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直播间“点赞”技巧
●“碰客”的词语和节奏是固定的,可以像一套拳一样重复使用,保证任何时候进来的消费者都能在这套词语的引导下尽快进入购物节奏。
● 主播和“点赞粉丝”需要不断地实时来回报道,让观看直播的消费者产生一种库存量因抢购而不断减少的感知和心理感受。
● 如果“强行下单”行为、直播间“淹没”购买抵销、刷数据等存在虚假数据,本质上是虚构交易量,相当于发布虚假信息引流流量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利益。 知情权和选择权
“你要39元吗——不!” “要29元吗——试试吧!” “来吧,321——连线!”
叫卖式的直播间里,主播忙着推销商品的同时,“连线”、“没错”等喊叫声不绝于耳。 这种通过喊话带动用户踊跃下单的“场控”群体,被称为“电商粉丝”。 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声称“喊三句话一个月就能赚8000元”。
业内人士认为,“电商粉丝”的出现是直播行业发展的标志,也是直播行业细化分工的体现。 他们的真实身份是主播助理,大部分是电商“中控”人员,也就是掌控直播行业的人。 房间电脑控制台工作人员负责直播前的策划和设备准备、直播中和后台的操作以及直播后数据的分析和审核。
随着直播间竞争日趋激烈,“电商粉丝”采取的方式开始徘徊在法律的边缘。 比如常见的“强行下单”,就是故意营造缺货的虚假氛围,用“慢慢用完”、“快用完了”等字眼“强迫”消费者下单。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电商拍马屁”背后的“强行下单”行为或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加强对相关机构的信用监管和培训等方式加强监管。 ,相关直播电商平台也应利用技术手段进行监管,净化直播投放环境。
配合主播直播带货
引导消费者快速下单
“今天只要499元就可以上车了,是不是很有帮助?(太棒了!)”
“亲爱的,准备上车的请敲小1。(如果你准备上车了,请敲小1!)”
“现在有多少人在给小1打电话?(现在有365人在给小1打电话!)”
“还有多少个链接?(1号链接有最后的订单,1号链接没有了!)”
以上是在山东从事直播的李敏(化名)在自己的直播间向记者分享的“中控”之言。 作为电商的“中控”,她的职责就是让括号里的字尽可能的多。 “激情输出”。
“这几句话是在一分钟之内说出来的,主播和‘中控’来来回回,一定要流畅、快节奏。” 李敏告诉记者,“比如我弹幕结束后,通常都要向主播喊‘10个人没抢到’,这不是为了主播,而是为了屏幕前的消费者。”目的是营造一种很多人都在抢的紧张感,这和线下奶茶店花钱让人排队是有道理的。
“做‘中控’可不是说说而已,在直播前,主播和‘中控’需要充分练习,做大量的准备工作。” 李敏表示,除此之外,“中央控制员”你负责把控“质量”、设置环节、准备福袋等,还要负责直播间的杂务。
在安徽合肥担任“中央控制员”的蒋楠(化名)提到,在直播过程中,“中央控制员”往往要身兼多职。 有时要回复弹幕问题,有时要发福袋提醒人们关注,有时还要改价。 库存很快就会到货。
在受访者看来,称职的“中控”需要“三头六臂”。 除了时刻关注主播状态、调整镜头、关注直播间构图、灯光等基本操作外,还需要根据直播了解当前正在推广哪些项目过程。 产品,然后排列产品。 直播结束后,需要对直播进行回顾,尤其是转化较好的产品,以确保下次直播重点推广该产品。
在北京做了三年“中控”的汪涵(化名)坦言:“我们要预判粉丝可能会提出的问题,做好主播和主播之间的言语互动和配合。” ‘中控’。你可能不知道,进入直播间后,消费者的所有行为都是被引导的。”
“这样的作品就是‘电商赞’。” 江南表示,“蓬菜”的词语和节奏是固定的,可以像一组连击一样重复出现,保证任何时候进来的消费者都能在这组词语的引导下,第一时间进入购物节奏。可能的。
当用户按照直播间的设置进入节奏、观看产品、听主播介绍时,就进入了最后一个环节,这也是最重要的环节——“逼单”。
精心设计逼单身的言语技巧
同时修改库存数量
“一号链接没了,助手统计一下还有多少网友没有抢到。” “还有350名网友没抢到!”
