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喊出了“三有”名单:我有危险吗?
专家:仍受保护区及保护区期保护,不得随意狩猎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6月30日公布了新调整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据了解,今年新调整的“三有”名录共包括野生动物1924种。 与2000年首次发布的原名录相比,增加了700多种野生动物。 原名录所列物种中,在我国没有自然分布,或者分布广泛,种群数量极高,不存在灭绝风险,一旦发生危害甚至可能引起叫喊。 “野猪属于后一种情况。”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乡村振兴研究院农林经济与农村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朱震教授说。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生导师。
20多年来受“三有”保护
部分地区野猪出没
2000年,野猪被列入“三有”保护名录,并被认定为“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当时,由于大规模狩猎和人们对野生环境的破坏,野猪的栖息地大大减少。
被列入“三有”保护名录后,野猪受到法律保护。 即使野猪毁坏庄稼,甚至伤人,普通人也只能选择驱赶它们,而不是随意捕杀。
近年来,一些地区野猪猖獗,野猪频繁伤人、毁坏农作物。
2022年,朱震教授团队对钱江源国家公园野生动物事故进行调查生活网报道,发现近五年受农业灾害影响的平均家庭面积从17%增加到23%。 几乎增加了两倍。
据《钱江晚报》去年10月底报道,诸暨市多个村镇出现野猪出没。 由于野猪喜欢吃树根,仅一乡就有6000多棵香榧树受害。 一位村民与野猪“斗智斗勇”了十年,因为野猪在收获季节“光临”了农田。 近10年来,他家的种植面积越来越小。
不在“三有”名单中
野生动物不能随意猎杀
朱震教授表示,野生动物无论是否列入“三有”名单,都不允许随意猎捕、食用。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刑法》有关规定法》中,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动物外,还有“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即“在野外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仍实际上受到保护区和狩猎季节的保护,不能随意猎杀。
此外,《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非法狩猎、收购、运输、销售在自然生长、繁殖的野生动物的,在野生环境中食用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朱震教授告诉记者,除了法律明文规定外,考虑到非洲猪瘟等风险,食用未经检验检疫的野猪肉会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风险。
他提醒,“三有”清单是动态调整的。 如果某一物种数量在一段时间内泛滥,造成生态系统失衡,甚至与人类冲突加剧,可采取喊出名录降低保护级别、组织科学种群调控等动态调整方法, ETC。; 但如果一段时间后,该物种的种群数量出现明显下降,则可能会再次列入保护名录或提高保护级别。 (钱江晚报记者 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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