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网络舆情环境,严厉打击随意更换标题、歪曲新闻原意等“标题党”行为,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近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新浪、搜狐、网易、凤凰、焦点等五个问题突出的网站制定了互联网新闻信息头条制作的专门规范。
专项行动调查发现,新浪、搜狐、网易、凤凰、分众等5家网站均存在严重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北京市网信办进行了现场检查。 对这5家违法网站下达了行政处罚检查通知书,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为加强对“标题诱饵”问题的长效管理,国家网信办还制定并发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标题规范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要求各网站在互联网新闻采编、整理、发布等各个环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报道各类新闻时,特别是涉及时政重大新闻、重大突发事件等重要信息时,要通过标题内容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确保方向正确,遵守新闻道德。严禁恶意篡改标题炒作或故意制造舆论“热点”。
《规定》进一步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稿件标题的公布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校对程序,确保标题不得出现歪曲原意、断章取义、一概而论的情况; 替换概念、虚假夸大、凭空捏造; 粗俗、媚俗、暴力、血腥、色情; 煽情、攻击、侮辱、花哨的语言; 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以及明显违反社会秩序和良好风俗的其他内容。 严禁在标题中使用“网上曝光”、“网上传播”等不确定性词语组织报道或者表达新闻基本要素。 严禁各种夸张、新奇、不合理的内容表达手法等“标题党”行为。 严禁通过页面布局、标题拼接等带有暗示性或指向性含义的不恰当页面语言传播误导。
为了动员更多网民参与监督举报,国家网信办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还在官网设立了举报“标题党”问题专区,同时还要求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百度、凤凰等六大商业网站均在首页显着位置设立举报链接入口,并指派专人24小时受理网友举报。
近年来,主流媒体文章标题频繁被少数网站篡改,严重歪曲文章原意。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整治“标题党”问题,他们将保持高压态势,按照“重双基础、强双重责任”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狠抓违规行为的规范管理和处理。 ,不断规范网络新闻信息传播秩序。
什么是点击诱饵?
标题党是网络上一小群网友的自发组织,他们利用各种创意标题来吸引注意力,实现各种个人目标。 简而言之,其主要行为是帖子标题被严重夸大,而帖子内容通常与标题完全无关或联系不大。
2016年12月5日,在首都互联网协会新闻评价专业委员会2016年第11次会议上,北京市网信办网络管理处副处长徐雷梳理了网络上存在的6个“标题头条”。北京重要的商业网站。 “乱:“辱骂、嘲讽违反正确引导”、“辱骂、嘲讽违反道德底线”、“无中生有,违反真理原则”、“断章取义、歪曲炒作报道”、 “夸大事实,造成社会恐慌”、“作风庸俗,败坏社会风气”。
例如,“4月28日,网易转载新华网报道时,将文章标题《多处规范网约车探索规范化路径》改为《官方:网约车是高端市场》正面的新闻内容变成了负面的标题,网站也将这篇文章推到了显着位置。 徐雷表示,这是典型的“歪曲话题、违背正确导向”。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金孟宇开展了“网络‘标题党’乱象的危害与治理”研究项目。 金孟宇将网络新闻分为时政新闻、军事新闻、国际新闻、法治社会报道、文化娱乐新闻六大类。 其中,法律、社会新闻“标题党”乱象最多,其次是文化娱乐新闻。 此外,“点击诱饵”在网络时事政治新闻、国际军事新闻中也占有很大比例。
金孟宇的研究重点是在北京管理的五个商业网站,即网易、新浪、搜狐、凤凰、今日头条及其新媒体。 在研究过程中,他发现大量“标题诱饵”来源来自各新媒体平台签约的官方账号,如今日头条的头条账号、搜狐的搜狐媒体公众平台、网易的网易媒体开放平台等。
“‘点击诱饵’的手法主要集中在设置陷阱引诱读者、断章取义、贴标签、制造悬念等。” 金孟宇进一步分析,“点击诱饵”使用的词汇涉及性相关词汇和暴力冲突词汇,如砍人、杀人等; 还涉及到权威词语和极端词语,如“万万没想到”等。
为什么“标题党”频频出现?
