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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地产商上亿元买高古玉上游卖家被抓

编辑:生活网      来源:生活网      古玩   玉器   诈骗   郑州   卖给

2023-08-21 05:01:39 

《华夏时报》记者 帅克聪 陈峰自郑州报道

郑州古玩城 摄影:帅克聪

郑州知名房地产开发商李庆浩砸出数亿元购买了大量古玉(业内称为汉代及以前的玉石),期间他用巨额现金进行交易,交易结束后发现自己买到了假货,报了警, 三层楼的卖家被送到码头。

8月17日至18日,该案一审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华夏时报》记者到庭获悉,李某清用四年左右时间,花费1亿多元从三家古董商手中购买了数十块古玉, 然后发现要求退货是假的,其中两人达成了退货协议,一家谈判退货未果。之后,李某清一行人报案,谈判失败的卖方被抓获,上游卖方相继涉案。

此案在郑州古董圈引起轰动,当地古董圈人士告诉记者,古玩圈的规则讲究“买走走,钱货清”,内行人会有“大开眼界”(视线移开)或“捡漏”(买赚)的经历,但所有上游卖家在买家“吸眼”后被抓捕却闻所未闻。

“古董圈确实很乱,但要是层层卖家算是骗子,不知道圈子里要抓多少人。”古董圈内的另一个人直言不讳的说道。与此同时,圈内不少人开始反思:古玩行业规则与法律的界限在哪里?

房地产开发商斥资数亿元购玉

黄金是无价的玉,因为

古时有“君子胜于玉”的说法,玉一直受到文人和学者的高度推崇。古玉分为古玉、古玉、明清玉等,其中古玉通常指汉代和汉代以前的玉,这一时期的玉器主要用于祭祀,具有神秘的宗教色彩。然而,在当今的古董界,玉石也被公认为“深水”学科。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摄影:帅克聪

此案发生在仿古玉经被逐层加价转售后。8月17日,《华夏时报》记者在公开庭审现场获悉,本案有郭某龄及其儿子郭某芳、沈某强、杨某民、儿子杨某等五名被告人。其中,杨某民父子将涉案玉石卖给了李某清,杨某民父子玉石购自沈某强,沈某强玉石购自郭某龄。

公诉人称,2013年前后,被告人沈某强与被告人郭某龄在郑州市二七区古玩市场郭某龄的工艺品店策划,郭某龄制作古董玉石,定下底价,交给沈某强出售,约定两人分份比例。为了获得巨额利润,2014年至2021年,郭某龄父子租下私宅开了一家玉石加工厂,制作了大量优质古董玉器供沈某强出售。沈某强知道是仿制品,在洛阳市宜川县捡起老房子时,捏造了自己从商代挖出古玉的消息,传到洛阳、郑州、北京等古玩市场。杨某敏、蔡某宏、王某明等人得知消息后,通过中介联系了此次收购。起诉书显示,2014年

7月至2018年10月,沈某强先后以2900多万元的价格向蔡某宏出售玉石20余块。蔡某宏将其中10块玉片高价卖给了李某清,2019年底,李某卿发现购买的玉石是假古玉后,蔡某宏与李某清达成退货协议。

2014年至2015年,沈某以955万元的价格向王某出售了21块玉石。王某明将其中2块玉片高价卖给了李某清,2019年底,李某清发现所购玉为假古玉后,王某明与李某清达成退货协议。

2015年至2019年,沈某强先后以1600多万元的价格向杨某民出售了100多块玉石。杨谋民将部分玉石高价卖给了李某清。

案件事实(信息主要来自起诉书)。

_郑州房产诈骗案_郑州卖房诈骗

记者调查了解到,李某清在报道时表示,自己喜欢收藏的古代艺术品,经常参加一些艺术品拍卖会,2016年香港的一次春季拍卖会上,他拍卖了数千万元的艺术品,并在拍卖会上认识了杨某民和儿子,杨某民是古玉行业的大专家。双方结识后,从2016年到2019年底的近4年间,李某清10次从杨某民和儿子手中购买了30多块古玉,共花费7000多万元。这些交易都是用现金进行的,每次几百万或几千万元,用编织袋或纸箱交给杨和他的儿子。

