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2月7日电 (郭启宇)记者7日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院以侵犯肖像权罪对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提起公诉,革命英雄何克喜同志的声誉和荣誉。 行为,已依法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郭某、何某、付某的民事侵权责任。
何克西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今年8月,何克西同志的照片被一些自媒体和短视频广泛转发,贴上“革命叛徒”标签,引来关注。引起了何可熙家人的注意。 其家人向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举报,称何克西将军的肖像、名誉、荣誉受到侵犯。 健康)状况。
检察机关经调查发现,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间,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通过各自自媒体制作并发布“中共历史上十大叛徒”视频据报道,何克熙同志的照片被用作革命叛徒顾顺章的头像。 视频发布后,在网络上广泛转发,造成负面影响。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作为网络自媒体博主,应当保证发布的信息客观真实,不得在网上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虚假信息。 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未履行信息发布和核实义务,将何克西同志的肖像用作汉奸顾顺章的化身。 何克熙同志作为革命先驱,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属于法律规定的英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互联网上的英雄烈士的名字、肖像、声誉。” 因此,检察机关认为,三人的行为侵犯了何克熙同志的肖像、名誉和荣誉,也伤害了革命英雄亲属的感情,破坏了尊重英雄、崇尚英雄的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烈士的继承,不利于民族的共同利益,继续继承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据了解生活网消息,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取得何克喜同志近亲属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声明,正式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超过)
本网站转载其他媒体之作品,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权利所有人拒绝在本网站发布其作品,可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视情况予以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