“让助理帮我们再申请一轮福利盘点,要不要?” “没问题!”
“如果你不会点击关注,我的助理会教你。” “不知道怎么点击关注的,点击左上角一次关注,双击就可以看到灯牌了,我去申请一下我们的福利库存。”
上述主播与汪涵来来回回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营造直播间的热烈气氛、协助管理直播间的整体节奏,更是为了履行“中央调控”的“责任”——“逼令”。
据王涵介绍,此时“中控”只需在该产品的现货库存中随机填入一个数值即可达到目的。 再加上“库存已添加,刷新去拍”、“库存仅剩100单,秒买付”等喊话,这些看似正常的流程背后,却是在“逼迫”粉丝下单。
“以场景说话为例,就是通过营造一个非常适合产品使用的场景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汪涵表示,各类发言的最终环节不变,一定要“甩掉”“Hook”,即在直播间告诉消费者今天的福利有多划算,赶紧下单。
另外,营造稀缺感也是直播间非常重要的技巧。 主播需要反复强调“这个产品很好,但目前只剩下几件了”。
汪涵表示,此时,主播与“中控”的“配合”尤为关键。 主播和“中控”需要不断地来回汇报“实时报道”,给直播间的消费者营造一种库存量因抢购而不断减少的感知和心理感受——“有多少”订单还剩下吗?” “‘中空’,我们看看还剩多少库存?” “你看看直播间里还有多少宝贝没付款?” 此时“中控”需要同时响应并修改库存数量。
汪涵透露,这些数据是可以修改的,目的是打造产品快速销售的场景。
记者联系一家电商培训机构时得到了证实。 记者询问“逼单”的教学,对方强调,“逼单”是很多新手主播、初级主播需要学习的能力和技巧,“持价”是一种高层次的能力,锚需要培养。 例如,一些主播和“中控”会根据直播情况随时动态调整价格。
直播行业分析师吴晨表示,从整个直播间的运营来看,从主播介绍产品到如何“拖单”、“踢单”,所有的修辞框架都经过精心设计。
受访电商“中控网”向记者发来的一份“逼单”介绍显示,有库存“逼单”、反向“逼单”、限时“逼单”、痛点“逼单” “涨价”、“强制下单”等多种形式。
例如,价格“强制下单”的介绍中写道:价格是“强制下单”时的一个很好的工具。 大多数产品都会有价格折扣。 主播可以通过强调“最低价、活动折扣价、售完后加价、同类产品比价等”来凸显价格优势,促进成交。
库存“强制订单”相当于限量的“强制订单”。 “逼单”说辞围绕库存量展开,比如强调产品限量,或者在直播间不断上报剩余库存,营造紧迫感,缩短用户交易时间。
“逼单”的痛点在于刺激用户,结合用户需求和产品使用场景,具体在什么场景下会解决什么样的问题,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强化用户体验,增加信任。 。
虚假数据导致误导流量
侵犯知情权和选择权
调查中,有业内人士直言对记者表示,现在直播间“逼单”、“憋单”已经是行业共识。 比如每个直播间都有福利产品、盈利产品。 几乎无利可图的福利产品首先增加了。 流量和交易量,当数据高速增长,对盈利产品进行“强制下单”时,成交的概率会更高。
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最初“逼单”通常是由直播间多个角色完成。 例如,主播会反复强调最低价、库存有限、售完后加价等关键词,以营造“不买”的确定性。 遗憾”的气氛。 “鹏客”通常与主播的关键词相呼应,比如“股票还有吗?” “快没了”……既强化了消费者的认知,又促使消费者通过对话下单。
如今,“逼单”也开始呈现“精细化”发展趋势。 不同的品类、不同的卖点,每个直播间都会形成自己的一套“强制下单”方式。 比如客单价低的产品(直播间每位顾客平均购买商品金额较低),注重氛围、实惠、卖点。 他们针对价格敏感人群,快速促成订单,快速成交。 单品讲解时间不超过3分钟; 对于高客单价(直播间每位顾客平均购买商品数量较高)的产品,重价值(结合场景)、重稀缺性(结合库存)、轻营销,专注于卖点、痛点和好处。 无需过度营销。
对于直播间“强令”行为,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认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直播间只是营造一种消费氛围,那么“强制下单”可以算是一种合法的商业营销方式,并没有什么错; 但如果“强行下单”行为中存在一些明显虚假内容,例如虚假数据、在直播间购买“洪水部队”抵消销量、刷数据等,则本质上是虚构交易量。 相当于发布虚假信息分流流量、误导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而一些极端的“强制令”做法或许已经处于法律的边缘。
李敏说,“电商粉丝”在与主播聊天的同时,还要操作七八部手机。 当主播说“还有多少人还没抢到?CALL 1”时,为了给用户营造一种很多人都在打电话的感觉。 在抢购潮和“太慢”的紧张情绪中,“电商宣传员”在评论区疯狂发弹幕,展示的库存、销量等数字往往增添水分。
北京嘉伟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涵认为,如果存在多次手机操作,严格来说,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点赞”行为,而是一种“假订单”行为。 《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不得利用虚构交易等“虚假订单”。
