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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未老王加入班级微信群不构成对老王监护权

编辑:生活网      来源:生活网      老王   小王   监护   在校   法院

2023-06-26 23:01:44 

老王最近有点恼火。 他两次申请加入儿子小王的班级微信群,都被学校以小王不同意为由拒绝。 老王认为学校侵犯了他的监护权,于是将学校告上法院,要求学校向他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海淀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老王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例回放】

原告老王称,小王与妻子离婚后,由前妻抚养。 由于前妻的阻挠,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见到孩子了。 为此,我曾联系过小王的班主任,但班主任只给出了大概情况,并没有明确告知小王各科期中、期末成绩。 此后,我曾两次要求加入班级微信群,均被拒绝。 老王认为,学校以征求小王意见为由拒绝小王入群的行为侵犯了他的监护权,导致小王脱离了监护权,损害了亲子关系。 因此,遂向法院提起上述诉讼。

被告学校辩称,小王现为初中生,与老王有父子关系。 学校不让老王进入班级微信群的决定是在征求了小王的意见后做出的,这种行为并没有侵犯老王的监护权。 而且学校没有义务允许老王进入班级微信群。 即使老王没有进入班级微信群,他仍然可以联系学校和班主任,了解孩子的学校情况。 事实上,小王的班主任也如实向老王告知了小王在学校的表现,所以他认为学校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学校未允许老王加入班级微信群,不构成侵犯老王监护权,理由如下:

首先,学校已经将小王在学校的表现告知了老王。 老王申请入群两次被拒绝后,他没有向班主任、其他老师或学校询问小王的情况;

二是学校收到老王加入班级微信群的申请后,征求小王的意见并无过错。 小王虽然是未成年人,但作为一名初中生,他有能力就与日常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 学校征求意见的行为足以让小王知道老王理解他学习和生活的意愿,不会让小王误会老王对他的冷漠;

三是本案争议的根源在于老王认为前妻因前妻的阻挠而无法实现他对小王的探视权,但他并未就此提出相应主张,而且学校是教育机构,不适合解决家庭纠纷。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老王的全部诉讼请求。

宣判后,老王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现已生效。

【法官陈述】

随着微信的流行,花哨的团建悄然成为一种社会潮流。 家长群是众多微信群的典型代表。 有了团在手,家长足不出户就能轻松掌握孩子的各种学校活动。 那么,如果学校拒绝家长入群,是否侵犯了家长的监护权呢?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生活网资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无论子女由父亲或母亲抚养,仍为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该条明确了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责任,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到损害。 本案中,老王虽然与妻子离婚,但其抚养、教育、保护小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因离婚而消除。 作为小王的监护人,有义务监督和保护小王的人身、财产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那么,学校拒绝老王加入班级微信群是否侵犯了老王的监护权呢? 我们可以从侵权的一般要件来分析。

首先,学校的行为是否违法? 根据我国《教育法》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学校有义务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等相关信息提供便利。 在保护儿童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学校应根据情况的紧急程度,采取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件、家访、学校面谈等方式,教育工作者及其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当了解受教育者在学校的情况时。 本案中,小王的班主任曾应老王的要求向小王通报了他在学校的表现,但拒绝进群以及通知具体成绩都是在征求了小王的意见后做出的。 从此,老王再也没有从学校和学校老师那里得知过小王的情况。 因此,老王关于学校未提供相关设施的说法不成立。

其次,学校征求小王意见后拒绝老王入群是否有过错?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育程度,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决定前,听取未成年人的权益。 ' 的权利和利益。 意见,并充分考虑他们的真实意愿。 这也符合《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确立的“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原则。 本案中,小王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能够正确理解拒绝向老王告知其具体业绩并允许其加入该团体的影响,且上述事项涉及高度个人利益。决定。 在情报的基础上,应给予他们足够的话语权,并尊重他们独立判断后做出的决定。 举重若轻,小王的监护人需要尊重他的真实意愿,所以学校征求小王意见的行为就更可以理解了。

最终,学校拒绝老王入团,并没有妨碍老王行使监护权。 老王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沟通方式向学校和学校老师了解小王的学校情况。 学校征求小王的意见,足以让小王知道老王关心他的学习和生活,不会让小王误会亲子关系冷漠。 综上,老王在学校的监护行为不存在违法行为。

老王除了通过学校了解小王的学习和生活之外,还可以通过行使探视权增进父子关系。 如果前妻不配合,老王可以起诉法院,要求行使探视权。 对拒绝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的相关个人或者组织,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老王还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

(文中所有人物均为化名)

文/孟向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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