然而,在2019年底,李某清通过研究所发现,他买的古玉是假的。李某清随后与杨某民父子协商退货,杨某民开始同意但资金不足,最终谈判不果,李某清指派曾代理的公司高管冯某于2020年10月报案,随后杨某民父子被捕。

达成退货协议的卖家蔡某宏、王某明未被追查。其中,蔡某宏以2900多万元的价格从沈某强手中买了20多块玉石,10块以4000多万元的价格分批卖给李某清,最后李某清还了玉,蔡某宏退还了部分钱,并与一些玉石达成了归还协议。

至于

购买玉石的原因,李某清表示,公司正准备在郑州建博物馆,主要展示古代艺术品,弘扬中国古代传统文化,同时助力公司品牌推广,因此从2016年底开始收藏古代艺术品,主要通过拍卖行和民间收藏。

公开资料显示,李某清曾以公司名义注册博物馆,地址位于其公司在郑州市汇集区开发的别墅区。8月18日,《华夏时报》记者走访现场发现,博物馆已关闭,内部闲置,门外张贴出租广告。附近的安保人员告诉记者,该馆在2021年底只举办了十几天的工艺品展,此后一直关闭。8月19日和20日,《中国时报》记者通过电话或短信联系李克强置评,但未能回复。

所有三层卖家都认为自己是无辜的

“不到8000万买30多件,如果以这个价格买真品,可以说不说,因为肯定比拍卖行价低。”郑州古董圈一位资深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在正规拍卖行中,古玉的交易价格在百万元甚至几千万元是很常见的事情,具体价格要考虑玉的年龄、工艺等方面,买家会通过手触摸来识别, 鼻子嗅觉、眼睛看力等,看的时候一般会用高倍率放大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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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

在公诉的指控下,三层卖家都坚称自己是无辜的,没有欺诈。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就刑讯逼供、讯问录像与笔录不一致、郭某龄、沈某强是否配合等问题在法庭上激烈对峙。辩护律师几乎一致认为,讯问视频与笔录有很大不同,因此笔录应排除为非法证据。检方表示,笔录中的差异与办案人员的写作习惯有关。

三线卖家杨某民,河南郑州人,从事古玩行业30多年,在玉石圈颇有名气。他说他认为在销售期间这是真的。当他作证指控从沈某手中买玉的中间人时,也曾质疑中介:“我在看守所待了两年,你拍拍问心说,我花那么多钱,是买真古玉还是假古玉?中间人向杨某敏收取了约150万元的推荐费,他在法庭上回答说:“那一定是真的。"在

之前的文字记录中,中间人说:随着杨某民等人增加了购买次数,我觉得哪里有那么多真古玉,就算有那么多,也不会在沈氏手里,感觉是假的,但是这批古玉的雕刻和风格在市场上是凤毛麟角的, 而普通人看不出真假。大家都没有说透,其实他们心里都知道,那是仿古玉。庭审期间,辩护人询问,他回答说,这只是个人猜测。

二线卖家沈某强,河南洛阳人,早年从事杂技和卖CD,从事古玩行业近20年。他否认检方指控他在市场上“挖出商代古玉”,并表示自己在出售涉案玉石时从未说过是真正的古玉。在法庭上作证的中间人也同意这一点。

郭某龄,一楼卖家,河南凤丘人,从事古玩行业40年,1998年起在郑州古玩城经营手工艺品店,是郑州古玩城首批商户。由于医疗原因,他目前正在保释候审,在这次审判中,他坐在轮椅上照顾被告。他在庭审中抽泣了好几次,声称自己卖的是古董工艺品,从来没说是真玉,价格也不是真品的价格,只是挣辛苦苦和体力费。

业内人士透露,古玩行业一般在交易时,卖家一般不会直接说出货的年代,见多识广的买家也不会问,“最有内幕的人说有好东西生活网报道,东西放在那里给你看,你自己看,中了就谈价格, 一般卖家如果能赚钱就会卖掉它。

郭某龄在休会时告诉记者,他开的手工艺品加工厂雇佣了五名工人,每人一个月收入四五千元,一个月只能生产一二十件古董工艺品,主要是为了卖自己在郑州古玩城的店铺。这些古董一般是外人看不见的,晚辈需要仔细看,但经过四十年的经验,他一眼就能看出来。不过,这些古董工艺品本身的成本并不低,因为玉石本身确实是真正的和田玉,租金、原材料和劳务工资,加上应得的利润,在其店里的价格从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而如果真是这样,一件可能要上千万元。

