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生活网

医生向肝移植患者家属收取“肝源费”引热议

编辑:生活网      来源:生活网      器官   移植   捐献   家属   收取

2023-08-16 13:05:57 

器官捐献应该是自愿、免费的,这10万元肝源费是医院擅自收取的,还是真的交给了捐献者?” 8月15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以下简称“湘雅三医院”医生向肝移植患者家属收取“肝源费”引发网友热议。

患者家属拍摄的现金支付过程(受访者供图)

当事人姜先生告诉记者,2018年8月13日晚,家人接到湘雅三医院医生的电话,称需要肝移植的父亲已经匹配到了合适的肝脏。肝源,但他要缴纳10万元的肝源费。 交完费用后,2018年8月15日,江父在湘雅三医院器官移植科完成了肝移植手术。 手术后第4天,姜的父亲在出院的救护车上去世了。

姜先生说,手术前,主治医生提出,除了支付肝移植手术的常规医疗费用外,还应给予捐献者家属10万元“肝源费”,用于器官保存、运输及家属协助。 。

姜先生告诉记者,考虑到父亲病情危重,他给王主治医师和赵副主任医师支付了10万元现金,但对方没有提供收据。 事后,蒋先生怀疑医院收取费用涉嫌违规。 他试图向主治医生询问这10万元费用的去向,并索要收据,但遭到拒绝。

2021年1月,姜先生与湘雅三医院达成和解。 医院将这笔现金认定为器官移植费,并以赔偿名义退还9.8万元给江先生。

卫健委回应取消计划生育__国家卫健委回应“院长补贴高”

调解协议(受访者供图)

在姜先生提供的一份与医院的沟通录音中,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捐献器官的病人都是有老有少的,这笔钱是用来帮助他们的,手术前我会告诉你很明显,成本必须了解,不了解就无法进行操作。” 姜先生要求医院为这10万元“开具纸条”,对方回复:“红会(红十字会)会拿这张纸条将费用交给捐献者家属……”这就是解脱。”

国家卫健委回应“院长补贴高”__卫健委回应取消计划生育

“肝源费”由谁收取、是否符合规定? 记者联系了湘雅三医院和湖南省红十字会。

湘雅三医院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生活网消息,经与部门核实,此事已得到调解。 “法院也做出了判决,调解后钱也退还给了他。我不知道他还在纠结什么。至于是否违规,或者钱去了哪里,他并不满意目前的结果,他可以投诉或者去法院。”

国家卫健委回应“院长补贴高”__卫健委回应取消计划生育

湖南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部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器官捐献是自愿、无偿的。 通过社会捐赠,器官捐献者的家属将得到补贴,“比如支付丧葬费、部分治疗费等。资金主要来自社会力量,但也有部分器官接受者会出于个人原因捐献给红十字会。”感谢并投入资金池后,将对有需要的捐赠者进行非定向补贴,捐赠者与受助者之间不会出现点对点的补贴。”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器官接受者需要缴纳正常的手术费、器官运输等费用,但没有肝源费。 即使是捐给红十字会,也还是一个公众账户,有凭证要保留,供审计部门审计,“医生或医院不会私自收取现金。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你可以向卫生健康委纪检部门举报。”

湖南省卫健委医管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湖南省人体器官采购成本标准》,成人肝脏每个肝脏25万元,将用于丧葬费用,捐赠者家庭成员的劳动力成本、失业和交通费用。 “但必须提供相应的费用证明,由OPO(器官获取组织)办公室和相关人员凭证明收取。”

本网站转载其他媒体之作品,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权利所有人拒绝在本网站发布其作品,可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视情况予以撤除。

发表我的评论 共有条评论
    名字: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