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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师在微信公众号“侵权使用”200多篇内容

编辑:生活网      来源:生活网      视觉中国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摄影

2023-08-18 19:02:20 

事件起因来自摄影师戴剑峰8月15日发布的一条微博。

戴剑锋平时拍摄天文、星空内容。 他的微信公众号上有200多篇文章,每篇文章都被阅读了数千次。 据戴剑锋透露,8月15日,他接到视觉中国客服电话,称戴剑锋自己的公众号“侵犯”了视觉中国的173张照片,并向戴剑锋索赔数万元。

视觉中国随后向戴剑锋发送电子邮件表示,尚未发现上述视觉内容的任何授权记录。 “根据我国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视觉内容必须经相关权利人合法授权后方可使用;未经权利人授权使用上述视觉内容的,权利人有权要求用户承担停止使用、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此外,视觉中国还为戴剑锋提供了“双方合作”和“双方和解”两套解决方案。 “双方合作”是指戴剑锋在视觉中国文库购买版权素材包,购买数量不低于使用数量(173张)图片,每张图片单价为300元。 “双方和解”是指戴剑锋向视觉中国支付了已使用的173张图片的全部使用费,每张图片单价为500元。 至于合作与和解的两项方案,戴剑锋需要分别向视觉中国支付5万多元和8万多元。

让戴剑锋不解的是,打开这些“侵权照片”后,他发现所有照片都是他自己拍摄的。 “我的这些作品从来没有和视觉中国合作过,也没有上传到他们的画廊,怎么能成为视觉中国的版权呢?”

对于此事,视觉中国15日晚解释称,涉案图片在摄影师戴剑峰授权的图片库中出售,相关图片经Getty授权出售。 作为盖蒂在中国大陆的独家合作伙伴,视觉中国拥有包括事件涉案图片在内的完整销售权,且涉案图片的销售授权链清晰完整。

▲视觉中国15日官方微博。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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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视觉中国指出的图片销售授权链首先授权给戴剑锋和Getty,Getty再授权视觉中国。 该图片从戴剑峰到视觉中国三易手。

不过,戴剑锋否认了这种说法。 他表示已与他核实,并明确告知视觉中国无权出售戴剑锋的作品,他也不拥有戴剑锋作品的任何版权。 此外,Getty无权再次转授权戴剑锋的作品。

8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查找后发现,在视觉中国网站上,戴剑峰涉事照片已无法检索。

视觉中国拥有Getty 的版权吗?

法院此前的判决均支持了

红星新闻记者从官网看到,该网站自称是一家专注于天文、恐龙、军事等领域图片的网站。 该网站的理念是让图片需求者以合理的价格购买高质量的图片。 记者随后发邮件询问与Getty是否有授权关系,但尚未收到回复。

据视觉中国提到的另一家图片平台Getty官网介绍,该平台于1995年在美国成立,是一家提供数字媒体管理工具、创意图片、编辑图片、视频素材和音乐产品的在线公司。 红星新闻记者从视觉中国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视觉中国与盖蒂的合作已持续十余年,视觉中国多年来一直是盖蒂在中国的唯一独家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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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龙网此前报道,视觉中国向视觉中国提供了盖蒂2023年最新授权文件副本,显示盖蒂授权瀚华一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在以下范围内担任盖蒂独家代理:中国大陆。 并授权其及上市的全资附属公司和附属公司公开展示、营销和许可Getty产品。

天眼查提供的信息显示,汉华一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北京汉华一美写真有限公司,北京汉华一美写真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视觉中国。

红星新闻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搜索发现,搜索《视觉中国》相关内容后,相关法律文件达3000多份,其中大部分涉及版权、侵权案件,以及这些法律文件的年代更集中的是2017年以后。 一些判断显示,Getty与视觉中国的合作已经持续多年。 对于视觉中国是否有权代表盖蒂影业,很多判决也表明法院做出了支持性判决。

2021年8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杭州某公司与瀚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一审法院认为,盖蒂公司确认汉化一脉公司为其在中国的授权代表,且盖蒂公司明确授权汉化一脉公司享有展示、展示、销售以及许可他人使用等相关权利。权利是指授权瀚华一美公司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 视觉中国网站上“视觉中国”的标识为版权人,这是基于“视觉中国”与瀚华伊美公司的关系。 不可否认,汉化易脉公司拥有涉案图片的版权。

本案一审,判决被告杭州公司赔偿汉华伊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合理费用6000元,一审判决二审维持原判。

视觉中国的维权是“碰瓷”吗?

图片抄袭检查软件普及后维权诉讼开始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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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摄影师戴剑峰被视觉中国起诉,为何引起如此大争议?