金孟宇认为,从商业网站和网络传播的外部环境因素分析,有以下原因:网络碎片化的“浅读”稀释了受众的辨别能力,对“本质”的认识模糊,危害性大。点击诱饵”和较弱的惩罚。
金孟宇认为,“标题党”乱象之所以时有卷土重来,是因为网络媒体竞争加剧导致商业化倾向严重; 一些商业网站编辑缺乏基本社会道德良知,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和职业要求; 一些商业网站缺乏内部控制机制,外部控制机制薄弱。
互联网业内人士透露,“点击诱饵”乱象与三个原因密不可分:一些商业网站编辑追求流量、专业素质不足、忽视编辑和审核制度。
这位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一些商业网站编辑更改标题后,实时工具会带来检测流量增加的成就感; 另一方面,流量对于商业网站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流量的评估对于编辑来说非常重要。 压力也很大。
“互联网行业变化太快,人员流动也很大,一些商业网站编辑基本都是刚毕业一两年的年轻人,很多人工作两三年就离职了,新人还没有毕业。”经验丰富,无法把握流量和‘点击诱饵’之间的界限。” 业内人士表示。
徐雷还认为,商业网站上乱七八糟的“点击诱饵”新闻引起关注,是商业网站对点击评价的体现。 这也反映出商业网站之间盲目比较的现象。 “标题党”现象反映出以下问题:对“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认识不够、自觉不够; 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商业网站未履行主体责任; 过度追求点击、过度追求新颖、盲目比较; 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严重不足,缺乏相关专业培训。
据首都互联网协会自律发展部副主任张韧介绍,“称号党”不断出现有两个原因。 首先,一些商业网站编辑走“捷径”生活网消息,认为使用新颖的标题比使用正确的、新闻性的标题更好。 如果你的标题有很多点击,你可以遵循这个想法。 其次,自媒体兴起后,“标题诱饵”不断被使用。 在自媒体和商业网站的竞争中,“点击诱饵”的方法被屡屡使用。
金孟宇认为,网上一些专门研究和传播“标题党”制作技术的文章值得关注。 这些文章直接宣传典型的“点击诱饵”式标题,甚至宣扬“点击诱饵”的经验和秘密,助长一些商业网站编辑随意使用色情、阴谋、犯罪、性暗示等元素。
“为什么‘标题党’这种明显的乱象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有问题的标题仍然被上传到网站页面,有的甚至被推送到网站首页?我们发现,管理人员一些网站的制度还不健全,内部编辑和审核制度执行得不好。” 徐雷通过调研发现,大多数商业网站对新闻标题的制作都有明确的规定,但也有一些网站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违反了网站自身对新闻内容制作的规定。 因此,我们应该反思相关规范内容过于简单、可操作性差等问题。
“其他网站可能存在更大的问题,比如内部系统尚未建立。” 徐磊说道。
“网站有必要对网络新闻采编从业人员的条件和资质设立门槛,进行必要的管理,通过培训提高采编人员的业务素质。采编人员的新闻素养、政治素质、社会道德水平都应该变得重要。”评估因素”。 北京市网信办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张爱国表示。
张爱国认为,“标题党”的行为不仅涉及民事责任,部分“标题党”还可能因散布谣言而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同时,“点击诱饵”不仅仅是个人行为,网站必须承担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网站必须明确自己的法律和社会责任,不能把“点击诱饵”作为互联网公司的经营方式。 他们必须只考虑眼前利益并承担社会责任。
张爱国建议来源单位还应完善转载的相关规定,细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列举转载过程中涉及篡改标准的情况,并就违反合同义务的处罚方式达成一致,包括终止双方之间的协议。 通过源单位加强对转载行为的监管,减少“标题党”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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