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生活网

全球反洗钱监管资讯月刊(2023年8月1日-8月31日)(全球资讯)全球反洗钱中心在哪里,

编辑:青鸾传媒      来源:青鸾传媒     

2023-09-13 20:29:10 

 

原标题:全球反洗钱监管资讯月刊(2023年8月1日-8月31日)

“全球反洗钱监管资讯月刊”旨在通过定期收集整理公开信息为各人提供及时的政策讯息,了解全球反洗钱监管信息。

法规

2023年8月2日 美国联邦金融机构审查委员会更新《银行保密法/反洗钱审查手册》相关章节 监管机构:美国联邦金融机构审查委员会(FFIEC)

美国联邦金融机构审查委员会(FFIEC)更新了《银行保密法/反洗钱(BSA/AML)审查手册》的六个章节,包罗相关的审查步伐。FFIEC与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密切合作,起草并修订了以下章节:

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活动的特殊信息共享步伐; 外国金融机构署理账户尽职调查计划; 私人银行账户尽职调查计划; 禁止外国空壳银行署理账户、外国银行所有者记录和法律步伐服务署理; 外国银行记录的传票或传唤,署理关系的终止,外国银行所有者和法律步伐服务署理的记录; 外国银行与伊朗相关金融机构关系的陈诉义务。 2023年8月15日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发布通知强调建筑业偷逃工资税以及工伤赔偿欺诈激增问题 监管机构: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协同美国国税局刑事调查处向金融机构发布了一份通知,呼吁关注美国住宅和商业房地产建筑业中偷逃工资税问题以及工伤赔偿保险欺诈激增问题。这份通知论述了如何利用个人网络、空壳公司和欺诈文件以偷逃工资税以及进行工伤赔偿诈骗。这份通知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国家优先事项》保持一致,并向金融机构提供了对底层骗局、预警指标、以及具体可疑活动陈诉(SAR)报送说明的概述。

发布日期:2023年8月4日 越南国家银行发布电子转账新规定 监管机构:越南国家银行(SBV)

越南国家银行(SBV)行长发布了第 09/2023/TT-NHNN 号通知,为《反洗钱法》若干条款的实施提供指导。新通知规定:

评估陈诉对象洗钱风险的尺度和方法; 洗钱风险管理步伐以及根据洗钱风险品级对客户进行分类; 反洗钱的内部条例; 与大额交易有关的陈诉要求; 与可疑交易有关的陈诉要求; 电子转账交易; 与电子转账交易有关的陈诉要求; 电子陈诉的格式和时限。

陈诉

2023年8月10日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中国支付财产年报2023》 监管机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了《中国支付财产年报2023》。该陈诉介绍了2022年中国支付财产的发展概况,以及2022年协会在行业自律、会员服务以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外包服务机构管理、收款条码规范、支付降费政策落地以及金融科技产物认证等方面的工作。

2023年8月7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了布基纳法索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步伐的后续评估陈诉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了布基纳法索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步伐方面进展的强化后续评估陈诉。其第二次互评估陈诉指出,布基纳法索在合作和协作机制、国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政策、对受益所有人的立法和监管步伐,以及对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DNFBPs)方面存在缺陷。布基纳法索接纳了以下步伐

布基纳法索制定而且推出了国家战略,针对国家风险评估中已确定的风险和缺陷接纳纠正步伐。然而,没有相关监管机构之间合作与协调来确保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要求与数据掩护和隐私规则相一致; 布基纳法索已接纳步伐,通过指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监管机构,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以监管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迄今为止,各监管机构尚未规定不遵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的行政和纪律制裁范围,而且所有监管机构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控制和监督方面尚未正式应用风险为本的方法; 金融机构以及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的监管者制定了指南并提供反馈,资助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实施国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步伐,更好地监测和陈诉可疑交易。

目前,布基纳法索在FATF 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9项建议被评为“合规”;19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12项建议被评为“部门合规”。

