 车辆因损坏无法原状退回香港、澳门的,应在海关核查相关情况后,将车辆退回香港、澳门; 若车辆因损坏而无法正常行驶,须将车辆拖回香港、澳门。
六、车辆在内地丢失、损坏的,车辆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应当及时向海关报告,并按照海关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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