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宴上,女方得到了10万元的彩礼,结婚一年后婚房房产证上也加了女方的名字。第二天,他们就在婚房里发生了性关系。”婆婆让儿子说话录音,要求补上,并补足了剩下的10万嫁妆,结果女子因为没有及时办到,第四天就报了强奸案”。 8月18日,山西大同阳高县甄女士告诉华商日报大风报记者,她27岁的儿子已被拘留105天,该案已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法庭,审判将于下周开始。
>>>通过婚介所介绍认识
恋爱3个月的女子提出将自己的名字记入户籍簿
据甄女士介绍,儿子今年27岁,中专学历,是一名合同工。 今年2月,我通过当地婚介所认识了一位女士,两人都是阳高县人。
“女孩今年24岁,大学学历,在家无业,我儿子当时真的很喜欢她,交往了三个月后,她问我儿子是否可以加上她的名字。”房子的本子,当时我儿子跟我商量,我说再去看看,你们两个谈得好的话,结婚一年后就可以加给她。”
甄女士和妻子为儿子准备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作为婚房。 “这是我和老公2017年买的,购置和装修一共花了40万元,房本上写着是我儿子的。” 姓名。 她来我们家吃晚饭,我给她看了房子户口本,本来打算用作我儿子的婚房。”
>>>送结婚戒指,赠送十万礼金
订婚宴上签字,保证婚后一年名正言顺
甄女士说,5月1日的订婚宴上,女方得到了10万元彩礼。 “原来我们订婚的时候,20万的彩礼我就给了她一半,按照我们当地的习俗,等我们正式结婚的时候,我就把剩下的彩礼给她了。”
甄女士出示了订婚礼物协议,协议上显示,除了当天的10万元彩礼外,另外一半的10万元彩礼和一枚7.2克的戒指将由婚姻介绍所监管。 被退还。 如果女方反悔,订婚戒指和10万元彩礼必须退还给男方。
“订婚宴上我们还写了一份协议,结婚一年后,我加上了她的名字,我也同意了,双方都按了手印。”
同日另一份手写协议显示,婚介机构担任见证人,男方承诺同意两人结婚一年后将女方名字添加到户籍簿上。
甄女士告诉记者,“订婚前,我给她买了两枚金戒指,不到一万元,还给她买了衣服,包括日常开支,我在她身上花的钱至少有十二万元。”
>>>一切美好的气氛突然变了
女子回婚房“发生关系”后报案
5月2日,女子挨家挨户摆宴席,这是当地请女婿的习俗,一切都很顺利,但当天下午,两对夫妻在家里发生了性关系。婚房里,一切美好的气氛顿时变了。
甄女士说:“5月2日下午,他们发生性行为后,她就开始情绪激动,儿子送她回家,她妈妈觉得女儿心情不好。5月4日,儿子也值夜班,5号下午,儿子被阳高县公安局以强奸罪带走拘留,6月2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知称,法庭将于8月24日开庭。”
>>>男子表示对方有意谈话
准婆婆和准女婿的对话被录音
甄女士说:“我儿子当时被关押在看守所,我委托的律师和我会面了十几次。律师看完报纸后,我就问律师,站在中间人的角度上。” ,我儿子是否强奸了她。律师说没有。因为当时除了他们两个人,没有人在场,我只能听他们说。她肯定说是我儿子强奸了她。所谓的证据就是这名妇女的陈述以及她母亲与我儿子的通话录音。”
甄女士介绍,5月2日,该女子母亲将儿子叫到孩子车上单独谈话。 “准婆婆和准女婿说话,用手机录了下来。”
甄女士告诉记者,“她妈妈对儿子说,‘你回去和家人商量一下,不该发生的事发生在你身上,该发生的事你已经提前得到了,你要说到做到,领结婚证,在户口簿上记上名字,等下一批猪卖完之后,再把嫁妆带来。”
甄女士表示,虽然订婚了,但两人并没有办理结婚证。 “凭户口就可以领结婚证,她也知道你为什么要结婚证,她知道,如果没有领证,就不能加上名字。”
甄女士介绍,当天谈话结束后,儿子开车回家与父母商量,女子母亲又打来电话,“监督询问我儿子商量完了没有,然后用这段录下来的陈词滥调来欺骗我儿子”一句话,她说:“你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我儿子说:“是的,是的。”她说:“那你强奸我们的女儿就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了?是的”。
