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投稿发表辱骂言论P星丑图引发粉丝骂打架
“网络厕所”臭气如何根治
●“网络厕所”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普通民众和网民为主要讨论对象的。 由于匿名,很多人把“网络厕所”当作一个自由发泄的场所,人身攻击、侮辱等行为也不少; 另一类通常以公众人物为主,一些“厕所号”故意贴出一些P过的明星丑照,诱导粉丝骂打斗。
●“网络厕所”充斥着负面内容,犹如杂乱的情绪厕所。随着“脏”的不断积累,负面情绪和负面情绪走向极端,如非法泄露“被挂人”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各种恶意、不道德的辱骂和极端讨论,形成网络暴力,甚至导致自杀
● 建议相关部门和平台管理者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干预。 根据“网络厕所”文化发展,不断优化完善敏感文字处理系统,让违法内容无法发布; 健全专项举报渠道; 对造成不良影响的“网络厕所”文化参与者适当加大处罚力度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措施
“我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发布的照片莫名其妙地被别人‘挂厕所’,对方对我说了很多贬义的话,评论区充满了对我的人身攻击,我感到非常愤怒和难过,但我无能为力。” 来自广东江门的谭女士是一位爱好者,前不久,她被朋友告知,她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一组()照片被“挂在厕所里”。
所谓“厕所挂”,是指照片、动作或言论被网友发布在社交平台上的“厕所账号”,又称“网络厕所”; 一种流行的喊话帐户类型。 网友可以通过后台向账号私信提交稿件,账号所有者将匿名发送稿件。
由于投稿的匿名性,不少人将“网络厕所”视为一个可以自由发泄的场所。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网络厕所”帖子内容中,不乏言语贬低、人身攻击、侮辱等内容,评论区也频频骂声一片。 。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厕所”的关注者、贡献者、“挂”者中不少是未成年人。
我们该如何看待大量“厕所号”的存在? 无限制地“挂厕所”辱骂他人是否属于网络欺凌? 相关平台对“网络厕所”是否监管缺失? 如何纠正?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
无良攻击他人
故意诱导咒骂和引流
上海居民白女士,仅仅因为发了一条游戏评论帖,就被“挂进了厕所”。
今年6月,某社交平台上的朋友突然给她发私信,并发来帖子截图:有人在网上上传了白女士上述评论的截图“厕所账号”“请勿盗用××” ×”并予以批评。 评论区此起彼伏,夹杂着不少谩骂言论。
“有不同意见可以,但为什么要用‘挂厕所’来侮辱别人?!” 白女士感到很不解,也很委屈。
而这并不是白女士第一次被“挂在厕所”——今年5月,她在网络空间发布了一组自己拍摄的动漫周边照片,也被提交给了“厕所”。帐户”。 网友直呼“Cu(丑谐音)”、“垃圾”。 她知道后,向该账号发私信,要求删除上述帖子,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为什么他们要在网络上肆无忌惮地攻击别人。” 来自山东的刘女士经常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的画作,但今年6月以来,她的画作被提交给“火影××”×”等“厕所号”,并伴随着“大街”等大量批评(大姐的谐音)无耻”、“这照片丑得要命”、“阿姨的照片太丑了,滚出××圈子”。
刘女士愤怒地说,如果你觉得画得不好,可以发表意见,但没必要匿名提交,引来别人侮辱。 “这样的‘厕所号码’应该被抵制。”
据记者调查,“互联网厕所”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类聚焦普通人和网民,如“穷人的厕所”、“室友吐槽的厕所”、“外表焦虑的厕所”、“COS的厕所”等。 其中一些账号对投稿有一定的限制,比如“Qion(穷谐音)和×××”就有明确的投稿规则,发布“你活该穷”等侮辱性言论的会直接屏蔽; 鼓励进行肆意的言语攻击。 比如COS厕所《余弦×××》中,就有大量“看起来有点像蛆虫”之类的调侃。
