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把“违背史实”当作不利的批评工具,不如更多地关注文学作品如何处理与史实的关系,改编是否必要、自洽、巧妙、契合历史情境。 这些比挑选词语更好。
作者 | 张明阳
编辑| 谭珊珊
标题图片| 《洛阳风起》
自《长安三万里》上映以来,似乎风波不断。
8月16日,洛阳隋唐史学会通过官方微信发布声明,认为影片中部分情节描述与真实历史不符,部分人物发生的故事也与真实历史不符。真实的历史,极易误导观众,尤其是青少年观众,影响历史人物出生地和事件发生地同胞的感受。 该协会要求电影《长安三千里》的制片人、导演、编剧发表更正和道歉声明。
同日,河南洛泰律师事务所也宣布接受委托,向电影《长安三千里》制片人出具律师函。
洛阳的“隐形”
这个争议大致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解读。
第一层就是所谓的“洛长安之争”。
洛阳隋唐史学会指出,《长安三千里》有四个地方“情节与历史严重不符”,即:李白与杜甫第一次相见是在洛阳,而非长安'正如电影中所描述的那样; 杜甫居住的洛阳并不是电影中描述的长安; 《一日三奇》的发生地是洛阳天宫寺,而不是片中描述的扬州; 救郭子仪的是李白,而不是影片中描述的高适。
前三个地方都与洛阳的“隐身”有关。
隋唐洛阳城模型。 (图/图冲创意)
洛阳此前曾对影片的两个情节提出质疑:一是7岁的杜甫在齐王府中见到了李龟年。 杜甫对少年时期在洛阳的所见所闻的回忆。 第二,高适父亲去世,高适扶灵在广陵停留了三年。 事实是:高适的父亲死后次年葬于洛阳。
早在《长安三万里》开播之初,就有洛阳网友指出,影片中的一些情节描述被指与真实历史不符,认为影片“不尊重历史”、“伤害历史”。洛阳人民的感情”。 影片在洛阳举行路演时,有观众奏出“日月同辉,史诗相会洛阳”来表达不满。
对此,洛阳隋唐史学会也表示,目前,影片情节与历史不符的事实在网络上引起了骂战,尤其是洛阳和西安的网友之间。 不评论,不回复,就这样吧。
从史实来看,洛阳市隋唐史学会和当地网友很多地方都是对的,但不存在无心之争。 比如《长安三万里》就是高质量的视角,并没有重点表现“李、杜向晖”,所以不存在“李、杜向晖从洛阳换到长安”的表现。 '一个”。
《长安三万里》在洛阳路演时,观众高呼“坚决维护正确历史”。 (图/@罗阳印象)
但我也能理解洛阳网友的不满。
这次“洛长安之争”的实质是:近年来,从《长安十二时辰》到《长安三万里》,长安(西安)在文化传播上大放异彩,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长安热”现象。 但作为隋唐两朝两都之一的洛阳却相对安静。
洛阳民间显然对此充满了焦虑。 无论是从城市的历史记忆,还是更现实的城市旅游资源来看,洛阳在这场“两都之争”中都落后了几位。
长安还好
但别忘了洛阳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三个:
首先,与洛阳相比,长安蕴藏着更丰富的历史记忆,尤其是安史之乱期间以及李隆基放弃长安前后的跌宕起伏的张力。 但就这一点,想必洛阳网友都不愿意承认。
其次生活网消息,正是因为长安在历史记忆方面的优势,国内历史和文学创作者推出了一批以长安为主题的书籍和电影,一部分是出于对市场的敏锐观察,一部分是出于迎合市场。 包括我自己,去年初也写了一本《放弃长安》。 可以说,“长安热”主要是市场自发形成的。
第三,西安官方显然更善于包装和开发“长安”的历史资源。 所谓“善于”,不仅仅是政府花多少钱去推广,而是主动或被动地配合市场热点。 而这一点遭到了洛阳网友的批评。 他们认为,西安不仅在炒作自己,而且还积极介入“洛长安之争”。
就以上三点而言,无论两地在历史上的真实地位如何,长安(西安)如今在文化交流上已经对洛阳形成了先发优势,洛阳也很难才能在短期内迎头赶上。
《长安十二时辰》制片人制作的《长安服饰图鉴》展示了图中的“玉袍”。 (图/豆瓣)
洛阳该怎么办?