甄女士提供的4分多钟的录音可以证实上述说法。
“就像说起我的儿子一样,我觉得儿子当时的心思可能有点混乱。我儿子出于对长辈的尊重,不想和她发生言语冲突。我儿子总是说‘嗯’和‘明白‘无论她说什么’,‘是’,儿子没有反驳。”
甄女士说,5月3日早上,儿子没在家上班,女子的哥哥过来商量此事,“他的要求是把妹妹的名字记到户口本上,我说我们没有” “订婚时没说好,又何必后悔呢?他们提出的条件太极端了,我们无法接受。我没有答应他的要求,他很不高兴地离开了。”
>>>婚房有女装及配饰
男子声称订婚前双方已以情侣身份同居
甄女士说:“我儿子也是第一次发生性行为,他们两个根本没有发生过性行为。但只是这么一说,检察院就说你儿子已经默许了。”
甄女士说:“从警察到检察院,我儿子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他强奸了她,说她是自愿的。从始至终,我都没有查出我儿子什么时候强奸的。”与她发生性关系,比如衣服被撕破,造成的伤害等等。”
甄女士坦言:“女方腋下的皮肤和其他地方有点不一样,婚房在14楼,她心烦意乱,只好去13楼。儿子怕出事。”给她的。我儿子体重150公斤,她体重120斤,我就从楼梯把她从13楼拖到14楼。律师审了卷宗,说在卷宗里,她也承认是是我儿子拉的,不是她被迫打的,因为我儿子说她是自愿的。”
甄女士说,她的儿子和该女子在订婚前就已经同居了。 “他们两个住过很多次了,婚房里有女人的衣服和饰品。”
>>> 乘电梯到有监控的婚房
照片中,两对新人拥抱得很亲密
甄女士提供了视频证据,举例说——“5月2日下午3点05分,他们去了婚房,有电梯监控,可以看到两人靠得很近,好像他们互相拥抱。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下午5点,我儿子晚上9点才回家。”
4月28日,甄女士儿子与女友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男方称“距离订婚仅剩3天,你姑姑就快来了”。
>>>男子母亲称她是被逼无奈
作为办案民警在县公安局写保证书
采访中,甄女士也不无忧虑,担心毁掉孩子一生的前途。
“这个案子已经警方立案,检察院已经审查起诉,我担心法院会判定孩子是强奸罪,我不想把事情闹大。”
“5月5号的时候,我觉得这件事情不对,他们先举报的,我说应该给她加上,因为户口本不在手上。等我拿回来的时候,警察已经立案了。” “一个案子,把人带走了。我也问过,但是可以做到(加个名字),这件事不合理!”
甄女士说,5月4日该女子报案当天,他们已在办案民警面前在县公安局写了一份保证书,同意将自己的名字记入户口簿。
“5月5日,我们还让婚姻介绍所的媒人写了一份保证书,说会把房本上的名字加到她身上。这不,当我急忙去拿回这份房本时,女方已经5月4日已经报告了此案,但他们说已经太晚了。”
甄女士认为该女子是趁机向她施压。 “警察还说,‘你可以得到20万元的彩礼,而且你的名字应该写在户口簿上,你这样不好吗?’ 我说了一句,突然,5月1日,我给她写了一封信,说结婚一年后加她的名字,如果我们有关系的话,她第二天就会加上,如果我不加的话不然的话,我会告我儿子强奸罪。”
甄女士认为女方行事太过仓促:“因为对方前期收了十万彩礼钱,所以后来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两人发生了关系,女方立刻就想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户口簿,待会再要聘礼。”
>>>女子否认未加姓名报案
“他强迫的,他强奸了我的女儿”
8月19日,华商报大丰讯记者致电涉事女子,但电话接通后,对方始终保持沉默。 截至发稿,其尚未回复记者发来的采访消息。
无奈,记者联系了该女子的母亲。 “你是媒体人吗?” 至于是否与女儿一起参加下周的法庭审理,她的母亲回应称,我们可以稍后再谈。
当记者询问该男子是否涉嫌强奸时,母亲肯定地说:“是的,他是强迫的,他强奸了我女儿。”
记者询问她是否因为没有在户籍簿上写上女儿的名字,也没有给对方10万嫁妆而报案。 女子母亲否认:“没有。” 说完,她就关掉了手机。 记者再次拨通,一位男性家属接电话,说道:“有什么事,我们不需要采访。”
