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中国普法”公众号分享了一个关于“微信办公”是否算加班的案例,引发网友热议。
事件中,李小梅(化名)于2019年4月1日加入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至2022年3月31日,合同规定李小梅实行变量制度。工作时间。 随后,因加班问题,双方发生劳动纠纷。
李晓梅提交了《假日社区公众号值班表》、微信聊天记录、钉钉打卡记录,称自己下班后或节假日经常使用社交软件与客户、员工沟通,公司应该给她加班费。 最终,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法院认定李小梅在微信上的工作构成加班,公司应支付加班费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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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明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劳动争议律师、合伙人陆平律师告诉红新闻记者,加班的核心是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继续接受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而用人单位应支付1.5倍、2倍、甚至3倍的加班费。 员工是否加班主要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性质决定。 如果员工认为公司严重侵犯其休息权,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劳动行政部门核实后,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或者处以经济处罚。
案例审查
休息日回答客户问题算不算加班?
法院认定劳动者“微信办公”属于加班
李小梅提交证据后,公司认为,李小梅休息日值班时,主要负责回答客户群中客户偶尔提出的问题,并非加班。
初步劳动仲裁裁定,该公司因同意不定期工作时间制度,无需支付加班费。 于是,李晓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500余小时的加班工资,共计20.32万元。 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支持她的请求。
李小梅不服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延误工时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共计4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李晓梅仅提交了《假日社区公众号值班表》,但声称大部分加班日期并非法定节假日,无法证明该人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值班时间。 因此,法院对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主张不予支持。 最终,一审判决驳回了李小梅的全部诉讼请求。 李小梅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执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施劳动合同。”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工作、休息方式。
另外,根据《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审批办法》,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须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 本案中,虽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公司并未获得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准。 根据李小梅提供的微信记录和《假日社区公众号值班名单》等证据分析,公司已安排她在工作日和休息日的下班时间上班。
二审法院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劳动者的工作方式越来越灵活。 他们可以通过电脑、手机随时随地提供劳动力,不再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和办公岗位的束缚。 工人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之外开展工作的情况并不少见。 对于劳动者这种隐形加班问题,不应仅仅因为劳动者不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工作就否定加班,应模糊工作场所的概念,综合考虑劳动者是否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工作来认定加班情况。提供充实的工作内容。
“如果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使用社交软件进行超出简单交流范围的工作,并且员工付出了大量的劳动内容,或者社交软件的使用是周期性的、固定的,显然占用了员工的休息时间,应该认定为加班。”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中,虽然公司声称李小梅在休息日值班只是为了回答客户之间的问题,并非加班,但根据聊天记录和工作职责,李小梅利用社交工作软件已经超出了简单沟通的范围,《假日社区公众号值班表》可以证明其工作内容是周期性的、固定的,区别于临时性、零星的一般沟通,体现了特点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加班工资。
同时,二审法院认为,劳动者在加班的同时还可以从事其他生活活动,以全加班时间作为加班时长以及用人单位支付的加班工资数额是不公平的。公司应酌情确定。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李小梅3万元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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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口译
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性质
企业应支付员工1.5至3倍的加班工资
除了聊天、交友之外,社交软件现在已经成为工作中不可或缺的沟通工具或工作平台。 那么,如果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之外使用社交软件进行与工作相关的事情,如何算作加班呢? 加班费是如何计算的?
广东深明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劳动争议律师、合伙人陆平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加班的核心是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继续接受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用人单位应支付1.5倍、2倍甚至3倍的加班费。 下班后在微信上协调工作有一定的自主权,接受公司管理的环节必须弱化。 能否认定为有效加班,取决于以下几点: 1、微信协调工作时长。 2.是否是我的工作。 3、是否是上级领导安排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视为加班。
另外,如上述案例所述,根据《企业实行不定工时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审批办法》,企业实行不定工时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必须经过批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现实中,不少企业未经批准就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是否会被法院判定无效,影响工人加班申诉?
陆平律师认为,不定工时制度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未经批准并不无效。 其他地区法院也有不少有效案例,主要是根据职工实际工作性质而定。 比如,企业高管不需要正常上下班,选择签订弹性工作时间制度也没有问题; 例如,销售人员、卡车司机在某些情况下也适用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工时制,即使没有通过审批,也不应视为无效。
“员工认为公司严重侵犯了他们的休息权,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核实后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或者给予经济处罚。” 路平说道。
一位知名律师也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如果企业加班现象严重,工人的休息权受到损害,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积极组织和参加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 积极推动参加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生活网报道,并通过这些集体行动,细化、明确、操作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时间和报酬方式。 当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您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发生劳动争议时申请调解或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时提起诉讼。 劳动者要有证据意识,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
红星新闻记者 卢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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