2023年8月7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利比里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陈诉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了利比里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陈诉。利比里亚对其洗钱和恐怖融资(ML/TF) 风险有较好的了解。利比里亚通过了一项为期四年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及反扩散融资战略和行动计划,其优先考虑了国家风险评估中已确定的主要风险。其中,政策层面的合作与协作是利比里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的优势之一。值得注意的是,伊比利亚某些领域的国家风险评估的全面性和工作范围方面存在不敷,影响了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利比里亚风险的总体了解。执法机构难以识别上游犯罪导致的洗钱,对洗钱的调查也不完全符合该国的风险状况。利比里亚中央银行最近对银行实施了风险为本的监管, 但利比里亚金融情报局和中央银行对非银行金融机构(NBFIs)的监管并非以风险为本,对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DNFBPs) 的监管也尚未开始。利比里亚也尚未评估与法人有关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目前,利比里亚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3项建议被评为“合规”;15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19项建议被评为“部门合规”;3项建议被评为“不合规”。

2023年8月7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贝宁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步伐的后续评估陈诉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了贝宁强化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步伐的后续评估陈诉。根据第二轮互评估陈诉,贝宁在规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目标的具体步伐和对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DNFBPs)的监督方面存在缺陷。贝宁接纳了以下步伐

贝宁在很大水平上满足了针对恐怖融资有关的定向金融制裁的要求。然而,贝宁尚未针对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以及可能持有对冲资金或其他资产的任何其他自然人或法人或实体制定和发布任何关于冻结、解冻和除名步伐义务的指南; 贝宁在与扩散融资相关的定向金融制裁方面取得了进展,包罗制定相关步伐和制度。然而,该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的缺陷,包罗

(1)对于违反扩散融资相关的定向金融制裁义务的行为,贝宁尚未制定任何具体的制裁步伐而且该国尚未指定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的监督机构;

(2)贝宁没有向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公布关于冻结、除名和解冻行动义务的指南。

目前,贝宁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7项建议被评为“合规”;16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11项建议被评为“部门合规”;6项建议被评为“不合规”。

2023年8月22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不丹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步伐的后续评估陈诉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了不丹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步伐的后续评估陈诉。根据互评估陈诉,不丹在是否将某些类别的上游犯罪定为刑事犯罪、定向金融制裁和跨境反洗钱合作方面存在缺陷。不丹接纳了以下步伐

不丹扩大了可接纳资产限制和没收行动的罪行范围。不丹已接纳步伐,建立以详细政策和尺度操纵步伐为基础的资产管理和处理综合机制。在没收与外国海盗行为、假冒或盗用知识产权犯罪以及洗钱行为的所得产业、收益或工具或具有相应价值的产业的权力方面仍存在微小差距; 不丹规定了全面冻结义务并制定了禁止提供资金的规定,但在对自然人实施制裁以促使其强制遵守规定方面仍缺乏指导并存在一些不敷之处; 不丹在金融情报机构(FIUs)和监管机构之间的国际合作方面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这包罗监管框架、改善合作的实用工具和分担跨国风险的优先合作伙伴。

目前,不丹在FATF 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7项建议被评为“合规”;26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5项建议被评为“部门合规”;2项建议被评为“不合规”。

2023年8月28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文莱达鲁萨兰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陈诉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文莱达鲁萨兰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陈诉。文莱通过一系列风险评估形成了对洗钱和恐怖融资(ML/TF)风险的较完善的整体认识,且这些评估越来越多地用于有针对性的风险缓解活动。该国的金融情报机构在开发和利用金融情报方面体现出优势,许多执法机构也越来越多地开发和利用金融情报来支持对上游犯罪、洗钱和恐怖融资行为的调查,并在某些情况下可支持资产追踪。近年来,该国已将反洗钱调查列为优先事项,但在通过执法机构来充实锁定反洗钱罪行使用的关键风险方面仍存在一定缺陷。文莱有合理的市场准入条件和适当的制度,以确保金融机构(FIs)不被犯罪分子及其同伙所控制,但还需要为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提供进一步支持。别的,文莱尚未建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定向金融制裁框架。

目前,文莱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5项建议被评为“合规”;23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10项建议被评为“部门合规”;2项建议被评为“不合规”。