记者问女子本人是否愿意接受采访,“我不想,好吧。” 女子家属立即挂断了电话。
>>>警方前期想调解但没有立案
写了保证书却没有加名字,女人的耐心是有限的
对于订婚涉嫌强奸案,8月19日,华商报大风报记者联系大同市阳高县公安局求证。
你有没有跟男方家人说,只要把女方的名字记在户口簿上,这个案子就可能被驳回? 一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并不是说(户口簿上)写了这个名字,他就不构成(强奸)。一开始主要目的是在两者之间进行调解。”调解之后,这个案子我们就不处理了,因为毕竟是订婚了,就是这样。前期我是想安抚一下女方的家人,认为毕竟孩子订婚了,所以我不想处理这个案子,这意味着这个案子没有立案,最后他们(男方)家庭出了问题。”
记者问,甄女士5月4日不是写了保证书吗? 办案民警回应:“他父母写了保证书,但没有写(名字)。他们说第二天写了(加名字),但没有写(名字)。”就这么做吧,这样女人对他们的耐心就有限了。”
民警表示,这是男子父母的一个空心愿望。 “我只是写了一份保证书,说要在第二天(5月5日)12点之前写这个(加名)。他们报案后,我们也立案了。” 时间,算作立案的时间,我说你赶紧把你的名字写在上面,争取把这件事解决了再立案。 事情是这样的,但是他们家不让别人这么做。”
记者询问,如果在立案前加上该女子的名字,该案是否就不复存在了。 办案的警官说:“好了,已经过去了。 我的意义已经消失了,所以我不想再这样做了。 毕竟我们已经订婚了。 都是钱了,我已经给你十万了。 我的意思是算了,但那个人的家人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都说了。 快点,那个孩子(甄女士的儿子)很好。 是啊,他妹妹的实力有点强。”
>>>后续证据将被移送起诉
警方称男子本人承认愿意承担责任
办案民警表示,最终案件证据确凿,“我们将案件移送起诉,必须(证据)充分才能将案件移送起诉。”
当记者询问甄女士的儿子在审讯过程中是否承认强奸的事实时,办案民警表示:“他说了,他在材料上说了,人家都说‘我愿意承担这个责任’” ,而且是他自己说的。”
记者询问两人是否同居婚房,房间内是否有女方的用品,警方办案时是否会收集证据。 警察回答说:“他们不再是情侣了。 别听他们(男)家人说的,不是发生什么事了,他家人说他们住在一起,不是天天聚在一起,偶尔去那里,坐在一起。 不管过去发生了什么,现在他们指控他强奸,所以没有办法。”
>>>该男子已被拘留105天候审
106名村民联名签名盖章
“从5月5日儿子被带走到今天(8月18日)已经105天了。作为一名母亲,52岁的甄女士难掩对儿子的焦虑。”
“我儿子脾气很好,我们村有106人签了联名信,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我一出去,人们就问我儿子回来了吗?双方发生了冲突。”因为修路的事邻居们,十几年没来往了,他们看到后立马签了字。我心情不好,走路不稳,就走了两条巷子。如果我再签的话,我可以签500多人。”
记者看到,当地村委会出具了一份加盖公章的证明,证明甄女士的儿子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甄女士说:“这个彩礼,儿子娶儿媳肯定要花钱的。我们当地的彩礼一般是15.8万、16.8万,也有18.8万、20.8万的。”
甄女士坦言,“我们是普通农民,另外买个婚房的20万嫁妆也不是小数目。我们是很有能力的夫妻,孩子要上学,赚不了多少钱。” ……我们提前把婚房给了他,已经准备好了,当时就付清了。”
据甄女士介绍生活网资讯,女方家庭经济条件一般。 “她的母亲和女儿住在一起。 她的父亲和他的哥哥住在一起,她有三个哥哥。”
华商报 大丰报 记者 李华 编辑 王哲楠
本网站转载其他媒体之作品,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权利所有人拒绝在本网站发布其作品,可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视情况予以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