谭女士等人的照片被发布到这些账户上。 谭女士告诉记者,此类账号在他们的圈子里“臭名昭著”。 COS、2D、游戏圈子本来就比较小,认识的人也不少。 会被认识的人看到,大量的侮辱也会给当事人带来麻烦,甚至造成心理问题。
另一类通常关注社会公众人物,比如名人和艺人,比如某个偶像团体或艺人的个人厕所、回头厕所的粉丝等。此类账户通常没有任何投稿限制。 许多账号的提交规则也表明,提交的内容不会被审核,同时,将完全实行匿名制度。 例如,艺人厕所“可布克×××”账号就有明确的投稿规则:即使投稿内容存在谣言,引起粉丝争吵,公共投稿者账号也不会删除稿件。
这类“厕所账号”充满了攻击性言论。 有些账号包含恶意P图、虚假视频、挑衅性言论甚至侮辱粉丝。 在“K-×××”账号发出的留言中,存在一些侮辱女艺人的言论。
广东深圳的沉先生对这些账目深感困扰。 他表示,这些“厕所账号”故意贴出一些P出品的明星丑照,诱导粉丝、黑粉骂打斗,以此为自己的账号吸引流量。 太丑陋了,但一旦争论,甚至加入骂战,我就陷入了对方引流的陷阱。”
“‘网络厕所’不应该存在。无底线的言论让网络变成了敌对之地,我们应该加强整治。”沉先生说。
负面情绪不断累积
提出网络欺凌问题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如果是从未接触过相关圈子的群体,很难通过关键词在网上搜索“厕所号”。 但如果你是COS、二次元、动漫等特定圈子的网友,即使你不刻意关注此类账号,也有很大概率会因为功能而收到比如社交平台上的“好友点赞”、“好友关注”、“兴趣推送”等。 从此类帐户推送。 而“挂厕所”之后,如果产生争议,拉扯和谩骂中的阅读量和评论数越高,关注这个领域的网友就越容易收到推送。
通过不完全搜索,这些“厕所账号”发送的内容往往带有一些攻击性言论,而且粉丝数量较大,有的粉丝超过10万,发表文章数超过万篇。 翻看这些账号过往发帖和评论区,记者发现,不少在评论区“挂厕所”、公然谩骂的账号主体都是未成年人。 对于高中生来说,大部分的投稿都是对学校、同学、老师等人的不满甚至咒骂。 某社交平台上有一个专门的“厕所超聊”。 不少网友自称“厕所妹”、“厕所友”,并公然招募好友、“勾搭”人或推荐“厕所账号”。
据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郑春风介绍,“厕所账号”属于网络空间的匿名社交圈。 “网络厕所”文化处于发展初期,只是一些围绕某些兴趣点的账号,比如名人、动漫等。 网民匿名投稿、发表,但一些账号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变得激进、消极、极端。 它们充满了各种负面内容,比如谩骂、“吊”人、玩世不恭、阴阳怪气、发泄恶意等等,“就像一个凌乱的情感厕所”。
“就像这个名字中的‘厕所’这个词一样,它本身就是各种消极负面信息和情绪的集合体。” 郑春风表示,“厕所”里“脏”的积累,会让消极负面情绪走向极端,比如非法泄露“挂人”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各种恶意、不道德的谩骂和极端行为。讨论,引发网络暴力,甚至引发自残、自杀。
上海立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志勇告诉记者,“网络厕所”文化的特点是匿名、隔离,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匿名、隔离的空间。 身份被揭露。 与此同时,“网络厕所”文化极端且颇具争议,导致一些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
“恶意攻击诽谤、侵犯隐私、传播虚假信息、煽动仇恨暴力、利用‘网络厕所’等平台进行非法活动,涉及损害他人权益、破坏网络等违法行为。 “网络环境、煽动网络暴力,都需要抵制。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维护健康、活跃、有益的网络环境。” 赵志勇表示,在“网络厕所”发布虚假信息或利用他人肖像进行恶意攻击,是侵犯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
他还指出,“网络厕所”文化中的恶意和攻击性,会加剧和误导谣言的传播。 人们更容易在网络上找到观点相似的人,从而忽视或攻击观点不同的人,进一步加剧社会两极分化。 长期沉浸在“网络厕所”中,也很容易扭曲一些用户的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