2023年8月28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老挝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陈诉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老挝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陈诉。正如国家风险评估(NRA)所反映的,老挝在评估和理解国家和行业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赌场、房地产、银行、跨国有组织犯罪、腐败、环境犯罪、人口贩运等)和跨境风险方面存在重大差距。该国的部门监管预防步伐存在重大缺陷,包罗:客户尽职调查、连续监控、强化或具体步伐、政治公众人物、署理银行、新技术(包罗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要求)、电汇规则、内部控制和定向金融制裁等方面。尽管老挝已开始加强对银行业的某些方面进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但仍需要提高监督的频率、深度和集中度。

目前,老挝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8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22项建议被评为“部门合规”;9项建议被评为“不合规”。

2023年8月30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科特迪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陈诉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科特迪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陈诉。自2012年互评估陈诉以来,科特迪瓦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方面取得了进展,特别是其2016年通过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起草了国家风险评估(NRA)和国家战略,并提高了多个行业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问题的认识,这些努力为与金融犯罪有关的司法调查和诉讼提供了新的动力。然而,某些结构性因素仍对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的有效性提出挑战,如现金的普遍性和非正规行业对该国经济的重要性、犯罪的跨境性质以及腐败等问题。作为一项独立罪行,洗钱罪没有得到充实指控,这将阻碍监管机构深入调查金融资产的能力,尤其当涉及国际案件时。同时,监管机构未将与国内外其他主管机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风险合作纳入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战略中。

目前,科特迪瓦在FATF 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1项建议被评为“合规”;8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24项建议被评为“部门合规”;7项建议被评为“不合规”。

2023年8月21日 沃尔夫斯堡集团对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关于非营利组织相关意见征集的回复 监管机构:沃尔夫斯堡集团(Wolfsberg Group)

沃尔夫斯堡集团(Wolfsberg Group)就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建议8及其释义的修订草案和《打击滥用非营利组织(NPO)的最佳实践陈诉》草案发表意见。沃尔夫斯堡集团坚信,应当通过在建议8及其释义中增加一项要求来进一步加强这些步伐,即非营利组织自己也应当接纳风险为本方法来识别并评估自己的风险(包罗被恐怖融资滥用的风险)并设计一套合理的、风险为本的、可解释的控制步伐来减轻这些风险。沃尔夫斯堡集团对《最佳实践陈诉》注重促进非营利组织与金融机构之间开放和积极的交流的做法表现欢迎,并建议在预期到场类型方面使用更具体的说话,如非营利组织、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都出席的多方利益相关者活动。沃尔夫斯堡集团还希望增补一点,即非营利组织应迅速及时地回应金融机构在准入和交易监控方面提出的信息要求。

2023年8月30日 沃尔夫斯堡集团对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咨询文件CP202311的回复 监管机构:沃尔夫斯堡集团(Wolfsberg Group)

沃尔夫斯堡集团(Wolfsberg Group)就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关于信贷和金融机构,包罗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在应对洗钱和恐怖融资(ML/TF)风险时,应考虑的变量和要素的拟议指南发表意见。沃尔夫斯堡集团了解到欧洲银行业管理局认可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要素指南“与其他公司一样”适用于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而且注意到在新的第21.1节中对这一原则的肯定,因为沃尔夫斯堡集团认为从事相同活动并产生相同风险的人应遵守相同的规则。沃尔夫斯堡集团建议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加强对包罗涉及到金融价值转移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内的所有实体的监管,并指出金融稳定委员会在2023年7月17日的一份出书物中重申了适用于加密资产活动的这一原则。

2023年8月14日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发布《2023年度风险评估》 监管机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发布《2023年度风险评估》陈诉,总结了美国经济、金融市场和银行业的状况。《2023年度风险评估》全面总结了美国银行体系的主要发展和关键风险,并引入聚焦加密资产风险的新章节。其中,操纵风险仍然是银行面临的最关键风险之一。稳健的客户尽职调查政策、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计划降低了美国金融体系对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的敏感性。

咨询文件

2023年7月28日 英国联合反洗钱指导小组发布关于加密资产转移的咨询文件 监管机构:英国联合反洗钱指导小组(JMLSG)

