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网友表示不买账,不少影视明星也表示愤怒。 演员张伦硕在文章中写道:“先听了录音,我悲愤交加,再读一份声明,我……”。
附图为动态图片,标题为: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人。
而歌手张宇峰则写道:“犯了错就得承认!别跑!真的一点问题都没有吗?”
对此,《新民周刊》也发文指出:从逻辑上看,李玟的这段录音是一致的,没有明显的剪辑痕迹。 该声明是关于。 相比之下,《中国好声音》的说法就显得苍白无力了。
文章称,《中国好声音》想要自证清白,就必须拿出更有力的证据,消除舆论,恢复自身声誉。 这也是对已故李玟最好的尊重。
随着事态的发展,更多有关该剧的内幕消息被媒体挖出。
据济南时报旗下知名新媒体《新黄河》报道,有人表示,十年前参加节目录制时,曾被暗示索要“10万元赞助费” 。 疑点浮现。
报道称,一名2013年参加《中国好声音》第二季录制的选手告诉新黄河记者,曾被节目组“不真诚地指出”,想要“赞助”费用10万元。” 这位选手名叫“合川志贵”,曾在虾米音乐上小有名气。 “当时我在银行工作,经常在虾米音乐上创作发布歌曲,也获得了一些粉丝。节目组通过了上海音乐学院的录取,朋友们联系我,希望我能参加记录。”
何传式表示,对方并没有直接筹集资金,而是侧面暗示,意思是需要一些赞助,大约10万元,才能让节目播出。 “我当时就明白了,问他们‘要钱吗’,他们回答‘要’。” 川川志贵当时刚刚毕业,对这种情况感到惊讶,果断拒绝了这个请求。
无独有偶,音乐人梁小军也在社交平台上讲述了自己录制《中国好声音》第二季的经历。
梁小军猜测当时节目组是有名额的,不过是留给别人的。 “我听别人说他们可能已经支付了所谓的‘转会费’,这个说法没有得到证实。”
还有更可怕的数字。
8月17日晚,李玟录音曝光后,《中国好声音》学员李家杰发长文力挺。 他在文章中表示,“五十万席位(转身)绝非空穴来风”。 最后,你必须签一份“十年自下而上”的合同。
随后,长文被删除,李家杰又发文称“我没有删,不是我”。
18日上午,李家杰突然态度转变,在微博发文道歉:“我昨天发布的微博内容没有事实依据,向社会各界和《好声音》节目表示歉意。”团体。”
李家杰的“变化”确实令人震惊。
对此,王志国律师告诉《法都法》:据相关媒体报道,有网友称50万元换了法官又转身,也有人称十年前参加节目录制时后,他们被节目组暗示索要“10万元赞助费”等。
如果网上“转身收费”的传闻属实,那些既得利益者、组织者、策划者无疑是在严重扰乱文化产业的有序竞争。
如果“转身费”属实生活网报道,亿万观众将被这种伪装节目所欺骗。 除了众多网友的谴责之外,公安部门还应该调查其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
王志国律师表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确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根据上述规定,是否有人报案,不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案件。
葛树春律师告诉《法都法律》,考虑到该节目是浙江卫视推出的,而浙江卫视隶属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该事件涉及多方面形象问题和潜在的刑事问题。 如果指控属实,可能涉及多项犯罪行为。 相反,如果这一指控是恶意捏造的言论,那就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鉴于此,我们呼吁有关部门迅速介入并展开调查。
作为一档励志专业音乐评论节目,《中国好声音》一度赢得了观众的喜爱和支持。 然而,这次的指控对节目的声誉产生了重大影响,并对整个音乐行业产生了质疑。 因此,对这一指控进行彻底、公正和透明的调查非常重要。
据了解,浙江广电集团作为浙江省委、省政府直属部门,应对任何指控零容忍,迅速采取行动。 如果“收钱转身”事件属实,那么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挽回因此受到损害的各方利益。 同时,也需要反思并加强节目的监督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反之,如果指控不实,涉及恶意捏造、散布谣言的,更需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不实指控不仅误导公众,也损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形象。 有关部门要迅速查明真相,对散布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个人或组织进行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葛树春律师认为,鉴于指控涉及《中国好声音》节目声誉、浙江卫视和浙江广电集团形象,甚至浙江省委、省政府,也有可能对于刑事问题,有关部门应迅速介入调查,既是为了保护各方利益,也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和各方形象。 只有通过调查查明真相,才能打消公众的疑虑,恢复对节目及相关机构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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