郭某龄在郑州古玩城的店铺 摄影:帅克聪

“沈某强的底价和我店里的价格差不多。”郭某龄否认公诉人认为他与沈某强有合作关系,并告诉记者沈某强有销售渠道,于是将玉石以底价赊销给沈某强出售,与店内约定的底价相近。至于卖给谁,卖了多少,我就不多问了,我只拿底价。

上述古董圈人士告诉记者,像沈某强这样的中间商在古玩行业确实存在,但通常发生在熟人之间。行业潜规则之一是通过现金交易,如果中间商拿货去卖,一般都约定一个底价,不管店主卖多少也只有底价。“不知道卖给谁,卖了多少,比如我底价200元,你拿着卖了20万元,你肯定不会告诉我的吧。”该人士说。

默认规则与法律之间的边界

经过多次交易,层层卖家被起诉上法庭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在业内,尤其是当地古董圈引起极大关注。

“郑州古董圈的人基本都知道这件事。”郑州当地古玩圈人士告诉记者,如果店家真的直接高价卖掉,可能没有错,但这是一笔经过好几手的交易。当业内任何人“一拳打在眼里”,买了就看中了,喜欢了,研究一下,确实是买了就走的问题,内部人违约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英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刘小兵告诉《华夏时报》,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在交易过程中,国内古玩行业遵循“买买留、钱有货”的原则,这种行业惯例一般没有问题,买方承担筛选责任,不违反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在交易实践中,古董玉商虽然不给予“保真”等任何承诺,但如果知道仿制品仍以古玉的价格出售,这种情况显然是涉嫌诈骗。但是,如果金额较小,也可能构成民事欺诈。

刘小兵认为,如果古董商A高价将古董玉卖给古董商B,期间不给出保真度等承诺,但价格确实略低于古玉的市场价格。在这种情况下,B应该有辨别能力,A没有欺诈,B不能被欺骗。如果古董商B最终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古董收藏家,并声称是古玉,那么高价卖出后,收藏家发现它不是古玉。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否则B构成欺诈。

如果是古董

经销商高价找到一件古董,认为是真品,然后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客户,客户发现是假货,双方协商退回未果。刘小兵表示,本案中,古董商没有诈骗,不构成民事诈骗,但古董商应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退货和赔偿责任,否则买家可以起诉。如果报警,公安机关一般会建议买方起诉。

原检察官、北京市和鸿伟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魏景峰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是捏造事实、隐瞒真相,即捏造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具体到古董市场,就是行为人明知是赝品而明知是赝品而明知真品价格出售,或者虽为真品,明知价值低,但虚构价值巨大。

对于真实情况,魏景峰认为,在办案时,要结合交易对方的经验和认知来判断,即是否上当受骗。如果通过他的投资经验,得出他对古董的感知力超出了一般人,应该根据其具体情况来判断。具体到本案,关键是看谈判情况如何,如果谎称属实,则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魏景峰律师认为,买卖古玩市场的规则不是诈骗罪的法律依据,关键是看事实是否捏造,真相是否隐瞒。古玩市场交易,不要任意歪曲事实,如明知是假,说卖是真的。当然,有时很难判断古玩市场的真伪,甚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也未必完全准确。但是,如果鉴定是合法获得的,并且卖方认为它确实在高价出售,则排除了欺诈罪。与鉴定机构恶意勾结,将明显虚假的鉴定卖为实的,构成诈骗罪。

此外,魏景峰表示,古玩市场也遵循自我意志的原则,演员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风险和责任,这比较典型的赌石,如果石头里有玉,买家就会获利巨大,如果没有,损失巨大。但是,这都是在买卖过程中协商的,双方的信息是透明公开的,买卖双方对风险的判断是一致的。

值得一提的是,据知情人士透露,李某清的高管在接受警方询问时表示,李某清在购买杨氏父子古玉时,一般会把花式留置一段时间,请一些专家前来审核,最后决定是否购买收藏。

8月18日下午15时许,该案为期两天的庭审结束,法官表示将在稍后日期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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