不少网友表示,维护版权并没有错,但企业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模糊版权或知识产权消费的界限、索要高额赔偿的做法并不可取。 甚至堪称“碰瓷维权”。 。

▲戴剑峰称,他拍摄并发布在公众号上的照片被视觉中国“认领”。微博截图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2019年4月11日中午,有网友发现,在视觉中国网站上,视觉中国的“剪辑图”中包含了黑洞图片,并标注了这张图片图片是经过编辑的图片,例如用于商业用途。 使用时请致电或咨询客服代表。 随后,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在微信朋友圈表示,“黑洞”照片属于活动组织,视觉中国通过合作伙伴获得编辑授权,相关质疑开始浮出水面。

随后,有网友发现,除了“黑洞图”之外,视觉中国还将国旗、国徽作为其版权。 天津市网信办连夜约谈视觉中国网站生活网消息,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随后,视觉中国发布致歉信,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关闭网站整顿,并主动接受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处理。

孙先生在北京一家摄影公司工作了10多年。 他向红星新闻记者简单梳理了视觉中国等图片销售公司的发展路径。

孙先生表示,其实十几年前,一些广告公司最需要这些图片,但当时国内很多图片的质量无法满足这些广告公司的需求,所以一些图片公司开始被成立。 购买或者代理一些图片的版权进入国内,在这个过程中赚取部分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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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一些国内摄影师开始向这些图片公司提供图片以获取现金。 “正是这个时候,一些侵权行为开始出现,因为一些用户对图片质量要求不高,所以他们会从这些网站下载一些缩略图并使用。” 孙先生表示,但实际上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图片公司的版权侵权。 这些公司开始成立法律部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但当时维权的技术和成本都比较高,所以很多时候只能是“象征性”的维权。

2015年前后,照片抄袭检查软件开始广泛使用,这也为照片企业查找侵权图片提供了技术支持。 孙先生表示,从这个时候开始,摄影公司开始重点关注侵权行为。 而恰在此时,自媒体开始大量出现并迅速发展,使用图库图片的行为也明显增多,涉及图片版权的问题也密集出现。

摄影师被视觉中国起诉后,不少网友质疑视觉中国等摄影公司的主要收入是靠“碰瓷维权”获得的。 对此,孙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据他自己的了解,对于一家大型写​​真公司来说,其实大部分收入都是来自版权销售,通过诉讼维权也有费用,但不是主要。

“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他们的很多客户可能是通过‘碰瓷维权’而来的。比如,有的人之前并不是向图片公司的用户付费,而是在图片公司发出所谓的通知后对他们来说,他们‘被迫’成为了它的客户。看似是维权,实则是变相推销。” 孙先生说道。

图片公司版权保护的“边界”在哪里?

律师解读事件焦点

8月17日,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邓红光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由于当事人意见不同,且不了解当事人的合同细节,戴剑锋图片的版权归属目前尚难以判断。 此次视觉中国对图片作者的索赔,需要了解视觉中国是否完全获得了作者戴剑峰照片的版权,也要看戴剑峰图片的版权是否属于该机构,或者是否完全转让。到照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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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戴剑锋将版权转让给Getty,Getty再将其转让给视觉中国,并且合同中明确写明视觉中国的维权不存在问题。” 邓红光说:“就像一座房子,你盖了,卖了,经过几次转让,就到了买家手里,但你说因为房子是你盖的,所以你就住在里面,这就是显然不支持,视觉中国的维权也不能算是恶意维权。但如果作者和图片公司只是代理关系,那就另当别论了。

▲戴剑锋此前收到一封维权邮件附件,其中包含Getty授权书。微博截图

北京微博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李伟民表示,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拍摄者通过独家许可排除了自己的使用权,视觉中国应该属于恶意维权。 作品权利归属问题是知识产权诉讼的核心问题。 提起诉讼之前,必须核实原版权人,授权链完整。 视觉中国在没有充分核实权属的情况下,直接进行群众维权并谋取利益,属于恶意维权。

“如果戴先生所言属实,那么视觉中国的销售行为就是违法的。视觉中国无权许可他人使用其不拥有版权的图片。对于视觉中国的起诉,有必要核实一下。”各权利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冲突授权关系,如果根本不存在授权关系,视觉中国就构成违法行为,应对恶意维权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不过,河南泽金律师事务所主任傅健认为,视觉中国所言属实,并非恶意维权。 戴先生授权将其摄影作品版权出售给其他平台,其他平台将其转售给视觉中国。 戴先生无权使用《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之外的作品,且公众号的使用也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故戴先生无权使用公众号中的图片。 但如果视觉中国未经授权出售图片,则视觉中国未经授权出售他人版权作品属于违法行为,属于侵犯他人版权的侵权行为。

对于视觉中国的维权行为,李为民认为,视觉中国在回应中提到的销售权一般是指与版权相关的再许可权。 另外,如果华视传媒委托授权且授权链完整,华视传媒有权维护其权益。 付健表示,销售权是著作权项目之一,著作权是作品权利的统称。 作者享有发表、出版、修改、销售、使用、改编作品的多项权利,统称为作品版权。

“但是,如果视觉中国确实获得了摄影作品的独家销售权,那么视觉中国也是该作品的所有者,有权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视觉中国没有获得摄影作品的销售权,那么视觉中国也是该作品的权利人。”维权毫无根据,无从谈起。” 苻坚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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