英国联合反洗钱指导小组(JMLSG)发布关于加密资产转移的咨询文件。本指南涉及《2017年洗钱、恐怖融资和资金转移(付款人信息)条例》(MLRs),该条例实施了英国加密资产转移的信息“旅行规则”。MLRs中所有与加密资产相关的条款仅适用于其第14A部门加密资财产务中定义的加密交换提供商和托管钱包提供商。MLRs的第7A部门对加密资财产务提出了要求,涉及作为加密资产转移的一部门必须发送、接收和验证的信息(也即“旅行规则”)。

“旅行规则”要求加密资产的转移必须陪同着有关发起者(拥有并允许加密资产转移的人)和受益人(加密资产的预期接收者)的某些可识别信息。加密资产企业必须接纳一切合理步伐,确保它们符合“旅行规则”的要求。

“旅行规则”是更广泛的反洗钱义务的一部门,即建立发现和防止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的有效步伐。该指南旨在资助公司设计和实施须要的系统和控制,以减轻与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相关的加密资产转移的风险。

2023年8月31日 瑞士财务部就加强反洗钱框架发起咨询 监管机构:瑞士财务部(FDF)

瑞士财务部(FDF)启动了加强反洗钱(AML)框架法案的咨询步伐。其目的是通过联邦受益所有人登记册,对法律以及其他规定中特别危险活动的相关职业进行尽职调查,从而加强瑞士作为金融和商业中心的诚信和竞争力。该法案的主要内容包罗

引入联邦登记册,瑞士境内的公司和其他法律实体必须在其中登记,并提供其受益所有人的信息; 反洗钱尽职调查规则今后也应适用于某些具有较高洗钱风险的咨询活动(尤其是法律咨询); 一系列加强反洗钱框架的增补步伐包罗防止违反或规避禁运法规规定的制裁步伐别的,贵金属交易中的现金支付门槛将从100,000瑞士法郎降至15,000瑞士法郎。 2023年7月31日 新加坡金管局就新加坡家族办公室行业反洗钱修订框架进行咨询 监管机构:新加坡金管局(MAS)

新加坡金管局(MAS)就新加坡单一家族办公室(SFO)行业加强监督和防范洗钱风险的修订框架发起了公众咨询。修订后的框架将为SFO引入统一的类别豁免,并提出具体要求,以确保所有SFO都受到反洗钱管制。

为了加强对SFO行业洗钱风险的监督和防御,MAS建议统一所有在新加坡经营的单一家族办公室的豁免尺度。具体而言,要获得类别豁免,SFO必须:

在新加坡建立公司; 通知MAS并确认其在新加坡开始运营时符合类别豁免的资格尺度; 在每个日历年度结束后,每年陈诉管理的总资产; 与MAS监管的金融机构保持业务关系,该金融机构将对这些SFO进行反洗钱检查。

新闻

2023年8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23年下半年工作会议 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23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要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高压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会议还指出要连续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稳步建设国库信息化项目,全面强化征信监管和反洗钱工作。

2023年8月2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2年反洗钱调查协查总体情况 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2年反洗钱调查协查总体情况。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共接收重点可疑交易线索1.3万余份;筛选后共对需进一步查深查透的610余份线索开展反洗钱调查6,100余次;向侦查、监察机关移送线索6,400余条。中国人民银行协助侦查、监察机关对2,500余起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共2.6万余次;协助破获涉嫌洗钱等案件共1,000余起。

2023年8月11日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与香港警务处财产情报及调查科举行会谈 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与来访的香港警务处财产情报及调查科举行会谈。双方介绍了各自机构职能和组织架构的最新变革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通报了近两年双方金融情报合作情况,探讨了两地跨境洗钱风险最新趋势,交流了反洗钱数据分析系统建设相关经验,并就双方下一步合作重点交换意见。

2023年8月22日 中国最高检察院发布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 聚焦金融领域职务犯罪 监管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最高检察院网站公布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为高质效管理每一件金融领域新类型职务犯罪案件提供办案指导。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4件,涵盖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罪名,涉及银行、期货、资产管理等国有金融机构,犯罪事实覆盖金融理产业品承销、金融票证出具和贷款发放、股权收益权代持、利用非公开信息证券交易等多个领域,均为实践中常见且具有较强代表性、指导性的案件,对依法惩治金融腐败具有示范指引作用。检察机关在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方面将接纳以下步伐