北京兴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甄景山认为,“网络厕所”的主要参与者是未成年人或生活中遇到麻烦的年轻人。 他们形成了独特的语言系统,如同音异义词、符号、代码等。 人们很难发现“网络厕所”的存在,也很难理解它发布的内容的意义。 但“网络厕所”这个新兴事物却在不断发展,呈现出野蛮生长的趋势,需要从法律法规和平台治理层面进行有效监管。
隐瞒侵权行为难以识别
强化平台监管责任
近日,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联名发文,呼吁抵制带有攻击性言论的网络“厕所账号”。 与此同时,也有人将“厕所账号”中涉及谩骂、故意制造事端、散布谣言的内容截图保存下来,并向社交平台投诉,希望平台删除违法内容并封禁该账号。 。 其中,不乏拥有大量粉丝的明星粉丝站带头投诉,投诉贴“投诉打卡”评论数上千条。
不过,截至发稿,记者查询发现,几个被投诉的网络“厕所账号”仍在积极发帖“挂人”,帖子文案和评论区骂声依然不少。 一些“厕所账号”甚至在遭到抵制后发文回应,称该账号运营“是为了维护网络上友好、幽默的氛围,开通的初衷只是为了给年轻人提供一种新颖的放松方式”。今天面临压力的人。”
那么,为什么此类账户的举报和处理如此困难呢?
甄景山认为,主要原因是“网络厕所”中的侵权行为相对隐蔽,包括平台在内的相关主体难以做出准确识别。 一方面,内容发布主体是匿名的,侵权主体难以查明; 另一方面,相关发布内容往往采用“网络厕所”特有的语言体系,如同音异义词、拼音缩写、暗号等,普通人难以理解,内容难以识别侵权。
在郑春风看来,账号查找难度大、圈子封闭性强、内部成员匿名程度高等因素,都导致举报处理难度较大。 同时,参与提交的用户和账号内部工作人员对“厕所规则系统”的忠诚度较高。 即使内部出现矛盾和冲突,他们也更倾向于用“网络规则”来处理。
受访专家一致认为,对于猖獗甚至可能引发网络暴力的“网络厕所”文化,有必要加强监管并进行整治。
甄景山建议相关部门和平台管理者加强监管,及时干预。 进一步推行网络实名制,要求发布者只能发布经过网络实名认证的投稿人的投稿; 根据“网络厕所”文化的发展,我们将不断优化和完善敏感文字处理系统,让违法内容无法发布; 建立互联网“厕所号”专门举报通道,进一步完善相应管理规范; 加大处罚力度,对造成不良影响的“网络厕所”文化参与者追究法律责任。
“投稿者利用‘网络厕所’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被侵权人向网络平台发出通知并提供初步证据的,网络平台拒绝采取必要措施或者不采取措施的明知投稿者实施侵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网络平台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甄景山说道。
赵志勇表示,《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和《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都对网络暴力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报告机制、加强跨部门合作等方式进行干预和监管。 社交平台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审查,加强用户教育,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严格账号管理。
“还需要关注‘网络厕所’文化出现的原因,通过完善和普及社会工作、性教育、性侵等帮助‘厕所女孩’和‘厕所朋友’走出困境。”预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赵志勇说道。
对于个人而言,赵志勇认为,如果用户个人信息泄露,可以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 建议用户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截图、链接等,并通过平台内部举报机制举报不当言论或行为; 向法院提起诉讼生活网资讯,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治日报记者孙天娇实习生陈丽儿)
【编辑:张艳玲】
本网站转载其他媒体之作品,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权利所有人拒绝在本网站发布其作品,可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视情况予以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