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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岁高龄老人因借款追不回来仍在四处奔波

编辑:生活网      来源:生活网      律师咨询   法律   被执行   法制   律师

2023-07-21 07:09:08 

尽管秦女士已经82岁了,但她仍然因为拿不回贷款而四处奔波。

2013年4月至2015年8月,邻居王女士以买房为名,先后向秦女士借款125万余元,并约定明年春节期间偿还。 2016年,秦女士以未按期偿还贷款为由,将王女士告上法院。 同年,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王女士除偿还贷款本金外,还须向覃女士支付约定的利息,并加倍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17年,秦女士向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王女士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唯一的一套房子也被卖给了第三方。 如今,贷款本息已达500万元以上。 秦女士除了靠每月3000元的退休金生活网资讯,每天还要出去捡垃圾补贴家用。

司法实践中,像秦女士一样,法院已依法作出生效判决,但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已转移而导致债务无法实现的情况还有不少。 北京青年报记者就此案咨询了北京天双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媛媛。 据了解,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民事执行阶段制定和修改了大量司法解释,但鉴于法律本身的专业性和民事执行案件的复杂性,当事人因律师费用高、可以自行办理等多种原因,并未在执行阶段聘请专业律师。

那么真的没有办法帮助秦女士吗? ——律师调查令

马媛媛律师认为,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财产已经转移,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 通常,当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执​​行法院会裁定终止执行程序。 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执行者如何发现新的财产线索? 可以肯定的是,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和车辆管理机构不允许自然人和公司查询不属于自己或公司的财产,这导致申请人很难通过合法途径找到新的财产线索。 然而,律师则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受委托的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收集、调取证据。 其中一种表格是律师调查令。 律师调查令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所需证据,经人民法院申请批准,由人民法院发给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证据的法律文件。

本案中,秦女士委托律师后,律师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王女士曾经持有的房产信息进行调查。 执行法院通常会批准此类申请并向律师发出调查令。 律师可以持调查令到基层不动产登记机构获取相关信息,通过法律途径发现新的产权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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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在我国法律制度下,只有律师才能申请调查令,自然人或企业不能作为执行人独立申请。 对此,马媛媛律师表示,调查令调查的信息大多涉及个人隐私等非公开信息,此类信息必须谨慎处理,因为即使是被执行人也不能随意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要求律师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在律师事务所执业一年后才能取得执业资格。 因此,律师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比委托人更加专业和谨慎,并受到执业规则的限制。 法律的这一规定不仅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也维护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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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转让了怎么办? ——债权撤销权

很多情况下,当执行人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该财产已不在被执行人名下,因此往往会不知所措,甚至放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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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媛媛律师表示,在一定条件下,债权人可以提起新的民事诉讼——债权人撤销诉讼,试图追回债务人已经转移的财产。 债权人撤销权主张,是指债务人不当处分自己的财产或者权利,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有权起诉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相关行为。

本案中,律师获得王女士房屋的具体交易信息后,如果王女士处置房屋的日期晚于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日,秦女士可以作为原告,对被告王女士及第三人房屋受让方提起诉讼。 第三人需要证明自己购买房屋时是善意第三人,即不知道被告以转让财产为目的出售房屋。 民法典第541条规定,债权人自行为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执行阶段提起新的民事诉讼时,由于涉及标的数量多、法律关系复杂、标的物价值高,建议当事人聘请专业人员办理。

最后,由于秦女士已经七十五岁了,马媛媛律师建议她到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会指派免费律师帮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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