坚持“一案双查”,加大在管理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中同步审查洗钱等衍生犯罪问题力度; 制定指导意见,破解实践难题。拟针对管理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相关法律适用以及在管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工作协作配合等问题制定具体意见。 2023年8月7日 香港证监会发布关于不正当经营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警告 监管机构:香港证监会(SFC)

香港证监会(SFC)观察到某些未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使用不妥的经营手法,告诫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注意这些不正当行为会带来的潜在法律及监管后果,并提醒投资者提防在不受规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的风险。SFC亦提醒未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除为过渡摆设建立新公司外,这些平台正在香港经营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业务的任何其他既有公司,亦将须遵守新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制度。这些既有公司亦将须申领证监会牌照,或应着手结束其香港业务。别的,该声明强调在香港进行无牌照的虚拟资产交易活动属于刑事罪行。

2023年8月4日 美国与墨西哥两国举办非法金融活动战略对话论坛 监管机构:美国财务部(U.S. Treasury)

美国财务部(U.S. Treasury)分管恐怖融资和金融犯罪助理部长Elizabeth Rosenberg和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署理主任Himamauli Das赴墨西哥城,在由美国财务部、墨西哥金融情报部分(UIF)联合主办的非法金融活动战略对话论坛(SDIF)上与来自墨西哥政府的同行们举行了会晤。SDIF是推进两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两百年框架目标的一个关键的双边论坛。本次会晤聚焦于两国面临的非法金融活动威胁,如麻醉药品贩运,包罗芬太尼等致命的合成阿片类物质及其前体化学品。与会者讨论了两国政府如何继续携手应对这些威胁。

2023年8月8日 美国财务部官员就打击芬太尼贩运举办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交流会 监管机构:美国财务部(U.S. Treasury)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召开了一场交流会,旨在交换战略和实务信息以打击美国境内的芬太尼及芬太尼前体化学品非法贸易。论坛的与会者就如何加强对金融机构提交的与俄亥俄州地区芬太尼贩运有关的可疑洗钱活动陈诉的调查和实务应用交换了意见。FinCEN和执法部分强调了可疑活动陈诉对俄亥俄州打击犯罪活动执法工作的重要价值。金融机构和执法部分还确定了深化协作和交流可疑非法金融信息的方法,特别是通过更多的FinCEN会议交流加强协作。

2023年8月31日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主办打击朝鲜非法网络活动问题公私对话 监管机构: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主办了一场打击朝鲜滥用数字生态系统问题的交流会。FinCEN交流会强调了朝鲜滥用数字生态系统所构成的威胁,并提倡合作打击与朝鲜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此次交流会内容包罗FinCEN和联邦执法机构的介绍、关于信息共享机制的讨论以及金融机构和虚拟货币行业代表对如何有效打击朝鲜网络非法金融活动的意见。FinCEN交流会为加强执法反馈和资助金融机构更有效实施反洗钱计划提供了重要机制。

2023年8月17日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对遵守“旅行规则”的英国加密资产企业提出期望 监管机构: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概述了其对需要遵守洗钱立法变革的加密资产企业的期望。从2023年9月1日起,英国的加密资产企业将被要求收集、核实和共享有关加密资产转移的信息,也即信息“旅行规则”(Travel Rule)。FCA对企业的期望包罗

接纳一切合理的步调,尽职尽责地遵守信息“旅行规则”; 即便在使用第三方供应商的情况下,企业仍有责任遵守“旅行规则”; 在向英国或任何实施“旅行规则”的司法管辖区的公司发送或接收加密资产转账时,应当完全遵守“旅行规则”; 定期审查“旅行规则”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实施情况,并酌情调整业务流程。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针对任何个人或团体的个别或特定情况而提供。虽然我们已致力提供准确和及时的资料,但我们不能包管这些资料在阁下收取时或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或法律建议。

©202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包管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毕马威国际”)相关联。毕马威国际及其关联实体不提供任何客户服务。各成员所均为各自独立的法律主体,其对自身描述亦是如此。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毕马威的名称和标识均属于毕马威国际的商标或注册商标。返回搜狐,检察更多

责任编辑:

发表我的评论 共有条评论
    名字: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