最重要的是要向西安学习,效仿西安与艺术市场的良性互动,不要将城市的文化推广资源集中在无意义的内部循环和闭门造车上。 大胆走出去,积极联系国内作家、文学创作者,与西安形成良性竞争。
当然,西安作为省会城市,在财力、文化传播等方面具有先天优势。 对此,洛阳不得不坦然接受,然后想办法缩小劣势。
按照市场的基本规律,“长安热”总有降温的一天,需要其他新的历史IP来顶上去。 洛阳自然是最好的机会。
从更大的层面上来说,洛阳和长安都属于同一个历史资源,那就是“盛唐”,这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化资源。 洛阳和长安不仅有竞争,也有共同努力扩大甚至共同炒作的空间。
《风从洛阳起》改编自马伯庸的《洛阳》。 故事发生在武则天统治时期。 (图/豆瓣)
就此事而言,我个人觉得《长安三万里》热播后,洛阳网友有权利抱怨,这是人之常情。 相反,像洛阳隋唐史学会这样的半官方地方文化组织,应该趁机以健康的“热点”心态,进行更体面、更宏大的文化传播:长安很好,但不要别忘了洛阳。
“炒热点”并没有什么不雅的地方,几乎和顺势而为、跟风的意思是一样的。 “盛唐”并非长安世家。 长安刚刚取得了先发优势。 这种文化传播效应必然会溢出。 洛阳只能笑着接受。
归根结底,洛阳应该对自己更有信心,而不是一味地抱怨和吃亏,诉诸法律才是最不明智的举动,这只能暴露洛阳在市场环境下的迷茫和失地。
“盛唐”、“隋唐两都”是洛阳的历史资源,但不应该成为限制自身认知的历史包袱。
(图/《狄仁杰之神都龙王》)
对文学艺术创作要有包容性
这一事件的第二个层面是:影视剧、文学作品与历史发生关系时,是否应该符合史实?
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开放式的答案,没有任何统一的原则,更适合案例分析。
一方面,我很讨厌那些无视基本历史情境和设定的所谓历史剧,但另一方面,我也很讨厌那些看电影时只讲历史事实的人。 没有必要的虚构,无论是电影还是历史小说,根本就不能称为文学作品。
但小说也有高低之分。 最理想的状态是:如果历史书上有明确的表述和结论,文学艺术作品就尽量不去推翻它; 历史上有争议的部分正是文艺创作者可以发挥的地方,甚至是天生的悬疑题材——比如谁杀了杨贵妃,谁是马嵬站变迁的幕后黑手; 对于历史上没有提及的空白,文学艺术作品可以尽力“填补”和想象。 “侠客张小敬先射国忠臣,落马”,于是他以惊人的才华为张小敬创作了《长安十二时辰》。
洛阳隋唐史学会提到,“是李白救了郭子仪,而不是影片中描述的高适”。 这是一部不太成功的小说。 历史上,所谓李白救郭子仪也可能是一个传说,但至少有其逻辑; 而《长安三千里》仓促改变设定,就是为了将高适塑造成一个高大完整的形象。
电影《长安三万里》中李白和高适的剧照。 (图/豆瓣)
并不是说完全不能改变,而是改变必须有合适的理由,并且必须遵循“非必要不改变”的原则。
不过,对于文艺作品中的“违反历史事实”,我个人还是主张以更加宽容的态度对待,尤其是不要先入为主地拿着大棒一一打,这已经构成了袖珍犯罪。
具体到“长安三万里”事件,“违背史实”甚至成为批评文艺作品的借口。
一部电影的好坏有很多维度,“如何处理历史事实”只是其中一个标准。
我觉得最搞笑的一幕就是很多不太懂历史的人喜欢指责某部电影不尊重历史事实。
与其把“违背史实”当作不利的批评工具,不如更多地关注文学作品如何处理与史实的关系,改编是否必要、自洽、巧妙、契合历史情境。 这些比挑选词语更好。
一群人因为《长安三千里》爱上了盛唐,爱上了唐诗,进而出于兴趣阅读了更严肃的历史著作。 这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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