在郑宁看来,传统叫卖式直播的气势体现了直播团队对“火爆”场景的追求。 “中控”制造消费势头,“迫使”消费者冲动购买,所以叫卖式的“电商夸奖”本身就具有掩人耳目的气势。 “他们的话语经过不断摸索已经成熟、定型。从营造气氛、控制节奏,到最后完成用户的‘逼单’,一切都是围绕‘催消费’展开的,消费者在这样的直播间感受到的就是疯狂。” “推销”的狂轰滥炸,极大地引发了自己的紧张。
赵占占认为,对于“电商点赞”行为,无论是《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核心是看发布是否是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欺骗消费者。 “由于商家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往往无法得知主播所说的库存是本轮销售的库存还是整体库存,这也导致虚假宣传难以识别。”
加强审计能力建设
加强营销行为监管
记者在某招聘平台上搜索“中控”相关职位。 据相关岗位HR介绍,“中控”岗位的薪资一般分为“底薪+绩效”,绩效与直播销量直接挂钩。 某种程度上,这与“中控”的“强令”行为有很大关系。
业内人士透露,“中控”将根据销售完成情况获得一定比例的奖金。 进入直播间初期,对直播间“中控”的考核比较严格。 “中控”与主播的配合程度,也是影响“中控”获得股份和分红的关键因素。
汪涵表示,这其实是一个主播和“中控”熟悉的过程。 前期,双方的合作比较生硬。 但彼此熟悉后,双方就会合作得很好,“中控”的份额和奖金也会逐渐增加。
根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直播间经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不得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不得销售假冒产品、侵犯知识产权或者不符合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产品,不得捏造、篡改交易额、关注度、浏览量、点赞等数据。
在赵占占看来,“中控”应该被纳入直播间经营者名单进行监管。 无论“中控”本身从事“刷单”,还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假单”,本质上都是违规行为。 已采纳《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目前的法律法规和专门规范性文件对于直播间乱象、直播平台不规范的处罚力度仍然很低。或许未来我们可以考虑将处罚金额设定为直播间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广播室。一定比例的金额。” 郑宁说道。
加强信用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也是规范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措施。 郑宁建议,如果商家屡次进行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机构应降低其信用评级或进行相应处罚。 “这不一定是相关监管部门来执行,而是可以通过行业协会或平台主动监管。 实施方式”。
此外,郑宁认为,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机构和主播的培训,增强其法治意识生活网资讯,为其提供合规指导,在获取流量和商业利益的同时保证营销方式的合法性。
受访专家还提到,国家广电总局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展网络秀场直播、电商直播的平台必须落实管理与建设同步的原则,从数量到人,精准落实平台管理实力与直播间开设能力相匹配的要求。
“现阶段,相关平台一线审稿人数量与网络直播间数量的总体比例不得低于1:50,并且要加大对审稿人的培训力度,具备一定资质的审稿人通过培训的将列入‘审核员信息管理系统’注册。” 郑宁表示,鼓励有能力的平台采取优于总体比例的要求,加强审核能力建设。
在赵占占看来,与处罚力度相比,监管能否及时才是当前治理的难点。 鉴于直播电商具有即时性、实时性的特殊性,人工监管难度较大。 平台要利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加强监管。 同时,相关工作人员要进行网上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
在业内“倡导”三四年的汪涵、李敏等人看来,真正理性的消费者即使营造“稀缺”氛围,也不会被“强迫”下单。 在日益“体量”的电商行业,实现健康发展仍然取决于产品质量和复购率。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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